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断天国:太平天国统治时期的“民变”

陈枫2020-10-12 16:53

(东方ic

陈枫/文

太平天国运动在中国近代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从清王朝角度来看,太平天国是一场历时十四年的叛乱,是对传统统治秩序的反抗。洪秀全、杨秀清等人为代表的太平军也就成为清帝国的反抗者。从民国开始太平天国就一直以反清反满的形象出现。近代著名教育家罗家伦在其主编的《国父年谱》中记载,孙中山自小就以洪秀全为榜样。孙中山在宣传革命、号召同胞时也把太平天国起事者作为反清复汉、驱除鞑虏的先行人,他们在宣传中不再使用清廷带有轻蔑性质的“长毛”“贼”等词,改用“太平军”。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完成形式上的统一后,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即制定《禁止污蔑太平天国案》并函请内政部、教育部参考酌办。次年国民政府将太平天国定义为狭义的民族主义运动,该年的7月24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下发第1706号公函,特地通知各地修编志书时不得对太平天国轻蔑。在太平天国发源地的广西地区,国民政府还通过建立太平天国纪念堂、纪念碑以及成立太平天国纪念学校等方式来提高太平天国运动的地位。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太平天国运动的首义——金田起义作为近代农民阶级反帝反侵略的表率,被刻成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八组浮雕之一,成为近100年来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代表性事件。

太平天国史研究中争议最大的还是有关太平天国评价问题。持肯定和否定两种截然不同态度的两派倡言者“言各有据,却又各持一端”。这种“非此即彼”“非正即邪”的怪圈难免会让历史研究陷入窠臼。北京大学历史系研究员、助理教授刘晨就注意到了这一太平天国研究的吊诡之像,他的新著《太平天国社会史》一书从太平天国代表了谁?这一基本问题出发,通过关注太平天国和江南地区农民的互动关系,尤其是太平天国与民众的对立(即反抗反抗者)这一层面来梳理民众反抗太平天国这一传统史学研究忽视的历史现象。进而全面认知太平天国何以“瞬间烟消云散,黯然退出历史舞台的根源”,更加理性探讨太平天国的历史地位。

刘晨的研究对象是底层的“民变”,作者认为“民变”是指民众(包括士群体在内的社会中下层)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或追求共同权益而聚集行动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包括“集体暴动”和“集体抗争”两类,两者没有“严格界限”;民变具有“自发性、突发性、合理性与违法性兼具、抗争行为落后性、政治权利意识淡薄”等基本特征。

自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攻克江宁,并定都于此开始,太平天国的领导者就改变策略,开始注重巩固国土和地方政权的建设,即:“陷一城即守一城,破一阵复收一镇”。然而太平天国统治层的腐败奢侈和与清军的不断拉锯式作战,造成了原本富庶的江南逐渐凋敝。李鸿章在《筹赈收复地方并酌情调免漕银片》中记载:“查苏省民稠地密,大都半里一村,三里一镇,炊烟相望,鸡犬相闻。今则一望平芜,荆榛塞路,有数里无居民者,有二三十里无居民者。有破壁颓垣,孤鹜弱息,百存一二,皆面无人色,呻吟垂毙。”

面对生活的困境,“民变”遍及太平天国统治下的江南各地,作为反抗清政府的太平天国成为被民众反抗的对象。汤氏的《鳅闻日记》记载有“旬日之间,郭外之北,由西至东,四方农人,闻风相应,各处效尤,打死伪官,拆馆烧屋,昼夜烟火不绝,喊声淆乱。闻长毛来往不绝,市廛罢歇,阛阓阒寂,良民东迁西避。各处坐卡长毛,回城请剿。起事乡村,以致又遭贼兵焚掠”的民变场景。根据清末四大奇案之一“刺马案”改编的电影《投名状》中,也有刘德华饰演的赵二虎、金城武饰演的姜午阳和李连杰饰演的庞青云三人率领逃到山里的农民,伏击太平军的运粮队,抢劫太平军军粮,殴杀太平军官兵的“民变”镜头。

“民变”之所以呈现出“如蜩如螗,如沸如羹”“激变四起”的景象,其背后有深层次的政治经济原因。长期的战争使太平天国无法获得一个和平建设的环境,太平军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能通过强迫的方式来获得兵员和粮食的补给。“贡献”制(即向民众“征贡”)和军队的“打先锋”“派大捐”是太平天国前期的主要获取物资方式,这种粗暴的方式直接造成了太平军与民众的矛盾,这也是湘、皖地区大量团练出现抗击太平军的直接原因。等到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其统治阶层开始“有意识的转变和拓宽经济来源的渠道”。

