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微信读书被判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抖音会上诉,微信读书尊重法院判决

任晓宁2020-07-30 20:01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任晓宁 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对于判决,两家公司向经济观察网做出了不同回应。

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抖音会提起上诉。字节跳动法务相关负责人表示,抖音上的用户通讯录信息是由用户授权上传的,抖音一直遵循相关监管机构对于网络运营者留存数据时间的要求。如果用户希望删除相关通讯录信息,可以随时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微信读书方面回应称,我们尊重法院判决。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是微信读书一直坚守的首要原则。2019年5月底,我们收到该案诉讼后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确认相关功能已在之前进行了迭代优化,优化后的版本更加尊重用户的选择权并对相关社交功能进行了强提示。未来,微信读书将继续努力优化产品,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两起案件分别由不同原告起诉。两位原告均认为,两被告公司非法获取其个人信息及隐私构成侵权。法院判定抖音、微信读书都侵犯了原告个人信息权,都不侵犯隐私权。

在凌某某诉抖音案中,原告凌某某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登录抖音App后,被推荐大量“可能认识的人”,其中包括多年未联系的同学、朋友。凌某某认为抖音App非法获取其个人信息及隐私构成侵权。法院认定抖音App在未征得凌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对凌某某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构成侵权。但凌某某的上述信息不具有私密性,抖音不存在侵害凌某某隐私权的行为。

黄某起诉微信读书案件中,黄某认为微信读书自动关注微信好友、默认开放读书记录,原告认为侵害了其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法院认定,在微信读书中,微信好友之间的读书信息默认开放,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原告阅读的两本涉案书籍不具有“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性”,故不侵害其隐私权。

这两起案件是《民法典》颁布后,体现民法典保护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典型案件。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通过。《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七条及第四编第六章(第一千零三十二至一千零三十九条),在强化对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同时,也对数据权属及与数据相关行为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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