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管道资产交割在即 中石油为何成立一家新管道公司?

高歌2020-09-19 10:36

经济观察报 记者 高歌 在9月30日主要管道资产交割至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家管网公司”)前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601857.SH,下称,中石油)新近成立了一家管道公司。

经济观察网记者通过查询启信宝信息了解到,中石油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方管道)于9月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200亿元人民币,为中国石油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为廊坊市,法定代表人是崔涛。公开资料显示,崔涛为中国石油管道公司党委常务副书记、工会主席。

有关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的表述为,“海底管道运输。管道运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石油、天然气管道技术的研发;管道储运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压缩机组(发动机、压缩机)维修、检修及技术服务;以下由分支机构经营:原油仓储”。

其中的“海底管道运输”有别于中国石油旗下其他管道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例,即为管道运输;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等。该表述亦有别于中国石化管道储运公司等企业的经营范围。这样的表述引发了有关中石油将深入海底管道建设市场的猜测。

一直以来国内海洋油气管道建设的主要参与者是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00883.HK,下称,中国海油)负责投资,所涉海底油气管道工程建设主要归属于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的业务范畴。

有关如何看待中国石油的入局,中国海油此前书面回复经济观察网时曾表示,其主要业务为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原油和天然气。作为海上油气田开发的关键环节之一,中国海油投资铺设海底管道,用于海上油气资源的集输和储运。新成立的中石油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

但一位接近中石油的人士认为,上述情形成立的可能性不大,原因在于国内海底管道建设市场容量有限,且存量的八成左右掌握在中国海油手中,在这一时点成立一家主营海底管道运输的企业,多少有点“叠床架屋”的意味。

有关这家公司未来的归属以及作用,目前尚无定论。上述接近中石油的人士则表明,由于成立时间太短,目前有关这家公司的信息较少,但从主干线划拨完毕之后,中石油剩余管道存在同国家管网接洽需求等生产运行的角度出发,成立一家“对内平衡、对外交流”的管道公司具有业务层面的必要性。

而针对北方管道未来将划归至国家管网公司的说法,一位接近国家管网公司的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就其目前掌握的信息而言,“暂时不会”。

据经济观察报了解,国家管网公司所有组成机构的参股公司、控股公司等的企业章程被要求在9月30日全部到位,但囿于时间紧促且缺乏具体的操作模式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较难开展。

业务范畴猜想

有关北方管道的主营业务模式猜测,最先被业内人士“否决”的是涉及海底管道的部分。原因在于海底管道的空间本就不大,平台间的管道由油田自主运行即可。

据熟悉管道业务的人士介绍,以国内掌握海洋管道最多的中海油为例,主要有两种形式:与海上平台相连的部分,大部分情况是油气水及杂质混合在一起;还有少量的管道,用来运输简单处理过的天然气,可直接输送至岸边就地销售。目前的情况是,一类管道,即连接海上平台和处理厂的管道都留在了中海油手中;第二类管道被划分了界面,海上部分,从平台到岸边归属于中海油,而上岸之后的天然气管道划归国家管网。

中石油在渤海也有海上油田,主要位于曹妃甸,海洋平台开采而出的油气,需要通过管道连接路上的处理厂进行油气水及杂质的分离,这部分管道属于油田自有的短程管道,因此上述接近人士认为,北方管道主营业务中的“海底管道运输”业务应该主要是指这一部分的管道资产。“不太存在中石油专门成立一家管道公司从事海底管道运输的情况,也不构成竞争,而是用于内部使用”。

因此,重点应在陆上油田以及城市燃气管道的范畴,在此轮涉及中游的油气体制改革中,中石油原本的天然气与管道板块被一分为二,天然气部分被留在中石油,管道部分划拨给国家管网公司。在中石油原有的五家管道都划归国家管网公司后,从业务角度出发,需要专业的队伍来管理剩余的支线管道,一部分是在油气田一侧,另一部分是在用户侧。

据了解,剩余的管道是大管道的初始端和末端的支线,从运行的角度来看需要“全国一张网”,上述人士称,中石油需要一个统一的机构来和管网对接生产运行方案,对外交流、对内平衡,来减少内部交流沟通可能产生的内耗。

接近中石油的人士表示,天然气部分的人员做销售的居多,运行一年多后发现了相应的问题:一些短程的管道资产,如交由销售管理,后者无法胜任。因此具有将天然气销售业务和所剩管道资产分开管理的需要。

