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刘志彪:长三角一体化为了突破行政区经济的缺陷 形成统一大市场体系

杜涛2020-01-12 10:57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1月11日,由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主办的“第四届长江产经论坛”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关键问题与对策》新书发布会举行。会议就促进各界专家学者对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过程中面临的经济体制、产业体系、区域协同、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等诸多方面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会议中,南京大学长江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就长三角一体化的几个热点问题提出分析:第一个问题就是长三角一体化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什么?

刘志彪表示,长三角一体化是为了突破中国长期的行政区经济的缺陷,以市场机制为基础转换地方政府职能和行为,形成统一大市场体系。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

刘志彪认为,中国要建设统一大市场已经提了多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后来的一些重要的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等,也都讲到要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要充分利用内需对经济拉动作用。虽然讲了很多,但是实际效果却有限。

刘志彪进一步解释,中国市场不是统一大市场,而是一个分割型的市场,不仅省与省之间分割,省的内部也分割,因此从外表上看,中国的市场看起来非常大,用十几亿人口乘上人均消费额来算、看当然大,但是后来会发现,这个市场其实是潜在的而不是现实的。也就说这个市场是分割开来的,企业可以利用的规模经济很小,而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就是要解决这种问题,具体来说就是要限制地方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打破地区行政壁垒,建设统一开放的市场。

刘志彪提出的第二个问题就是长三角一体化真正发展的困难在什么地方?他认为,长三角一体化根本问题还是行政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这个是关于长三角一体化研究中最需要注意的一个核心观点。

第三个问题则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组织形式怎么构建?刘志彪觉得对地方政府这类区域公共机构,应该用两种机制,一种形式是用协议形式让渡部分地方的行政权力,成立共同的开发机构,以协调统一的行动。另一种形式是建立行使竞争政策职能的地区巡回法院。而对于企业这种主体,可以在竞争当中建立各种各样的一体化的组织载体。区域之间的企业也可以在竞争当中通过产业集群这种形态,来模糊地方的行政边界,按照经济区域的极化—扩散原理配置生产力。还有就是鼓励区域内的企业收购兼并,这将会产生一体化的重大的微观效应。

第四个问题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究竟要干什么?刘志彪觉得上海要完善立体式开放功能,浦东负责对外开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形成对内开放功能和格局,这才是完善长三角改革开放新空间布局的重要行动。这个示范区未来应该定位于为上海建设有世界影响力科创中心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如果能够借助于其他数省的力量,配合上海建设成为世界有影响力科创中心服务,这个示范区的作用才能真正发挥,而不是仅仅为了搞生态环保。

刘志彪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在哪里?他认为,应该先从竞争性产业开始,政府少管,用市场管。其次公共品产品比较容易突破,政府之间进行有效协调即可。民生消费性领域这个领域因为涉及众多老百姓利益,可以慢点做。另外如果真要搞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议先把长三角地区次级城市的户口全部放开,即除了南京、上海、杭州的户口外全部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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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与环保新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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