地震警报声外的民办、公办之问

沈怡然2019-06-21 23:22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报 记者 沈怡然 李紫宸 6月17日,在四川宜宾长宁县6.0级地震来临前的10秒、60秒,倒计时的“大喇叭”预警响彻宜宾、成都多个市县。

该预警系统来自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下称“减灾所”),11年前,即2008年,所长王暾成立了该研究所和成都市美幻科技有限公司,并分别依托两者进行地震预警系统的研发和推广,目前该系统已在四川省部分市县提供服务。

作为减轻地震灾害的重要手段之一,地震预警系统利用纵波与横波之间时间差的原理,在地震发生后通过用2-3秒时间测算,最终判断出地震地点及震级,将预警信息传达至公共空间、基础设施,以及企业和个人。

正如很多公共服务领域,地震防灾是一个政府、国有经济主导的行业,目前多个建立相关地震防灾系统的省份均由地震局主导,而在四川逐渐发展起来的减灾所几乎是其中唯一一个“异数”。

在此次受到普遍关注的同时,减灾所也受到了从技术、商业模式到地震预警发布权力等一系列方面的质疑。

民营企业和研究力量是否应该参与地震预警?如果能够参与,又将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一系列的问题目前尚未有最终的结论。

“我只是一个技术人员,创业时觉得攻克技术就行了,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王暾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公办与民办

2008年,当四川汶川地震发生之时,正在奥地利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王暾察觉了中国还未有地震预警预警系统,基于于自身的研究背景,决定回国参与地震预警防灾事业。

当年下半年,归国的王暾成立了减灾所和成都市美幻科技有限公司,两者分别作为研究主体和运营主体。目前王暾是减灾所所长,同时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王暾一共参股、控股四家公司。

王暾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刚回国只想把技术先搞出来,然后回到国外做教授,但是后来发现,在地震预警领域,只研发技术是不够的的,还需要让老百姓能够收到,因为地震预警不光是科学工程,还是民生工程、社会工程”。

地震预警技术只是作为地震防灾体系的一个细分领域,并不具备关键位置,20世纪90年代,墨西哥、日本、美国等国家先后开展了地震预警技术的研究,2008年时,在中国地震防灾体系中,该技术领域属于空白。

2008年后,中国加快了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公办力量主导了其中的建设。中国地震局成立于1971年,负责管理全国地震工作,也包括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在职能上,拟定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和地震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中国地震局在2010年启动了“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后该项目进入发改委立项程序,计划投入19亿,实现5年覆盖全国各省。四川地震局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该计划经费在四川投资近1.6亿元,相当于全国的1/10,将建设1198个地震台站;同时四川省又投资6605万元,再建221个地震台站,总共投资2.3亿元。

就该项目的建设情况,四川省地震局对经济观察报回复,正在四川省实施的国家和省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在地震后通过政务网、教育网、手机APP、互联网和媒体(包括电视和平面媒体)向全省21个市州提供秒级地震预警、1-2分钟提供地震速报、2-5分钟提供烈度速报、10分钟-2小时给出灾情评估。

在公办系统中成长起来的减灾所成为了一个“异数”,王暾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其所主导研发的预警项目已经具备服务能力,已经为四川多个市县级部门提供预警信息服务。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副秘书长高建国认为,中国防灾减灾体系一直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地震预警作为一个细分领域,目前这项技术在中国的发展分为官方主导和民间主导两种路径。但这是个既有公益性,也有商业性的行业,所以很适合公办、民办两者并行的发展路径,两类主体的竞争与协作,更有利于行业发展。

竞标失利

作为民营企业和非盈利性研究所,经费是王暾需要解决的大问题。王暾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该项目共花费1亿多元资金,来源有两方面,一是政府的各种政策补贴以及专利使用费,公司主要资金来自硬件设备销售,主要是预警传感器,销售给包括学校、社区等公共空间、大型基础设施等业主。对于服务方式,王暾称,面向公众个人是公益的免费的,包括手机APP植入,面向学校、社区、工厂等是需要收费的,这也是一个通用的服务方式,也是地震预警领域公益性和商业性并存的特点。

在2011年4月,减灾所发出了成立以来第一条地震预警信息。一直以来,监管部门在地震预警的服务商需要供应商来落实,2014年,王暾开始争取进入中国地震预警系统供应商行列。

王暾对经济观察报表示。“但在2014-2015年,我们的合作公司曾经去竞标,但没有中标,也没有得到其他方面的积极回应”。

地震预警系统提供商,应遵循的相应采购标准,四川省地震局回应经济观察报称,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要求,涉及勘查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软件等,应该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要求,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采购工作。

高建国认为,国家一直鼓励和引导社会和个人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政策导向是,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政府简政放权,并对社会资本开放。201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到,监测预警是应急产业重点方向之一,基本原则是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高建国称,目前中国地震预警领域,一直存在“管干一体”的模式,即地震主管部门即负责监管,同时也建设了相关预警系统,这种模式不利于吸纳社会和个人力量。他认为,在地震预警上,应该多部门共同向国家提供服务。“我只是一个技术人员,创业时觉得攻克技术就行了,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王暾对经济观察报表示。高建国称,目前地震预警也是整个地震防灾体系中最先出现民间力量萌芽的领域,但这种力量的发展还需要一个过程。

据王暾介绍,团队后来寻求向市县级地震部门提供服务,得到了包括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成都市防震减灾局等地方政府部门的认可。目前为止,减灾所所有合作都来自市县级部门,没有与国家地震局及各省地震局合作过。

授权之惑

地震局的谨慎并非毫无缘由,地震预警作为一个极为敏感的领域,能否授权民营机构发布以及如何授权仍有一定的争议。

2015年8月,即发生了一次疑似“乌龙”的预告事件,该月11日,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发布了一则“北川发生6.0级地震”的消息,但地震并未发生,此后,国家地震台网中心官方微博认为,这一消息为成都高新减灾所预警系统误报所致,减灾所则否认是系统误报,而是一次有计划的演习。

四川省地震局对经济观察报回复,地震预警技术是减轻地震灾害的手段之一,建设地震预警系统是重大民生工程。但地震预警存在一定的误报风险,可能引起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高建国认为,政府应该有不同的渠道获得信息,既要有地震部门、地方政府传递的信息,也要有社会力量传递的信息,这样更有利于灾害前不发生误判,以及保证人民群众不受到灾害威胁。

2015年,四川省政府曾就《四川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并提到地震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授权省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该草案如若通过,则意味着市县级管理机构无权发布预警信息,王暾称,为此曾向给四川省委省政府写信,对上述条例提出意见。目前,上述暂行仍处于征求意见的状态。

那么目前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权,究竟可以给什么级别的单位?四川省地震局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应当政府统一发布。

经记者查询,该法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具体内容是,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

王暾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地震预警信息只能由相关部门发出,减灾所在四川多地的地震预警系统,都是在政府部门授权下开通的,其中政府作为信息发布方,减灾所作为技术服务方。

但王暾称,减灾所的系统在四川省很多市县,尤其是地震区的市县仍然没有得到应用,他还在努力突破与这些市县的合作。

对于减灾所的下一步计划,王暾称,希望把地震预警作为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其他省市区域,但面临的最大问题仍然是,拿到各级各地的应急管理部门的授权书。

同时,面对公众,要把地震预警功能内置到更多的电视和手机上,对公众进行地震预警系统的全面科普;面对行业用户,希望向各地业主提供服务,包括学校、高铁、社区管委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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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科创新闻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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