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保障疫情防治应急物资、医患人员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并免收通行费

宋笛2020-01-25 12:38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宋笛 1月25日,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对疫情防治应急物资及医患等人员运输(以下简称应急运输)的车辆跨省通行高速公路实行免收通行费政策,并保障优先通行。

按照交通运输部披露的信息,在物资调拨方面,各省因疫情防治工作需要开展跨省(区、市)应急运输的,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相关省级人民政府,通过应急运输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将疫情防治应急物资调拨及人员转运单抄送给应急运输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在应急车辆通行方面,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高速公路路网保障工作,对应急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途中和出入口遇有交通阻滞等情况的,要积极协调,保障优先通行。

在信息沟通报送方面,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的对接,及时了解应急物资调拨、人员转运需求,做好应急运输优先通行保障,并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进出武汉交通运输工具管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24号)要求,做好应急运输车队准备,一旦接到应急运输运力需求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运输工作。

按照《紧急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同步建立省内应急联络机制,确保进汉营运车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应急保障车队按需组建到位。 

上述《紧急通知》还要求,“武汉市民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保障工作,请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武汉市等省内企业先行组织,如需运力支援,及时向部报告。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治应急物资运输的实际需求”。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以本省(区、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为基础,做好冷链运输车辆、重型载货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相关运力的储备,确保随时投入应急运输;

2. 要建立应急保障车队管理人员、驾驶员、车辆信息库,确保接到应急命令后,在指定时间内迅速集结、及时运输;

3.要充分发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和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作用,强化车辆的全程动态监控,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指挥能力

4. 要指导应急保障车队承建单位,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统一要求做好司乘人员的自我安全防护工作。

1月24日,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信息,为解决市民居家出行不便等问题,正在武汉全市紧急征集6000台出租车,分配给中心城区。每个社区3—5台,由社区居委会统一调度使用,自2020年1月25日中午始,为辖区居民出行提供免费服务。同日,滴滴也发布信息称应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滴滴出行已于2020年1月24日起暂停武汉市内网约车和网约出租车运营,并组织成立应急车队,统一接受武汉相关部门的集中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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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科创新闻部主任
主要关注于科技类、创业类产业政策、创投领域以及交通物流领域。擅长深度报道和人物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