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福利与政府角色——有关美国社会的经济学话题

任赜2020-11-05 18:06

(图源:东方IC)

任赜/文

这篇文章起源于去诊所理疗的经历。诊所的业主兼主治医师颇有名望,为我制定的医疗项目包括用核磁共振、红外线、电脉冲、超声波等一堆设备来处置我从头到脚的身体,一共24次。一开始去,实际操作设备的是一位雇员医师和护士助手,主治医师只来打个招呼。后来因为疫情影响中断了一段时间疗程。等我再去时,那位雇员医生不见了。可能和许多小企业一样,诊所由于疫期业务下降而进行了裁员。主治医师亲自做理疗,我立刻就感受到了两个医师的区别:雇员医师认真地完成理疗过程,但从来不多问、多做任何事;主治医师使用同样的设备,上了程序,很快就察觉身体这部位那部位有僵、硬等异状,问我是否有不适之感,并对那些区域做加压、加热处置。按诊所墙上挂的医生执照,那位雇员医师有合格的学历、训练,也工作多年了。区别在于,在工作中,雇员医师走程序,主治医师治病人。

虽然这大概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我还是很感慨。这涉及经济学、管理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雇主如何激发雇员努力工作?由此联想到一些经济学理论和更广泛的社会问题。本文从效率工资谈起,讨论最低工资、普遍基本收入,到身份认同、大小政府之辩。思路主线是民众福利与政府的角色与政策。相信这些话题具有长期意义,因此把一些有关资料、观点写成文,希望可供参考。

效率工资

经济学研究讲究均衡。分析劳动市场的标准模式是:劳动供求达到均衡时,就产生市面流行的均衡工资,按照均衡工资,雇主可以雇得所有需要的员工,求职者也都能如愿就业。从雇主角度看,这种均衡态并非完美。雇员可以轻易跳槽(只要接受均衡工资总能到别处就业),这会打断正常作业、增加招聘员工的成本。即使雇员不跳槽,雇主在许多场合也无法有效测度雇员表现、督促他们提高工作质量。雇员的努力程度常常是,如俗话所说,“对得起工资就行了”。

根据实证资料和理论推演,经济学家概括出“效率工资”的理论。要点是:雇主提供高于均衡工资水平的工资,常常还加上一些福利条件,称作效率工资。效率工资会产生有利的后果,诸如使雇员珍惜目前的岗位(企业忠诚),比在均衡工资下更努力工作(效率激励),等等。有许多经验研究支持这个理论,不少企业确实提供效率工资。

举一个日常可见的实例:零售连锁巨头沃尔玛(Walmart)和好市多(Costco)的对比。沃尔玛实行低工资,被批判为“血汗工厂”;好市多则以工资、福利方面的优厚著名。在沃尔玛店里,常常可以看到面对付款长队,雇员慢条斯理、无动于衷。而在好市多店里,常见的景象是雇员手脚麻利、态度友好。

“效率工资”本身并不是解决雇员激励的管理问题的理论,而是描述市场中企业行为的经济理论,但它显示了有助于解决管理问题的一种方案。采用效率工资,可以导致雇主、雇员双赢局面。这值得政府提倡,不动用行政手段而利用市场机制促进民众福利、企业效率。

“效率工资”也会引发一个涉及经济学理论的全局问题:“非自愿失业”。在均衡工资下,求职者都可以如愿就业,因此不存在“非自愿失业”。在市场流行“效率工资”(它高于导致均衡态的工资)的情况下,就会存在“非自愿失业”现象。这对经济的全面均衡产生影响,是显示市场自动调节优越性的一般均衡理论要面对的一个难点。对这个理论问题此处不多说。

最低工资

与效率工资对应的、另外一个侧面的问题是最低工资。在一些经济部门,存在着低于生存水平的工资率——雇员即使全年全时工作,所得仍然不足养家糊口,陷入政府确定的贫困线之下。这多半与市场结构有关,雇主强势,雇员弱势。求职者、受雇者常常本来就是低收入、低技能的人群,甚至是打黑工的无就业身份者。

如果忽略非法移民问题而只考察合法工作的人,政府是否应当关切、帮助这些辛苦做工而贫困的人?(据报道,其中有些人要打不止一份工来养家糊口)换一个角度问,经济问题是否应该都留给市场机制解决?如果认为政府需要有作为,政府是否应该以最低工资法规来解决问题?对此,美国社会长期有争议,以下是焦点问题。

争议点1:政府是否有权规定工资水平?

