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种昂 2020年7月28日,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互联网上传播我公司起诉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沃重工”)有关事项发布了一份官方公开声明。
这份声明首先重申了潍柴控股集团作为股东的权利,称“我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并作为雷沃重工重要股东之一,根据国资监管规定,需定期汇总国有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同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雷沃重工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系履行国有控股企业职责、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法人治理的正常行为。”
2019年10月23日,山东重工集团宣布,为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建设需要,落实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经省市政府、国资委批准,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雷沃重工20.84%的国有股权,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委派两名雷沃重工董事会成员。
雷沃重工是全球知名的机械装备制造企业,业务范围涵盖农业装备、工程机械、车辆、金融+互联网四大业务板块,拥有完善的核心零部件产业链,约有员工1.5万人,业务遍及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
当时,山东重工高层称,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潍柴集团将与雷沃重工实现高效协同研发,依托潍柴动力高端非道路全系列发动机、CVT动力总成和液压动力总成等核心产业资源,补齐雷沃重工动力总成核心竞争力短板,有效提高市场竞争力。雷沃重工每年对市场发动机的需求约7万台左右。
可近日有传言称,山东重工旗下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起诉雷沃重工。这份声明并未否认这一传言,并称“针对雷沃重工亏损情况,我公司亦积极提请雷沃重工董事会尽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研究公司亏损原因及弥补亏损方案,确定下一步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不过,这份声明最后仍然表达了合作的意愿,“我公司不仅是雷沃重工股东,亦是雷沃重工上游重要战略合作伙伴,除依法规范参与其公司法人治理外,将全力配套雷沃重工,携手为潍坊市打造靓丽的城市名片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