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纠正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

田进2020-02-18 20:44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田进 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

此前,北京市、山东省等地已出台了缓缴社保费等系列政策。如2月4日,重庆市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提出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疫期援企稳岗返还政策等,政策举措将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会议提出,当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项迫切任务是稳就业。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

会议确定,一是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实施上述政策,考虑了社保基金结余等情况,可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抓紧出台科学分类的复工复产防疫指南,指导各地合理确定复工复产条件。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有序组织农民工返岗,除疫情严重和扩散风险高的地区外,纠正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抓紧制定高校毕业生延期录用报到方案,加大网上招聘力度。抓紧出台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政策。

三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支持疫情严重地区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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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资新闻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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