1935年最高法院曾经宣判《纽约州妇女最低工资法》因违反经过正当法律程序确定的契约自由而违宪。后来形势逆转,现在联邦有最低工资法,目前是每小时7.25美元(自2009年以来维持不变)。

争议点2: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是否会造成失业,反而损害雇员利益和经济发展?

对此,强调自由市场优越性、反对政府干预市场运作的经济学派坚持认为最低工资法规有这样的负作用。但目前广泛认可的实证研究表明,情况并非如此,最著名的是经济学家克儒格(Krueger)和卡德(Card)1990年代初的一项研究。经济研究中一般无法做可控实验,他们开创性地研究了一个所谓“自然实验”:新泽西州卡姆登市与宾州费城隔河相望,新泽西州提高了最低工资,宾州则维持原状。他们对两地的对比研究,运用详细的数据和严谨的分析,没有发现最低工资提高对就业有任何负面影响。学界最初异议四起,批评者攻击他们的研究动机、数据来源和分析可靠性,但最后不得不承认两人的研究结果成立。这项研究改变了经济学科和公共政策在最低工资领域的成见,后来还有许多研究支持了他们的结论。

争议点3:目前是否应该提高最低工资,提高到什么水平?

在这次大选中,拜登主张把最低工资提高到每小时15美元。特朗普的说法不确定。在和拜登第二次辩论时,特朗普说此事应当由各州处理。在《60分钟》节目答问时,在主播追问下,特朗普说:“我将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它”,但如果他觉得这会损害小企业,他就会说“不”。最近的民调显示,至少60%美国人支持提高最低工资并向低收入工作者提供税收豁免。

顺便指出,美国各州的最低工资有很大差距。举以上两个相邻的州为例。宾州追随联邦在2009年把最低工资定为7.25美元,迄今未变。新泽西在2013年公投通过修改州宪法,把最低工资提高了一美元,从7.25美元到8.25美元,以后又几次提高,2015年8.38美元,2019年10美元,2020年11美元。

现在看来,提高联邦最低工资大概率会发生。这将有助于改善美国最近一些年来收入不均程度持续提高、低工资民众的收入滞后于总体经济增长的现象。

普遍基本收入

与最低工资相联系的一个话题是政府为所有人提供有保障的收入。这个主张有不同的名称,普遍基本收入(universal basic Income),无条件基本收入(unconditional basic Income),等等。今年大选中,民主党的初选竞争者杨安泽提出这样的主张:每月给每个18至64岁的美国人发放1000美元,不附带任何条件。

许多信奉小政府主张的人会以为普遍基本收入是左翼大政府信徒的主张,那是误解。二十世纪最有影响的、被认为是“保守主义”的经济学大师弗里德曼和哈耶克都认为,某种形式的保障收入是政府减轻贫困的最佳途径。

哈耶克在1944年的名著《通向奴役之路》就提出社会提供维持生计最低需要的保障,1973年在《法律、立法与自由》(Law,Legislation and Liberty)中,又强调它是给予每个人经济自由的一种方式:“给每个人提供一定的最低收入保障,或者是当人们无法供养自己时给予人们支持的底线保障:这似乎不仅是对所有人的共同风险完全合法的保护,也是一个伟大社会的必要组成部分”。

实际上,弗里德曼、哈耶克都曾经明确否认他们的自由主义是“保守主义”的,理由是,自由主义自诞生起就是一种具有革命性的学说(迄今仍然被许多专制主义者视作洪水猛兽)。自由主义强调渐进演化的社会进步路径的优越性,但并不一般地否定革命。美国本身诞生于独立战争,也就是美国人引以为傲的“美国革命”。美国是在持续不断的政体实验、科技进步、市场创新、观念提升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弗里德曼曾经提出不少创新的而不是保守的政策建议,下面就要提到其中一项。

2016年瑞士举行了一项全民公决,提案是:每月向每个成年人支付2500瑞士法郎(约合2418美元),并向儿童支付该金额的四分之一。提案被否决。在此之前多年以来,挪威、瑞典、英国、加拿大及许多发达国家都进行过有关实验,甚至在美国,1960年代末,尼克松总统也进行了一次成功的实验。尼克松曾认为这是改革社会福利的有效途径。该政策的全面推行在右翼全面反弹后被搁置。2008年大危机以后,在欧美国家,这个主张的声势上涨。

