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快来了 请注意:你可能会有退税

杜涛2019-12-30 17:23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12月29日上午,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的2020涉税立法进程与大数据控税变化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以及德勤中国的相关专家为参会人员分享了增值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个税面临的变化与预判。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李林军分析了在税收立法加速、大数据控税背景下涉税服务行业的发展趋势。

即将要进行汇算清缴的个人所得税备受关注, 2019年1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

北京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邵晓琳表示,办理汇算清缴应关注问题有四个,分别是汇算清缴含义,收入时间的界定(收付实现制),收入与收入额的概念,关于汇算清缴后退税。

邵晓琳认为,居民个人纳税人如果在年度末计算出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已经预扣预缴的税额,多缴税款。如果你不要了,可以,个人可以放弃这个权利。如果你申请退税,就必须办理汇算清缴。

德勤北京税务及商务咨询部总监段从军从纳税人、不参与汇算清缴的特殊综合所得项目、境外所得待明确事项三个方面解读了个所得税汇算清缴面临的问题。

段从军拥有23年的税务工作经历,先后就职于税务机关、央企集团和外资集团。段先生对国内各个税种都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尤其擅长税务筹划、税务争议协调、税务风险控制、国际税收、出口退税等全面税务业务。

段从军表示,需要依据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涉税信息计算税额后,才能确认是否属于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义务免除情形。 94号公告中明确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义务免除情形,是以纳税人依法预缴或 扣缴义务人依法预扣缴为前提的。企业需要 按时完成全员全额预扣缴,否则可能使员工, 特别是中低收入员工失去免除汇算清缴义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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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与环保新闻部主任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财政、货币政策领域。主要关注财税、金融、审计、环保、PPP、大工业等相关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