1860年代,李秀成率领太平军进军江南,相继开辟了苏福省和浙江天省两片比较稳定的基地以最大限度的通过获取赋税的方式来解决浩繁的军需。太平天国在这两个地区首先推行的赋税政策是“着佃交粮”制。众所周知,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朝廷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是赋税,而赋税中以粮赋收入为大宗。清代的粮赋包括地丁银和田粮两部分,总称田赋。民间完纳田赋俗称“完粮”或“交粮”。田赋的征收对象是土地所有者,即向“业主”征粮,佃农则只要交租而不承担田赋,这就是所谓“业主完粮、佃户交租”的制度。但是太平天国所控制的苏福省和浙江天省由于战争出现了大批业户逃亡,农民抗租的情况,为了完成正常的征收田赋的任务,太平天国推行了“着佃交粮”的制度,“着佃交粮”即在业户逃跑的情况下,直接向佃农征粮,这给当时的佃农造成了一种“着佃交粮而不交租”的假象。但是要稳定地方政权,太平天国在无力进行全面的社会变革的前提下,又不得不依靠地方士绅阶层恢复和维持社会秩序。因此在推行着佃交粮的政策同时,太平天国又出台了“招业收租”“代业收租”两项偏向业主(地方士绅阶层)的政策。“招业收租”就是号召逃亡的业主回乡收租,“代业收租”即太平天国地方政府成立专门机构代替业主收租。然而太平天国三管齐下的租税政策却造成了业佃关系的混乱,佃农既向政府交纳了粮食又需要向业主纳租,而“代业收租”的结果是“业主的地租被政府征用或只能拿到少量的租额”,这让业主和佃户都对太平天国政府不满,使“原本即有排斥情绪或正在观望的士绅阶层、中小地主对太平天国政权愈加抵触,也伤害了普通百姓的利益。”

士绅阶层不合作的情况下,太平天国军政府缺乏地方管理经验,又无法在短时间内培养出高水平的地方行政管理队伍,只能过多依靠“地保、胥吏”等充任乡官,这些旧有底层胥吏长期浸淫于前朝政府底层官场,已经彻底腐化。腐败和社会不公现象从前朝移植、滋生,“浮收、苛粮、乡官贪墨或侵吞漕粮”等现象频发,民众对此深恶痛绝,不断对其进行反抗报复。除此之外,由于清政府的宣传和太平军军纪涣散,民众对太平天国出现恐慌心理,江浙等地百姓称太平军为“瘟毛”,因此在太平军到来之时,除少数民众屈服外,大部分人要不选择逃跑、自杀,要不组织民团对抗太平军。

从1853年开始太平军西征到1864年天京被湘军攻破这一时间段内,太平天国主要在安徽、江西、湖北、江苏、浙江等五省建立地方政权,先后在三百多个郡县设治。作者在研究中发现,在太平天国统治下的“民变”有如下几个特点:

首先是“民变”主要发生在19世纪60年代。19世纪50年代,太平军主要活动区域是湖北、安徽、江西三省,这一时期太平军主要攻占的对象是城市,而且与清军作战呈现出战场瞬息万变,持续拉锯的态势。因此对乡村地区的控制力薄弱,这种不稳定状态也导致在太平天国治下的“民变”较少载于史册。到19世纪60年代,太平天国将军事重心放到了天京周围的苏南和浙江,先后建立了苏福省和浙江天省两片稳固的后方基地,此时苏浙两地清军的溃退和东西线战场的均势也给太平天国进行地方建制,推行各项政策提供了条件。这同样也为天平天国地方政策失误导致“民变”提供了条件,因此该时段是发生民变的主要时期。

其次,作者认为就爆发地域而言太平天国时期的“民变”主要有三个特点:苏南多而浙江少;.苏州地区最多;大多数为市镇和乡村民变。之所以出现苏南多浙江少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浙江大部分地区太平天国设置地方政权较晚,没有来得及着重建地方统治秩序,因此对地方基层社会的干预较少。而以苏州为代表的苏南地区,属于太平军控制较为牢固地区,基层建政相对完整,太平天国“着佃交粮”“招业收租”“代业收租”的田赋政策和漕粮征收贯彻比较彻底,由于政策失误农民的负担沉重,因此导致民变多发。太平天国统治区内民变多为市镇和乡村这一特点与当时“市镇和乡村经济畸形发展有关”。常年战争加上社会对于“长毛”的恐慌大量的城市人口流出,涌向市镇乡村。这让江南农村本来就严峻的“地狭人稠的社会生态”更加雪上加霜,民众不满情绪如在弦上,极易引发“民变”。

