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体系框架

2020-07-01 19:22

中信银行课题组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区域发展战略体系经历了一个与时俱进、不断丰富、日益完善的过程。在改革开放后实施沿海率先发展战略的基础上,世纪之交以来先后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形成了以“四大板块”为基础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一系列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党中央作出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研究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体系进一步完善。同时,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正在加快建设十九个重点城市群,将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国的区域发展战略体系基本形成了“4(指‘四大板块’)+5(指‘五大增长极’)+2(指‘两大流域’)+19(指‘十九个城市群’)”的格局。

一、四大板块:区域发展战略基础

(一)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两个大局”战略思想,我国相继设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5个经济特区,确定了上海、湛江、广州、福州等14个沿海开放城市,形成了沿海地区先走一步、进而带动内地发展的格局。“十一五”规划和党的十七大报告将“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作为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创新引领率先实现东部地区优化发展”。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0个省(直辖市)。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快了我国改革开放进程,形成了一批区域增长极,带动全国经济实力迅速上升,为上世纪末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战略目标作出了巨大贡献。目前,东部地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新动能新亮点不断涌现,将继续发挥对全国发展的支撑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西部大开发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党中央适时调整区域发展战略,把缩小地区差距作为一条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1999年,党中央明确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而后相继制定实施了西部大开发“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三个五年规划。2019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时期西部大开发的总体方向和战略任务。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年来,西部大开发成效显著,自2007年起经济增长速度开始超过东部地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下一步,重点是把握好“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三个关键词,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提高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三)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振兴东北战略的总体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注入强大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2018年9月,总书记在东北三省考察并在沈阳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强调新时代的东北振兴是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2019年8月,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了一系列推动东北全方位振兴的重大部署和战略举措。目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已印发《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东北地区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东部地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有效提振了东北地区经济,指明了东北振兴的方向和路径。下一步将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发挥好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的战略作用。

(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2004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06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将中部地区崛起上升为国家战略。2019年5月,总书记在江西主持召开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强调要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再上新台阶。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6省。当前,中部地区崛起势头正劲,中部地区发展大有可为。下一步将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扩大高水平开放,做好民生领域相关工作,谱写中部地区崛起新篇章。

二、五大增长极:高质量发展动力源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

2014年2月,总书记在北京召开座谈会,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2015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1月,总书记在京津冀三省市考察并主持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强调下更大气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涉及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战略实施以来,规划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形成,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有序开展,交通、生态、产业实现率先突破,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取得积极进展。未来京津冀协同发展将继续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以城市副中心建设为契机持续优化北京功能布局,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更好实现京津冀三地的协同发展。

(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2018年11月5日,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打造我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战略举措。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这项重大决策部署一周年之际,《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公布,标志着这一国家战略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4省市,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下一步将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抓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探索试验,建设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和行动》,首次提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十三五”规划提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跨省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个珠三角城市。未来将继续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推进内地与香港、澳门互利合作,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2018年4月,总书记在海南省暨海南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宣布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明确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同年10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中国(海南)自贸试验区启动建设以来,各领域基础性制度逐步建立。后续将进一步发挥海南岛全岛试点的整体优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把海南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

(五)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

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建设成渝经济区。2011年5月,国务院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要求把成渝经济区建设成为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201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2020年1月,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成渝经济区包括以成都平原城市群为主体的四川省部分和重庆市沿江部分区域。后续将继续强化重庆和成都的中心城市带动作用,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优化提升核心地区,培育发展潜力地区,促进要素聚集,形成集约高效、疏密有致的开发格局,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三、两大流域: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

(一)长江经济带发展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长江经济带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2016年9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确立了“一轴、两翼、三极、多点”的发展新格局。2018年4月,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长江经济带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1省市。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在强化顶层设计、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转型发展、探索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下一步将坚持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

(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2019年9月,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是重大国家战略。2020年1月3日,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黄河流域必须下大气力进行大保护、大治理,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路子。

黄河流域涉及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等省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全局,明确了“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新理念,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迈上新台阶。下一步,将着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沿黄地区中心城市及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大力弘扬黄河文化等,开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四、十九个城市群:支撑经济增长的重要平台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要求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城市群,使之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并分别针对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发展作出具体部署。2019年8月,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形成以城市群为主要形态的增长动力源。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十三五规划,将加快建设19个城市群,一方面要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世界领先城市群,提升山东半岛、海峡西岸城市群开放竞争水平;另一方面要培育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发展壮大哈长、辽中南、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引导北部湾、山西中部、呼包鄂榆、黔中、滇中、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城市群发展,形成更多支撑区域发展的增长极。

作为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顺应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要求,坚持统筹协调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着力培育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引擎;坚持补短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坚持开放互动与合作共赢相结合,增强区域协调发展动力,是新时代推动我国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和行动纲领,为今后我国区域发展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