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开绿灯 新型肺炎患者享特殊报销政策

王雅洁2020-01-22 08:26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雅洁 为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国家医保局决定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

1月21日晚间,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消息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专题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决定进一步加强对湖北等地医保部门指导,要求全国医保系统按照“两个确保”做好救治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国家医保局要求,下一步,各地应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同时,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对于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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