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出台两份文件 国资监管大格局时代来临

王雅洁2019-11-30 09:49

经济观察报 记者 王雅洁 短短三天时间内,各大央企接连迎来两份事关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从根本上实现改革的宏观文件。

11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官方正式公布《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11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法规局消息,国资委已经向委内各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两份文件与2019年6月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授权放权清单》),《国务院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权责清单》)等标志性文件一齐,构筑起较为完整的国资监管宏观格局。

截至2019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现行有效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207件,国资监管的法规制度框架基本健全。

并不高冷

对于各大央企来说,《实施意见》不是一份高冷的宏观文件,而是一份有实操性的指导性文件。

与《授权放权清单》、以及正在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进行内部试运行《权责清单》有所区别的是,《实施意见》的面世流程,更为高调。《实施意见》围绕“管资本”这条主线,为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打开了一扇新的窗。

在央企人士眼中,《实施意见》不止是一份划定改革思路的宏观文件。它带来的改变,将渗透微观,渗透至企业本身。

招商局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宏认为,这份文件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将有助于央企“加快解决国有资产监管中的越位、缺位、错位问题”。

在这一轮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这场事关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从根本上实现转变的改革,将因《实施意见》的出台,迈入一个新节点。

王宏认为,《实施意见》(114号文件)是继《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之后,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方面又一项重要的顶层设计,与《国务院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等共同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

对于招商局人士来说,114号文件坚持放管结合、突出权责一致,既有破又有立、既有增又有减,既有施药动刀的强身之法又有固本培元的健体之举,充分彰显了国务院国资委刀刃向内进一步推动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决心和信心,对于广大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来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实施意见》让身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的招商局集团中的相关人士看到了希望:“我们对114号文件的出台表示热烈欢迎,对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充满了信心,也对未来国务院国资委推进职能转变的各项具体举措充满了期待。”

2016年初被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确定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的中国国新,也有对《实施意见》的独立思考。

中国国新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渝波表示,中国国新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工作,始终与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资监管职能相互衔接、同频共振。

周渝波说:“我们体会,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上接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机构,下接资本运作和企业经营,是落实管资本为主要求,将国资监管要求转化为股东意志、进而落实到市场行为的重要载体和枢纽。”

从招商局到国新,到更多的央企内部,这场上涉宏观、下至微观的国资监管变革,正在持续发生。

第二份官宣

更深远的布局在后面。在《实施意见》刚刚出台后的第三天,各大央企又迎来了一份官宣文件。

11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法规局消息,国资委已经向委内各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转变监管思路,统筹推动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国有资产监管的大格局时代,正式拉开帷幕。

2-3年,这是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总体要求中敲定的时间表。

经济观察报记者从国资委官方获悉,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各级国资委要力争用2-3年时间推动实现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改革发展统筹有序、系统合力明显增强,加快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

为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在《实施意见》面世之前,国务院国资委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19〕117号),明确提出力争用2-3年时间推动实现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改革发展统筹有序、系统合力明显增强,加快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

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目前,顶层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改革举措。针对《实施意见》明确的方向和路径,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管资本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在推进国资监管大格局建设上,上海市国资委已经有所行动。

上海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董勤表示,上海市国资委正在健全“直接监管、委托监管、指导监管”国资管理体系。实体、金融等领域国资实行直接监管,实施章程、契约、收益、风险、信息化和社会协同等管理;对区属国资国企实行指导监管,构建“监管统一规则、经营统一评价、资源功能优势互补”的新格局。

数据统计显示,2019年前9月,上海市地方国有企业营业收入2.66万亿元,同比增长5.4%;利润总额2653亿元,同比增长9.8%;成本费用利润率10.6%,9月底,资产总额20.58万亿元,同比增长9.9%。

在分类监管层面,上海市国资委的思路是“市场竞争类、金融服务类、功能保障类”企业分类监管各有偏重。

试跑

大格局时代的构建,无需等待太久。在《通知》公布之前,地方的探路已经先行开始。

经济观察报记者从深圳市国资委了解到,该地区已经启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试图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

在深圳,未来商业类企业将继续被作为混改重点,充分参与市场竞争。深圳市国资委将对公益类、功能类企业原则上保持国有独资。

深圳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余钢认为,商业类企业作为混改重点,则可以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参与市场竞争。

深圳市国资委还嗅到了粤港澳大湾区带来的掘金契机,卯足劲推进国资系统内部资源重组和部资源导入,欲打造更多的产业集团,进而推动大部分国有资本集聚到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为主体、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领域。

还有“积极股东”,这是深圳市国资委的下一步监管思路。在“积极股东”的定位之上,该地国资委拟实现国资监管制度融入公司章程,通过法人治理结构有效贯彻出资人意志。

余钢要求,应尽快强化董事会战略引领功能,优化董事会组成架构,打造专兼职外部董事队伍。开展董事会向经理层扩大授权试点,确保监事会独立性和权威性。

下一步,包括深圳市国资委在内的各个地方国资委,将参与到统筹建设全国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的工作中来。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未来将统一国资监管数据标准,发布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接口规范,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数据管理制度。

各地国资委还将加快本地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在大额资金支出动态监测、财务、产权、投资、责任追究等应用建设上发力,为形成上下联动的信息化监管格局付出努力。

王宏透露:“近期,在收到国资委关于集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方案批复后,集团正在围绕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能作用,研究部署新一阶段的改革试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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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资新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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