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征求意见后 为何互联网贷款单户授信额度依然只有20万?

万敏2020-07-18 15:31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万敏 7月17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并实施,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规定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的需求,给予银行更多自主权。但此前业界热议的将线上单户授信限额由20万放开至30万-50万左右的意见,正式发布的文件中则并未调整。

为何监管对20万的额度上限不予放开?

在今年1月份行业内部流传的一版征求意见稿中,单户授信限额为30万,5月初对公众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则调整为20万。

记者获得的一份于5月份召开的征求意见稿内部研讨会会议纪要显示,有国有大行一位参会人士提出,希望恢复到早前征求意见稿版本中的30万。另外一家互联网银行参会人士表示,希望将单户授信限额调高至50万,认为有利于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支持持牌机构与流量巨头在消费金融业务上公平竞争,以及更好管控业务风险。

对此,参会的银保监会相关部门人士则表示,关于单户授信上限20万的问题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收到了相互冲突的意见,监管倾向于认为大额产品目标客户不是普惠金融的重点人群。

而在此次正式发布的《办法》中,还是给单户授信额度留下了一定灵活的处理空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等对上述额度进行调整。”

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这一概念由联合国在2005年提出,是指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是其重点服务对象。

在我国,互联网技术与普惠金融有很好的结合,据央行发布的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2018年),指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成效明显,数字技术与金融融合速度加快,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服务普惠金融目标群体的能力显著提升,数字普惠金融生态不断完善。”

央行这份报告指出,2018年在银行以外的机构、平台获得过借款的成年人比例为22.85%,农村地区为21.08%。截至2018年末,全国人均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27089.4元,同比增长19.54%。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余额8万亿元,同比增长18%,增速比上年末高8.2个百分点,全年增加1.22万亿元,同比多增6143亿元。

但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引发了一些行业乱象,过度授信、过度宣传提前消费,使得部分人群的个人负债失衡,成为社会热议的现象。

“一是明确互联网贷款小额、短期的原则,对消费类个人信用贷款授信设定限额,防范居民个人杠杆率快速上升风险。二是加强统一授信管理,防止过度授信。商业银行应当全面了解借款人信用状况,并通过风险监测预警模型持续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发现预警触发条件的,应及时预警。”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贷款业务具有高度依托大数据风险建模、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易出现过度授信、多头共债、资金用途不合规等问题。

在不放松额度的同时,监管依然鼓励线上化金融的合理发展。

在发展普惠金融的过程中,大型银行凭借网点、资金优势,是普惠金融的主力军,区域性的城商行、农商行,近年来则更多与金融科技公司开展合作,利用线上的方式破解网点覆盖不足,风控能力有限的难题,也催生了互联网平台“助贷”业务模式的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疫情加快了银行业务向线上化、电子化转型的速度,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累计有1332家银行网点消失,平均每周关闭52家,2019年上半年关闭的银行网点数量则是1188家。

《办法》对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开展互联网贷款的助贷业务模式,进行了规范,再次强调“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展”, 但同时也明确商业银行除了核心风控环节需独立自主外,其它环节均可与第三方公司合作。具体合作内容包括:营销获客、联合贷款、风险分担(联合贷款方和分担方须为持牌机构)、信息科技、逾期催收等等。

一位助贷机构人士表示,“这一点说明监管层对助贷市场和机构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鼓励商业银行以合作方式吸收新技术不断推动信贷行业变革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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