再次,就“民变”参与者而言,作者通过对比大量的史料数据认为领导者阶层中“由士阶层和边缘曾组成的知识分子群体领导事件的比例远高于无赖层、农民和商人领导事件的比例”。作者认为知识分子之所以在“民变”中处于领导地位“不仅在于他们具有动员或指挥运动的文化知识,还有赖于他们对官场情况的熟悉以及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的处理地方社会事务的领导能力、斗争技巧和应变经验”。除此之外,笔者认为地方士基层为主的知识分子群体的声望也是其在“民变”中处于领导地位的重要原因。江南地区重文化的传统让知识分子在民众中有较高的声望,因此他们也愿意接受知识分子的鼓动参加“民变”。由于长期战争导致城市萎缩,压缩了无赖阶层和商人阶层的势力,使他们较少的参与“民变”的领导。而农民阶层则在运动中担任人力和体力支持,较少的参与到领导阶层。由于民变所获得的的利益远不如所承担的风险大,农民阶层在太平天国民变中积极主动性较低,他们的初衷和要求也比较单纯朴素,诉求主要体现在经济上。

就太平天国时期江南“民变”的类型和发动方式来看,当时的“民变”主要类型大致可分为:粮食“暴动”、抗役“民变”、反移风易俗“民变”和反军租“民变”、反劫掠民变、集体合法抗争等。作者通过综合统计发现,在这其中,粮食暴动占太平天国时期“民变”总数的一半以上。此外反对“官员腐败和太平军的军纪败坏行为”是仅次于粮食暴动的类型。在组织和发动形式方面,太平天国统治区的民变主流仍然“没有摆脱原始的动员组织形式,以血缘、宗族为纽带的宗族组织还在天国民变中承继并延续。”而“民变”动员的主流方式仍然是“鸣锣集众”,不同于传统“民变”利用宗教进行发动,由于太平天国实行激进的移风易俗的政策,大力打击民间宗教,很多庙宇被捣毁,因此“使民变丧失利用民间信仰动员的空间和合法性。”

“民变”严重影响了太平天国的统治,为了维护内部稳定,集中全力对付清军,太平天国颁布了十项政策来缓解政府与民众的矛盾即“调控十策”。这些政策包括安民造册、召集流亡、管理苏松、治理土匪、兴办团练、整饬军纪、保障农业、兴修水利、减赋限租、科举招贤。这十项政策虽然并非全部针对民变,但在客观上有利于防止民变的发生。

这十项政策虽然囊括政治、经济、思想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等政权建设的方方面面,但是却没有形成系统完整的纲领。而且由于太平天国地方政府低效率的政权建构和各自为政的政局,这些政策很难摊开执行。已经开展的调控内容则因为主客观条件未能实现统治者预期的目的,例如作者注意到“减赋限租的政策在执行中出现了偏差,引起业佃两个阶层的共同反对;整饬军纪的努力也因战事需要盲目扩军化作泡影;开科取士等招贤之举因‘反对反孔非儒’的国策未能彻底改弦易辙和宽进宽取的录用标准不为士人认同;以招抚为主和自立乡勇的团练政策缺少必要的政治兼管”。

我认为这些政策不能顺利施行还与太平天国的政治特点有关。太平天国虽然在苏浙两地建立地方政权,但中央政策无法彻底贯彻到地方,各地各自为政,无法保证这些政策的彻底落实;此外与清军的不断战争,使军队地位在太平天国内部备受尊崇,因此太平军为了获得物资和人员的补充进行劫掠时,地方政权无胆量也无能力对其进行训诫、约束。此外基层乡官政权的腐败和“积贫”的财政状况也无法保证这些政策的顺利实行。与清军常年的拉锯式战争也无法为这些政策的施行创造一个和平外部环境。

因此,太平天国在具体实践应对“民变”时多采用武力镇压的方式。武力镇压虽然直接有效,但无法根除“民变”产生的社会根源。尚处于战争状态下的太平天国以剿为主的政策也分散了大量的前线兵力,造成太平军在战场上不断失利。这些因素都导致内外交困下的太平天国无法成为其宣传的真正“天国”,1864年7月被湘军围困三年之久的天京陷落,太平天国运动最终在内部矛盾和外部军事压力下宣告失败,最终面临“反抗者”本身遭遇“反抗”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