上述人士以中石油13个陆上油气田举例,在进入主管道之前会有100公里的自有管道,将油田与主管道相连,在这一物理交接界面会设置计量站,以此计算油田向国家管网的输油量,这样的机制是存在的,中石油或许是想通过北方管道公司处理上述事宜。

“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设置,意味着中石油13家油气田以及昆仑燃气掌握城燃小管道的部分皆需同国家管网公司打交道,而通过统一的机构设置更加便于实施专业化管理。”上述人士表示。

新油气调控中心

跟随主要管道划拨至国家管网公司的还有原属中石油的北京油气调控中心,未来将成为国家管网的油气调控中心。

也由此有观点认为,体量如中石油一般的石油企业,不应缺乏属于自己的油气调控中心。对此,上述人士表示,从生产运行的角度出发,目前的确存在这样的顾虑。

“从零散的13个机构同国家管网公司对接,未来可能需要过渡为一个或两个机构来负责总体的协调工作。但它的性质同原来的油气调控中心是不一样的,其工作内容更多涉及生产计划协调,而非运行协调。”上述人士称。

原因在于,在他看来,成立新的油气调控中心形式上算是归口了,但剩余管道还是连不上的。“以往中石油的炼油厂原油的供给和后续的成品油销售都是通过管道完成的,主要的原油和成品油管道收归国家管网公司意味着未来的生产运行的协调需同国家管网公司对接。”

比如在中石油的炼油厂接收原油的管道是自身的油田的情境之下,就会涉及管道、油田、炼厂三方进行生产运行的协调,是中石油内部的炼厂和油田达成一致再和管网协调,还是分别进行,似乎需要通过成立新的管道公司及依托于此的油气调控中心来“打包”管理。

据悉,以往在9月中石油会召开制定次年生产运行计划的协调会,26个局级单位涵盖油田、炼油厂、管道公司商议运行的方案。未来的模式将会是国家管网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以及民营企业等多方市场主体。这也将打破此前行政管理的模式占上风的局面,更易催生出更为科学的生产运行规则,清晰可追溯。目前有关规则制定的部分将主要由国家管网公司完成。

着力上下游市场

该如何理解新公司与国家管网乃至地方管网之间的关系?

上述接受采访的接近国家管网公司的人士认为,至少同国家管网之间不存在直接竞争的关系。“成立这样一家公司可以着力发展城市燃气管道和省管网支线。因为这一部分是跟国家管网主干线连接的,可以跟国家管网公司的油气调控中心和生产运行部门一一对应,管理起来更为便捷。一旦出现相应的问题,可以第一时间对接。若没有相应的机构设置,可以理解成全国一张网到了支线就脱节了”。

在他看来,既然带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环节被管住了,那么剩余的部分不管是从事发展城市燃气业务还是支线管道建设都不应该加以限制,可以跟城市燃气公司和省管网公司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对于中石油而言是一条“出路”。同下游企业之间是分输合作关系,从主干线接气之后可以转卖给昆仑燃气或者其他的城市燃气公司,这也符合管建销分离的要求。

有关资产交割后,中国石油天然气和管道板块经营策略的调整,中国石油管理层在中报业绩交流会上表示,中国石油参与上述重组主要着眼于未来长远发展的商业考量:一是将更加聚焦上游油气勘探开发和下游市场开拓。二是缓解资本性支出压力。三是可以充分利用全国油气储运设施,提升运营效率及价值创造能力。

目前有关如何进行经营策略的调整,相关人士表示,现在还没有相应的计划和安排,需要将管道移交完毕再制定,而管道的运行规则尚未制定,涉及上游油气如何交给管道方运输至下游炼厂,城燃公司、管道的运行规则、调度规则、管容分配规则、代输的费用如何确定等都没有谈妥。在这个情况下去制定所谓的战略和计划意义不大。新的有关上下游的发展规划需要根据公开的管道运行规则综合考量制定,但大的发展方向肯定不容改变。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从管道公司专业化管理的角度而言成立新的管道公司是有其合理性的,剩余的支线管道散落在全国各省,只有集中调控才能显现出规模效益。目前陕京管道的去留仍留白,即便是一个过渡性质的公司也是有必要的。至于未来的建设需求,他认为中石油会发展省内的短途支线管网,城市燃气管网,在发展终端目标的支撑下,着力短途小管道互联互通。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财税与环保新闻部记者
长期关注能源、工业相关话题,线索请联系:gaoge@ee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