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在无锡金交所备案 漯河召陵区城投定向融资工具违约

蔡越坤2019-12-18 18:52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蔡越坤 刘鹏 12月18日,一位投资人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漯河市召陵区城投2017年定向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定向融资工具”)发生违约。

据悉,该定向融资工具发行人为漯河市召陵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市召陵区城投”),发行时间从2017年7月起,分多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产品期限为24个月。

上述投资人称,他购买上述定向融资工具的金额为100万元,购买时间为2017年11月初,今年11月产品到期后,本息迟迟未到账。

针对上述定向融资工具,记者致电漯河市召陵区城投融资部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11月份到期的这期产品尚未还款,正在协调郑州银行的贷款安排,近期将尽快安排解决。

据悉,漯河市召陵区城投为漯河市召陵区城市建设投资中心100%持股,系国有独资企业,其经营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土地整理及开发;房地产开发等。

投资人提供的资料显示,上述定向融资工具是在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备案。

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一位人士向记者证实了上述产品备案的真实性。

据了解,定向融资工具一般是指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投融资工具。记者在多家金交中心官网均发现了这类型产品。

另外,定向融资工具采用备案制发行,发行需在金交中心登记备案,并通过金交中心网站或其他方式披露相关进展公告,并由金交中心与受托管理人同时督导发行方按时兑付本息。主要参与的机构有:金交中心、发行方、增信方、承销方(或推荐方)、受托管理人。

据上述投资人提供的认购协议指出,该定向融资工具承销商为上海凯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产品受托管理人为郑州银行漯河分行。

一位券商项目经理对记者表示,在地方金交中心备案的定向融资工具在前两年发行非常普遍。而且,这类产品的发行比较不规范,例如对于主承销商没有要求必须要有金融机构牌照。

据悉,此前的2018年8月份,证监会向各地金融办(局)下发《关于报送金融资产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该通知称,近来,部分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未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开展吸存、信贷等金融业务,违规面向社会公众发行或转让资管等金融产品,蕴含着较大的金融风险。

通知要求,各地金融办上报辖区内《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业务情况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运营管理、存量业务交易品种、投资者适当性、资金池、违法违规定性、风险评估以及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等。

上述券商项目经理表示,去年监管政策出台后,定向融资工具的部分乱象得到一定整治,当下地方金交中心备案发行的定向融资工具这种产品应该是不能继续做这类业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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