对普遍基本收入的主张,遵循自由主义的原则,当以开明开放的态度予以审视,不宜持保守立场径直否定。我认同哈耶克“给每个人提供一定的最低收入保障”的原则,但不赞成普遍给每人发钱的方案。它存在一些基本缺陷。给不需要补助的富人发钱是浪费资源,无条件发钱对某些人会减少工作激励。更重要的是,已经有更好的方案来解决扶贫问题,那就是“负所得税”。

“负所得税” 的构想来自弗里德曼。具体形式是:政府对于低收入者,按照其实际收入与维持一定生活水平需要的差额,运用税收形式,给予补贴(“负所得税”),使其个人可支配收入=个人实际收入+负所得税。这里有一个前提,补贴对象需要有工作所得(earned income)。美国已多年实行为中低收入工作者提供这种性质的补贴,称作“Earned Income Tax Credit”(EITC,国税局网站译作“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这个领域的专家认为,它是效果最好的扶贫举措,既帮助低收入者,又保持工作激励。

就理论方案而言,和“普遍基本收入”相连接,按照“负所得税”思路,可以把实行补贴的所得水平确定为政府已定的贫困线,或其他适当的基本收入标准。对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者或其他需要特别帮助者,由社会保障系统另行处理。

身份认同

对瑞士人民公投否决普遍基本收入提案,我很赞赏。我也很钦佩瑞典、挪威等北欧国家人民。那里长期实行全面普及的福利制度,从统计资料看,并没有对人民努力工作、企业竞争效率产生多少负面影响。这些国家在经济富裕、社会公正、自由民主等重要领域的评价指标也都位居世界前列。这些国家有共同的特点:人口少,同质(homogeneous),高素养。那里通行一种与价值观联系的身份认同:我们努力工作,我们互相关心,促进个人、家庭、社区、社会的繁荣和普遍的福祉。考虑“普遍基本收入”或其他福利政策时,要注意到身份认同(Identity)这个因素。

需要澄清,这里说的身份认同不是一个基于种族的概念。身份认同与人们的族裔、社群、地域、历史、观念等多种因素联系,用一个大词来说,身份认同是一种社会建构。

经济分析有一个基本假定,每个人理性地寻求利益极大化。身份认同则依赖于个人理性之外的许多因素。阿克洛夫(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与克兰顿合著了一本开创性著作《身份经济学》(Akerlof and Kranton,Identity Economics),把身份认同概念引进经济分析理论框架。书中分析了身份认同如何在种族歧视、就业、贫困等重要领域影响人们的决策。身份是可以选择的,选定的身份联系到一定范式和得失考量,导致不同的行为。因此,身份认同会影响政府福利政策实施的成败。下面考察一个例子——

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研究识别出一个特定的群体,他们是美国黑人奴隶的后代,具有一种特定的身份认同。他们不同于白人,不同于其他非黑人的少数族裔(西语裔、亚裔等),也不同于后来移民美国、祖先没有当过奴隶的黑人(例如海地移民)。

这些黑奴后裔的身份认同的核心是区别“我们”和“他们”,包括这样一些要素:

(1)“我们”祖先被运来贩卖为奴。“他们”白人是统治社会的“内部人”(insiders),“我们”是“外部人”(outsiders)。

(2)“我们”在上学、就业时曾受“他们”歧视。“我们”牢记在心。

(3)在“我们”与“他们”之间,我要维护“尊严”。要是屈从白人,有失身份。要是取悦白人,则为人不齿。

关于第二点,黑人现在感受到的歧视,可以做细致一些的解析。学者们概括出歧视的两个来源。

其一,个人偏好或品味(individual preferences or tastes)。在经济分析框架中,基本设定是,人们做选择决策时以此为基础。经济学家贝克(Becker,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提出,种族歧视现象来源于此,例如,白人雇主“不喜欢”雇用黑人,白人工人“不喜欢”和黑人一起工作。偏好品味来自“天性”,政府废除种族歧视法规并不能改变这种偏好品味。而且,各个族裔中都普遍存在基于偏好品味而看不惯“非我族类”的现象。

