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热议海南自由港:长期安排描绘完整蓝图,“特殊税制”意味着什么?

2020-06-03 11:5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锐 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出炉,又一次引起沸腾。当中关于税收制度提及,“将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自贸港”税收政策有突破、缺细节

“有突破,描绘了远景,这是海南自贸港税收制度的特点。”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院长孙元欣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从目前公布的税收制度内容来看,主要是分为2025年和2035年两个阶段实行,前者对企业未来五年的规划有实际参考意义,后者对多数企业来说“太远了”,很难做战略安排,但从整体规划来说,这也正是海南自贸港的不同之处。

“首先,2025年前的重点看下来是“2+3+4”,总共是9条利好。”他解释,所谓 “2”指的是,“零关税”政策内讲到的,一条是对商品采用“清单管理”,有的是正面清单、有的是负面清单;另一条是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

“3”指的是,在更加开放的船舶运输政策方面里面提到,境内建造的船舶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的,视同出口并给予出口退税;对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对符合条件并经洋浦港中转离境的集装箱货物。

“4”指的是,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孙元欣称,从前述9条信息来看来看,“3”、“4”目前在国内其他自贸试验区也是有的,例如上海临港新片区、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也有,而“2”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突破,对企业来说还是有吸引力的,尤其是关税方面这个清单管理,但是会怎么列还不清楚。

此外,他指出现在网上转的海南自贸港‘60条干货’,把政策内容简化了,其实存在误读。例如,文件里说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但简化后就直说在海南经营的都按15%,实际上不是,有限制条件。“鼓励类企业怎么定义,也需要细节。”

孙元欣表示,《方案》中税收制度关于2035年重点内容可见的主要是一些框架类的描述,它呈现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一个面向未来的、总体的构想,这是非常重要的。“对海南的自由贸易港有一个长期的战略安排,这和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不同,自由贸易试验区通常给出的是三到五年的短期任务。”

为什么要给出这个长期安排?他认为,一方面是体现了我们国家目前坚持开放的原则,倡导自由贸易,推进经济全球化的态度和决心,另一方面,在当前国内外复杂背景下,长远的安排是给企业信心,包括外资企业、国内企业、民营企业,海南自由贸易港给出了一个很完整的蓝图。

“特殊税制”意味着什么?

无论是2025年前的重点任务,还是2035年前的重点任务,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等都透露着海南自贸港在税收制度上的不同。

“特殊税制是一个标志性的东西。”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下称“中改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匡贤明称。这也是海南需要封关运行的原因,这样特殊税制才可以推行开,否则很难实现。《方案》落地,意味着海南结束了自2018年4月起至2020年初的过渡期,正式进入“对标全球”的自由贸易港探索。

他说,简单来说,海南自由贸易港要实现“境内关外”的意义,从这个角色定位上看,海南就和香港、澳门的定位是一样的,就是一个“特别关税区”。这也意味着海南需要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海南自贸港的追溯要回到201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新的使命。

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突出特色的原则,第一步,在海南全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赋予其现行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政策;第二步,探索实行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自由贸易港政策。

同年,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发表的《以建设自由贸易港为目标推进海南自贸区进程》曾经提出,中央给海南更大开放政策,海南要从自由贸易区尽快走向自由贸易港。毫无疑问,两者都是以投资贸易便利化、自由化为主要特征,但自由贸易港是一个“境内关外”的范畴,是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形式。

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明确指示,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新时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从现在来看,中国进一步开放是既定方针,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一个大战略、大布局下的实际行动。”匡贤明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早在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的时候就提出过“建立特别关税区”,把海南推向国际市场,实行自由贸易港的某些政策。“这也是中改院建院之初在做的事情。

“当时做了努力,也设计了相关方案,但后来由于多种原因、形势变化,这些设想最终没有实现。”匡贤明回忆,中改院在2000年提出要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建议,希望以产业开发拉动区域开放。2009年年底,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标志着国际旅游岛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但说实话,国际旅游岛的定位还是等同于国内其他地区,还是‘境内关内’。”匡贤明说,但海南的发展实践和探索表明,“最终提出,海南还是要走自由贸易港这条路子”。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院长孙元欣认为,就目前公布的《方案》并不是“境内关外”的概念。“关指的是海关,关外是说海关不管,但目前的政策是海关要管的。”

“对于税制,海南目前还处于各方面的谋划阶段,全球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所以文件里也没有具体说是怎么样的税制。“匡贤明称,还要再做一些探索,海南需要适应新的对外开放的要求,但特殊税制的方向是明确的。

6月1日,《方案》公布后,匡贤明在微信上感叹,卅载追求、蓝图落地。

延伸阅读:【专题】海南自贸港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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