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限制增加新业务种类6个月

周一帆2019-08-05 21:09

(图片来源:壹图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周一帆 8月5日晚间,广发证券(000776.SZ)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广发证券违反了包括《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在内的多项规定,将被采取限制增加场外衍生品业务规模6个月、限制增加新业务种类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早前,在证监会于7月26日公布的2019 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广发证券由去年的AA 级降至BBB级。

监管升级

在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广发证券被明确指出“四宗罪”。

首当其冲的就是对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控股香港或者香港子公司)风险管控缺失,包括对香港子公司新业务风险管控不足,风控系统未实现对香港子公司风险数据的全覆盖,对香港子公司风控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等问题。

其次,公司对广发控股香港合规管理存在缺陷,对香港子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缺乏监督。

此外,公司还存在对广发控股香港内部管控不足,包括财务、组织架构管控不力等问题。

最后,证监会表示,广发证券作为数据报送的责任主体,未做好广发控股香港月度数据统计工作,向证监会报送的数据不准确。

广发证券2018年年报显示,其孙公司广发投资(香港)在开曼注册成立了一只以衍生品对冲策略为主的多元策略基金,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9007万美元,由于外汇剧烈波动和相关市场流动性缺乏等原因,该基金遭受了重大投资损失,减少公司 2018 年合并净利润人民币 9.19 亿元,已超过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中信证券分析师田良认为,广发证券境外业务风险管理能力和投资能力均有待加强。

实际上,这并不是广发证券今年第一次遭到监管问责。早在3月27日,广发证券就收到了广东证监局责令公司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内容指出,广发证券存在对境外子公司管控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境外子公司强化合规风险管理及审慎开展业务等问题。

随后于4月13日,负责广发证券海外业务的副总经理汤晓东宣布辞职。

从广东证监局提出的“管控不到位、未有效督促”问题,再到证监会监管决定书中指出的“风险管控缺失、管理存在缺陷”等多项指责,广发证券在经历四个多月的整改后,公司存在的问题似乎愈演愈烈。

分类评级大降

广发证券存在的诸多问题,也直接影响到了公司的评价。在证监会于7月26日公布的2019 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广发证券由去年的AA 级降至BBB级。

据记者了解,2018年AA类券商有12家,其中,今年有4家遭遇下调,分别为东方证券、银河证券以及申万宏源和广发证券,其中前3家均被下调1级,广发证券从AA级直接降格为BBB级,被下调2级,也侧面体现出了公司的运营不当。

早在评级结果公布一个月前,广发证券就称因内部原因,公司150亿元定增批文过期。

6月17日,广发证券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表示去年12月26日收到证监会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8亿股新股,自核准发行之日(2018年12月17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取得上述批复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发行事宜,但由于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变化等因素,公司未能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发行工作,该批复到期自动失效。吉林敖东药业集团与公司经协商一致签署了相关终止协议。

在公司互动易平台上被问及降级影响时,广发证券表示“证券公司分类评级是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按照《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评价和确定的证券公司类别。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分类评级结果将影响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相关计算比例和投保基金缴纳比例等事项。”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公司被采取公开谴责,限制业务活动,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暂停核准新业务或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申请的,每次扣2.5分;”也就是说,2019年分类评价期中,广发证券对境外子公司管控问题的扣分并未完全落实,大概率要在明年分类评价中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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