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造假顽疾不除,科创板何以新生

刘鹏2019-07-13 13:27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刘鹏/文 康得新、獐子岛、抚顺特钢……在科创板即将起航之际,证监会连续查处多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揪出市场的坏人。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三家公司分别被处以60万元罚款,三家公司董事长等高管分别被处以30万元罚款,部分高管被处以5年、10年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这已是根据目前《证券法》,证监会做出的顶格处罚,显示出监管层对财务造假、信披违法违规零容忍态度。不过,这样的处罚结果经公司公告后,再次引起市场关于财务造假违法成本过低的争论,甚至有言论质疑这相当于在变相鼓励造假。

的确,和康得新连续四年财务造假虚增119亿利润相比,和抚顺特钢连续八年财务造假虚增19亿利润相比,60万元顶格罚款简直就是九牛一毛,根本不足以对财务造假违法者形成震慑。

康得新在市场一直以“白马股”形象示人,事实上,若不是虚增营收、利润,其2015-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早已为负,早就触及退市门槛,又何以引来投资者前仆后继“进场”。数据显示,康得新股东数在四年间从2.7万增加到15.8万,也意味着15万投资者将面临巨大的投资损失,这样的处罚恐难以拂去投资者的辛酸泪。

上述案例再次凸显了证券法的滞后性和修法的迫切性。有监管人士曾坦言,尽管2018年行政处罚313件,罚款103亿,对违法违规的惩戒,仍受制于基础制度限制。

这些制度安排也关乎即将起航的科创板注册制能否健康运行,它们指向的都是信息披露问题,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核心就是信息披露。在IPO事前审核程序放松简化甚至取消之后,包括财务报告在内的信披真实性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关键基础。

而让上市公司信披做到真实及时完整,不能仅靠监管的说教、公司的自律以及中介机构的操守,更需要法律的看护和震慑。如果相关的财务造假、信披违规惩罚制度跟不上,“康得新现象”难免不会被科创板企业效仿。而要警惕和防止这种造假现象传导至科创板,成为造假者新的冒险乐园,就亟需修订出台新证券法,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并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当然,提高违法成本的对象也包括“看门人”中介机构,在过往的上市公司造假案例中,中介机构通常“失守”,如为上述三家公司提供财报审计服务的瑞华、大华、中准会计所难言勤勉尽责。

早前的4月份,证券法修订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随后公开征求意见,到目前为止征求意见结束已经一个月多。对于证券法相关内容,尽管各方仍有讨论甚至争议,但是,在科创板注册制马上入场背景下,当务之急,应该是求取最大公约数,合力推动新证券法尽快出台,补齐违法成本过低及投资者保护的制度短板。这也是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要义之一。

没有这样的法律配套护航,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就会“跛脚”前行,更何况,我们还寄望这一改革让整个资本市场脱胎换骨,建立新的市场生态。顽疾不除,何以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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