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森报告:七成消费者愿意参与“双十一” 2020年直播电商规模将达9610亿

李晓丹2020-11-06 08:51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晓丹  “双十一”购物节即将到来,消费者对网络直播购物热度如何?尼尔森11月4日发布的《中国直播电商趋势解读报告》显示,网络直播购物参与度到达71%,接近网店直接下单的78%参与度。与此同时,二线城市(71%)和三线城市的(72%)网络直播购物参与度要略高于一线城市(64%)。

在回答“双十一”期间希望网络购物直播间包含哪些内容时,消费者表示,期望比传统网购价格更优惠(59%)、提前下单及预定优惠产品(53%)、提前预告产品折扣信息(51%)、抽奖及免单活动(49%)、比传统网购赠送更多礼品(45%)。

中国的网购用户规模已达7.1亿人,线上零售交易额达10万亿元,占总零售额的25%,2017-2019的年复合增长率更是达到24%。2018年以来,直播电商异军突起,在线上渠道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报告预计,2020年直播电商规模将达到9610亿元,占中国电商整体规模的10%;电商直播的用户规模达到2.65亿,已占直播用户的47.3%。

“庞大的消费群体、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促使线上渠道创新不断,从C2C、B2C,到垂直电商、跨境电商,再到社交电商、O2O商超、直播电商,玩法越发多样化。”尼尔森中国区总裁贾斯汀·萨金特(Justin Sargent)表示,直播电商的发展壮大,为品牌营销提供了另外一种选择,未来将成为各大品牌商的新营销战场。

网络直播也正在成为全民参与的商业形式,在各线城市均有相当一部分用户,且越来越多男性加入直播购物。尼尔森线上调研结果显示,49%的消费者过去半年曾使用过网络直播购物。从性别来看,54%的直播购物用户为女性,46%为男性。从城市级别来看,网络直播在各线城市均有相当一部分用户,45%的直播购物用户来自一二线城市,55%来自三线城市及以下。

渠道选择上,网络直播成为仅次于电商零售的第二大网络购物渠道。尼尔森研究显示,网络直播的用户渗透率达到49%,仅次于电商零售(77%),同时高于社交电商(40%)。

对比普通电商购物,“缩短消费决策”及“有吸引力的价格优惠”是消费者选择直播购物的最主要原因。在回答为什么选择网络直播购物时,53%的消费者选择“可以得到更全面的产品展示和介绍”,48%选择“价格优惠”,46%选择“更容易选到心仪的产品”,45%选择“可以提前了解优惠信息”。

此外,网红和明星直播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更高。除了价格优惠,消费者更看重网红和明星在“选品”方面的专业性,同时对直播间的内容质量也有较高要求。在回答直播购物会选择普通直播间还是网红/明星直播间时,56%的消费者表示更愿意在网红/明星直播间购物,34%表示没有区别。

除了性价比,优化直播购物的流程和体验是吸引消费者的关键。尼尔森研究显示,阻碍消费者参与网络直播购物的原因主要有:担心产品质量问题、担心产品售后问题、直播价格与平常相比没有优惠、抢不到心仪的产品等。

消费品类上,个护、食品以及家用清洁是消费者在直播间主要购买的品类。有66%的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过个人护理产品,65%买过食品(包括水果、生鲜、调料等),58%买过家用清洁产品,52%买过零食和饮料,47%买过衣物鞋袜,44%买过美妆产品。未来消费者的直播购买品类将向改善生活体验的品类转移,如数码家电,旅游产品等。45%的消费者未来考虑购买家用电器,36%考虑购买电子数码产品,27%考虑购买旅游产品。

报告认为,在不断创新的市场环境驱动下,未来直播电商将呈现三种趋势:第一,直播不仅是“带货”,其特有的互动性和娱乐性,将赋予直播更多的创意形态,为品牌营销带来更多的可能性。第二,KOL主播作为直播的重要纽带,IP化愈加明显,未来将更加专业细分。第三,直播品类不断迭代升级。受疫情影响,传统行业品牌已经抓住直播红利。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宏观经济研究院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