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印发支持长三角一体化16项措施 推首违不罚、智慧办税等

杜涛2019-12-06 09:53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16项税收便利服务举措,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通知》主要内容有推出了便利跨省企业迁移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房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办理3项措施。制定“首违不罚”“最多跑一次”和区域通办清单,推动区域内税收信用共享共认共用,探索运用5G、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智慧办税 。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告诉记者,《通知》紧接着中央明确长三角战略融合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在简政放权的大原则指导下,第一时间推出了16项措施,支持长三角一体化。总结来看,这些措施松紧相配,全面涵盖,从各个方面为长三甲一体化发挥税务推进作用。

叶永青举例:其中典型措施之一长三角企业的迁移税收便利化。在企业经营中,迁移其实是一个重要的战略考量,而以往,虽然法律层面没有限制,实践中的迁址往往因为缺乏指引会遇到困难。这次的措施出台后,如果能配合合理的具体执行措施,无疑将会为长三角经济资源的自由流动创造更好的条件。

叶永青举例的便是《通知》中提出长三角区域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的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在区域内跨省(市)迁移涉及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机关可为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办理跨省(市)迁移手续,迁出地税务机关即时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迁入地税务机关,迁入地税务机关自动办理接入手续,企业原有纳税信用级别等资质信息、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等权益信息可予承继。 

此次《通知》还制定“首违不罚”“最多跑一次”和区域通办清单,在税收执法层面,在长三角区域制定统一的“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纳税人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部分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  

叶永青认为,首违不罚,其实体现的是宽严相济的税收管理原则。更重要的是,借此机会,国家税务总局也在征管一体化和信息一体化上跨进了一步,采用信息交换的方式建立更加统一完善的税收征管体系实现税收公平本身也是对一体化有积极作用的措施。我们所期待的其实有两个,一个是措施的真正落地还需要具体的措施,如何实现规则的清晰化为企业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另一个则是放眼中国这个更大的市场,在征管能力进一步完善的未来,相应的措施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适用,成为广大纳税人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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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与环保新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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