其二,统计证据。这是经济学家用以解释经济社会现象的基本工具。经济学家阿罗(Arrow,也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提出,统计数据是种族歧视的一个来源。雇主并非出于个人偏好或品味而歧视黑人,而是根据统计资料认为,平均而言,黑人有技能低、不守规矩等特点。统计可能被不当应用,但数据来自现实。

美国自1960年代民权运动以来,在政府法规方面的种族歧视已经基本消除,这是伟大的进步。但隐形歧视的存在,比如黑人要搬入白人社区有困难,黑人申请银行贷款时发现银行有不利于他们的内部规定,黑人驾车时更多地被警察拦下,等等,也是事实。这些现象可以用上述偏好品味(白人居民不喜欢与“他们”黑人为邻)和统计数据(统计显示黑人坏账率高,犯罪率高)两方面因素来说明。

问题在于,这些黑奴后裔的这种身份认同,会导致在外人(白人、亚裔、其他黑人等等)看来,是自暴自弃、不合理性的一些行为。他们会选择不为白人“他们”工作,在职场表现不佳,如果与雇主吵架被开除,还会得到街头哥们儿的认同。面临选择时,他们常常宁愿当白人主流社会的“外部人”,而拒绝加入做“内部人”。这种身份认同恶化了黑奴后裔群体的失业、贫困、吸毒等问题。

对这种身份认同的认识,是概括了许多经济学家、社会学家认真研究的成果。它显示这个群体的行为有深层原因。政府试图解决贫困、失业、犯罪等社会问题时,显然需要理解这样的原因,对症下药,避免做无用功。

以更广的视角看身份认同,可以指出,1960年代以来,各种弱势群体的身份认同在追求社会正义(男女平等、消除种族歧视)的历史中发挥了正面作用。但晚近这些年来,美国流行的“身份政治”显示出众多弊病。美国的社会分裂,在一定程度上是身份政治的直接后果。

民主党自己定位于代表弱势群体,包括妇女、非裔、西语裔、同性恋、原住民、亚裔等等。这本来无可厚非,但各种“弱势群体”有多元化的诉求,可能不相容甚至对立,也可能与社会整体的观念和利益不一致。民主党缺乏代表全社会的愿景,没有凝聚社会的感召力,把某些身份群体的诉求、利益强加于社会整体。

右翼的身份政治突出表现为一种排外的民粹主义的观念——“我们”是道德纯洁、观念正确的“人民”,“他们”是腐朽的政客、象牙之塔的精英,邪恶的左派,美国的敌人。

左右两翼都陷入其中的部落式身份政治,撕裂美国社会,使政府无法有效制定恰当的福利政策。许多有识之士提出,美国需要“回归”或“更新”出一种建立在共同价值观念上的公民身份认同。这是一个重大挑战。

大小政府之辩

以上讨论涉及一个基点:政府行使促进人民福利的职能,因此不是“最小政府”,即所谓“守夜人政府”。守夜人政府不管这类事务。“最大政府”则是所谓“保姆政府”,从“摇篮到坟墓”样样事都管。在美国长期有关于大小政府主张之辩争,最近有新动向。这个话题太重要,值得再略作申论。

《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布鲁克斯最近发表一篇评论,主旨是说明美国民众的观点向左偏移,背离“守夜人政府”主张。(David Brooks ,How Democrats Won the War of Ideas)布鲁克斯是温和的保守派,或者,如他自己说,是汉密尔顿式的自由主义者。汉密尔顿是美国建国元勋,联邦第一任财政部长。他主张建立有力有效的联邦政府。当时联邦没有中央银行,不发行货币(市面流通多家商业银行票据),不能征收所得税,真好像是守夜人政府。另外一个建国元勋杰斐逊(美国第三任总统)则强烈主张自由放任。幸好,如史家所说,他们两人都“有华盛顿的耳朵”(说话能让华盛顿听进去),当时美国的政体实验没有局限于一端。如果没有汉密尔顿及其“联邦党人”同道的努力,美国不会像后来那样迅速成为强国。另一方面,杰斐逊为建立、维持自由民主制度作出了伟大贡献。美国政体后来大体上一直在大、小政府之间曲折演化。交代这一点历史背景,是为了先行排除可能的误解,把布鲁克斯视为左翼的大政府鼓吹者。

