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后半个多月,格力集团终于要跟珠海明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李华清2019-12-02 15:42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华清 格力电器(000651.SZ)15%股权转让事项有了新进展。

12月2日午间,格力电器发布临时停牌公告,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协议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事项取得重大进展,格力集团拟与最终受让方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明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为避免股价波动,公司股票12月2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一个交易日。

按照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案,在确定最终意向受让方后,最终意向受让方与格力集团应在10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10月28日,格力集团确认珠海明骏为最终意向受让方,股权转让协议最晚应在11月11日签署。但11月11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格力集团称,鉴于股份转让协议尚有未尽事宜,还在跟珠海明骏协商,格力集团和珠海明骏均同意将前将签约日期延后。

延后签约而不是取消签约,或许在签约双方看来是无足轻重的事情,但也曾掀起不少负面猜测。有人猜,可能是珠海明骏和以董明珠为首的格力电器管理层对于格力电器后续的发展存在分歧,也有人猜可能是珠海明骏在后期的尽调过程中发现格力电器存在财务隐患。

11月18日,在格力电器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格力电器独立董事刘姝威表态:“我可以向投资者做一个保证,格力电器的财务状况非常真实、全面。”

一旦珠海明骏顺利接下格力电器15%的股权,格力电器的控股股东将由格力集团变为珠海明骏,珠海明骏背后是高瓴资本。

按照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案,格力集团要求股权受让方要有帮助格力电器乃至珠海产业发展的措施,格力集团也透露过,珠海明骏在提交受让申请材料时提出了维护管理层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合作方案,若格力电器管理层最终接受珠海明骏的邀请,并依据受让意向书提出的邀请方案展开合作,双方会在珠海明骏与格力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前对具体合作方案予以明确并对外披露。

目前,尚未可知珠海明骏的合作方案细则和格力电器管理层是否接受珠海明骏的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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