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 中行两名员工被终身禁入银行业

胡艳明2019-07-16 21:54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艳明 为“四证”不全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7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阿拉善监管分局向辖区内两名中国银行员工开出了“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其中一份对黄某处罚措施显示:经查,你在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工作期间,对为“四证”不全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负有直接责任;在中国银行赤峰分行工作期间,对违法发放2笔贷款负有直接责任。

另一份对司某开出的罚单则称:经查,你在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工作期间,对为“四证”不全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负有直接责任。

两人领到的处罚措施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分局对你作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上半年监管开出的罚单中,涉及房地产业务的罚单明显增加。上半年有数十家银行因涉及房地产违规输血被罚,合计罚金累计超千万,其中不乏百万级“重磅”罚单。例如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因“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综合性消费贷款资金、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股市”等案由被罚210万元;集友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因涉及流动资金贷款直接或间接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被罚115万。

进入7月以来,银监系统多次开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的罚单。7月14日,昭通监管分局对绥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连开五张罚单,其中案由就包括“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等;7月11日,宜昌银保监分局因“为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通过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对银行和相关责任人开出三张罚单。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金融机构新闻部记者
主要关注上市公司、证券、银行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