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跨国公司眼中的中国营商环境该如何进一步改善?中国欧盟商会副主席这样看……

李紫宸2019-10-20 21:28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紫宸 青岛报道 在10月19日举办的首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上,跨国公司面临的营商环境,是前来参会的跨国公司和国际商业组织关注的核心议题之一,而中国营商环境的变化则是他们当天谈论的其中一个焦点。

中国欧盟商会副主席彦辞在当天下午的一场论坛上发表演讲。于2000年10月由51家在华经营的欧洲企业发起成立的中国欧盟商会,旨在为来自各行业、在中国各地区经营的欧洲企业提供共同的声音,如今已经发展出1600多位会员。过去十多年,该商会的工作一直较受欧盟委员会和中国政府的认可,被认为欧洲在华企业可信赖的、独立的声音。

彦辞表达了欧洲跨国公司对中国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建设性意见,这主要体现在市场准入、公平待遇、监管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彦辞在本次峰会上还着重解读了“竞争中性”这一概念。一年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一次国际研讨会上曾经使用了这一表述,这使得欧洲跨国企业感到“兴奋”。

“竞争中性应该是一个更广泛的竞争政策当中的一部分。”彦辞说,“政府在推动和实现竞争中性当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他认为,中国政府现在面临着这样一个机会: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它能够给其他的国家做出榜样。

期待四个领域的改进

就在发表这个演讲之前,彦辞所在的中国欧盟商会刚刚完成了一项针对跨国企业营商信心的调查,问题涉及欧洲的企业在中国经营信心到底有多少,他们眼中的中国是怎样的,他们觉得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改善中国的投资环境等。

这其中,以下数个领域,在中国欧盟商会成员企业的眼中,是尤为关键的。

首先是市场准入。彦辞说:“现在很多的问题都是由间接的障碍所导致的,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中国的改革开放非常重要。中国领导人也已经指出了这个问题,并在一些场合提到说需要按照扩大改革开放的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在行政许可市场监管等方面规范各级政府的行为。”

当然,他认为,对于欧洲银行来说,“不太可能提供一些常规的服务”,但他们在其他的一些领域和服务是有竞争优势的,例如绿色金融。

其二是公平的待遇。彦辞认为,中国欧盟商会成员企业所遇到的这方面的问题,在中国的一些企业也遇到过。这对外资企业的影响很大,中外资双方应该被提供更加公平的待遇。彦辞认为,公平的环境,对于法律法规正确的解读,对企业和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些小的企业,能够给中国创造很多的就业机会。

“如果监管环境能够进一步的改善,肯定会给改革带来一些裨益。除此之外,欧洲公司还担心法律法规上的壁垒,他们担心关于这些法律法规的解读是否会存在含糊不清的问题。”彦辞说。

彦辞举例说,在一些领域,大型的企业享有的优势可能会使得一些小型的民营企业他受到影响,例如前者在获得融资方面会更加容易。

彦辞表示,中国的民营企业在国家发展上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比如说在创新、就业方面的贡献,这同样是欧洲公司非常重要的特点。

彦辞还提到了知识产权保护,他认为这些年中国在这方面得到了提升,但还可以进一步的提升。他同时强调,如果没有配套的改革,这些改变所带来的价值可能是有限的。

“竞争中性”

在本次峰会上,彦辞还着重提到了“竞争中性”这个词。他表示,基于欧洲跨国企业提出的上述问题,欧洲企业对于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此前提出的“竞争中性”概念感到非常地“兴奋”。

2018年10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刊出了易纲在2018年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的发言及答问。在本次讲话中,易纲说:“为解决中国经济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我们将加快国内改革和对外开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考虑以‘竞争中性’原则对待国有企业。我们将大力促进服务部门的对外开放,包括金融业对外开放。”

对待国有企业的“竞争中性”原则,澳大利亚政府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即已提出,其目的在于确保公共企业与私人企业平等竞争。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其后对这一概念做了进一步的发展,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则专门有一章对国有企业竞争中性进行了规定。

其中,OECD确认的“竞争中性”的内涵包括:企业经营形式、成本确认、商业回报率、公共服务义务、税收中性、监管中性、债务中性与补贴约束、政府采购等八方面的标准。

“竞争中性”这一表述鲜少出现,这也被外界认为是中国高级官员首次表态将“竞争中性”引入经济政策。

在外界的解读看来,这一原则对於金融行业尤其重要。因为,如果“竞争中性”原则得到切实落地,金融对国企也民企一视同仁,对於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激活经济潜能、改善产业结构,将发挥巨大的助推作用;与此同时,“竞争中性”的另外一个内涵,涉及外资与中资的平等竞争,这将有效扩大开放,对冲贸易摩擦。

彦辞在青岛峰会上就此表示:“在一些受到垄断的领域,可能情况会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但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确保具体的措施能够得到实施,竞争中性,它是关于竞争是否公平,它必须要保证竞争中性的情况。”

他同时坦承,对于未来竞争中性是否可以实现,欧洲公司的看法还是不一致的。中国欧盟商会的调研显示,有18%的人认为实现的时间可能需要5年以上,还有一些人觉得不太可能实现。

“所以中国政府在推动和实现竞争中性当中就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彦辞说。他认为,中国政府面临着这样一个机会: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它能够给其他的国家做出榜样,竞争中性应该是一个更广泛的竞争政策当中的一部分。

“不用讲太多的细节,政府应该看一看OECD的工具包,看看怎么样来实现竞争中性。”彦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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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科创新闻部资深记者
长期跟踪工业、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和发展动态,重点关注钢铁、能源、通信等相关产业,相关领域上市公司以及大宗商品市场等。擅长深度、人物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