布鲁克斯概述了美国这场辩论的历史:“过去一百年来,美国一直进行着一场关于市场与福利国家的角色的漫长辩论。共和党人偏好有限的政府,担心一个大的保姆政府会伤害美国活力而侵蚀个人自由。民主党人偏好一个大一些的政府,论证说,向人们提供基本经济保障会让他们得以承担更多风险并且享受有尊严的生活。”

对现状,布鲁克斯引用民调资料加以说明:“三分之二的美国人支持允许人们通过联邦政府购买健康保险,即‘公共备选方案’(public option)。三分之二的人支持拜登二万亿计划来增加使用再生能源并建设高效利用能源的基础设施。72%的可能选民,包括56%共和党人,支持再一个二万亿疫情纾困计划,提供给个人以及州和地方政府。”“ 三分之二美国人认为政府应当做更多事情来对抗气候变化的影响。至少60%美国人支持提高最低工资并向低收入工作者提供税收豁免。83%选民及70%共和党人会考虑制定法规,扩展带薪的家庭和医疗假期。”

最重要的概括是:“2015年,多数美国人相信‘政府过多地干预了最好让工商业和个人自行处置的事项’。现在只有39%美国人还相信这一点,而59%的人认为,‘政府应当作更多的事来解决问题’”。

布鲁克斯的判断是:“这是一场持续多年的激烈辩论,但是自由福利国家——一个兴旺的资本主义经济结合慷慨的社会支持——的主张得胜。”

这个判断是依据最近民调作出的,其有效性还需时间检验。但文中资料无疑反映了有依据的当前民情动向。他概括的“兴旺的资本主义经济结合慷慨的社会支持”不失为一种理想模式。当然,这种体制是在自由民主政体下,而且,大政府之“大”,只是相对于“守夜人政府”而言,不等同“保姆政府”。布鲁克斯强调:“应该指出,存在着这个国家向左移动的极限。这还是如此一个国家:72%的人们自认是温和的或保守的,只有24%自称是自由派。以二比一的比例,美国人仍然保持对民主资本主义的强烈信念,而不喜欢社会主义。”

美国历史上不仅有“守夜人政府”和“保姆政府”两种观念的辩论,也有两种模式的实践。德州偏向小政府模式,加州偏向大政府模式。实践表明,两种模式各有利弊,两个州在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也各有短长。比较恰当的模式是在“守夜人政府”和“保姆政府”之间取优弃劣的混合物。布鲁克斯文章提到那些事项,多是当前政府为了增进民众福祉,当下可行的政策举措。

认同政府扩展履行必要的职能,必须结合强调政府应当谨慎从事。政府以往的一些福利政策举措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甚至产生负面效果,一个显例是黑人单亲母亲及其非婚子女的状况。现在,大体上三分之二的黑人婴儿是单亲母亲所生,五分之三的单亲母亲处于贫困状态,仰赖政府福利支持。情况并非历来如此。1950年,72%黑人男性和81%黑人女性是处于婚姻状态,只有17%黑人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中。在1965年,仍然有70%黑人孩子出生在已婚家庭。研究者指出,后来黑人少女、妇女婚外生子女的现象严重恶化,与福利制度的扩展密切相关。福利制度为这个特定群体的生存提供了条件,这个群体的自我认同加强了其发展趋势。那样的福利政策没有提升他们脱离贫困。

考虑任何未来的政府福利政策举措时,都应该接受以往失败的教训,排除制定政策时的某些盲点(例如身份认同的影响),警惕大政府天然具有的一些缺陷以及民众人性中固有的一些恶质。

结语

本文讨论的话题,有的具体,如最低工资、普遍基本收入,有的抽象一点,如身份认同、大小政府之辩,都关系到民生福祉。实际上,“促进公共福利”包括在美国宪法列举的建立联邦政府的基本目的(“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之中,是政府的头等大事之一。最小政府如“守夜人政府”不管福利,而布鲁克斯所说的“自由福利国家”中的大政府则面对如何促进人民福利的众多复杂事项。无论选举结果如何,大选后,这些话题不会消失。民众还会就观念原则争辩,社会还要寻求具体问题的处置方案。■

(作者系经济学者,现居美国新泽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