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质疑第一大股东不具有股东资格,已提起诉讼

洪宇涵2019-08-31 14:59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洪宇涵 8 月 30 日,*ST步森(002569.SZ) 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收到绍兴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19) 浙 06 民初 475 号)。此前,*ST步森作为原告于2019年8月19日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被告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不具备上市公司股东资格。

8 月22 日,*ST步森在微博表示,今年2019年5月,公司原控股股东安见科技因股权质押平仓导致所持公司16%股权被东方恒正取得,此后东方恒正始终未与公司现任董事会沟通未来公司治理及经营等事项。据公开信息,东方恒正最近三年内出现过被吊销营业执照情形,同时未详细披露取得16%股权的资金来源,其本身作为上市公司收购人主体资格存疑。

8 月 27 日,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ST步森发送了关注函,希望*ST步森在 8 月 30 日前补充说明公司质疑东方恒正作为上市公司收购人主体资格不合规的信息来源及其效力,并请律师就上述质疑的依据是否充分,质疑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意见。请东方恒正核实并举证说明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处罚情形、是否满足收购上市公司的条件。

截至 8 月 31 日,*ST步森尚未就上述问题回复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今年5月,东方恒正通过司法拍卖方式,以2.84亿元的最高价竞得*ST步森16%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6月,合计持股14.7%的步森集团、孟祥龙等5名股东联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要求罢免包括董事长赵春霞等在内的多名董监高。此后,东方恒正向公司提交重新选举董事及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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