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金控董秘兼财务总监赵岑被解职 曾对三季报提出异议 深交所发函关注

张晓晖2020-12-17 15:27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晓晖 财务负责人不认可自家公司的财务报告,提出异议意见,之后被解除职务,这样的故事在A股上市公司里面,实属罕见。

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6700.SZ,下称“国盛金控”)时任董秘兼财务总监赵岑于10月14日对公司三季报预告表示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0月30日就《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异议意见,10月30日其被解除财务总监职务,12月14日被解除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

国盛金控最近一个月的股价,像过山车一般——从每股9元上涨至17.5元,又快速回落至12元附近。

异议与解聘

事件的起因,源自于国盛金控的三季度财务数据。

2020年7月17日,国盛金控所控制的子公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因为“隐瞒实际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被中国证监会实行接管。自接管之日起,接管组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经营管理权,接管组组长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国盛证券、国盛期货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停止履行职责。

在国盛金控的三季报财务数据中,仍然将国盛证券纳入财务报表中。

时任国盛金控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赵岑,在10月14日的国盛金控三季报业绩预告中公开表示:

本人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下称《33 号准则》)第七条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接管导致公司失去对被投资单位国盛证券的控制;根据《33 号准则》第八条并考虑到数据的可取得性,最晚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公司不应将国盛证券纳入合并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九条,公司对国盛证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成本法改按权益法核算。

由于作为本业绩预告基础的公司 2020 年 1-9 月、2020 年 7-9 月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未依据上述准则要求编制,本人作为董事不能保证本业绩预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作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对该等财务报表做出了异议签字。

三季度业绩预告中,国盛金控的前三季度净利润预计为:亏损:5,380 万元–10,740 万元,这是纳入国盛证券的情况下。

不再纳入国盛证券的话,财务数据差异很大。

公告显示,假定接管事件导致国盛证券自 2020年8月1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国盛证券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经初步测算,国盛金控2020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预计为盈利 7,600 万元-11,400 万元。

10月30日,赵岑被解除财务总监职务。

同日,国盛金控正式披露三季报:公司净利润为亏损7992.41万元,同比下降186.33%。子公司国盛证券被纳入财务报表。

国盛金控的控股股东为张家港财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7.06%)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前海财智远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3.35%)、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7.42%)、北京凤凰财智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71%),实际控制人为杜力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巍。

2020年8月14日,中国证监会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为由,已对国盛金控的这四家控股股东立案调查。

国盛金控的第二大股东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为16.11%,股权已经全部质押。

2020年10月30日,董事长杜力召开国盛金控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只有一个:《关于解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国盛金控在公告中称:

公司财务总监赵岑女士在会计主管人员提供的经公司财务部复核的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上进行异议签署。且经多次沟通,赵岑女士坚持对该报表继续保留异议签署,致使公司无法向交易所提供有效财务报表,将导致公司无法按时披露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保证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能够按时披露,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总经理张巍先生提议,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同意解聘财务总监赵岑女士。

三名独立董事徐强国、邵彬、傅继军,对此发表意见:同意董事会解聘赵岑。

引交易所关注函

2020年11月6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国盛金控主体的长期信用由AA+下调为AA-,将“16国盛金”的信用等级从AA+下调至AA-,并继续列入信用等级观察名单。

赵岑在国盛金控的三季报异议事项说明的公告中,坚持了自己之前的异议意见,认为国盛证券失去控制不能继续并入公司财务报表。

但国盛证券为国盛金控的核心资产,其并表问题对公司影响重大。

国盛金控在公告称,董事赵岑女士在异议说明中所述内容为其个人观点,其中部分事项与事实不符,所下结论缺乏法律依据;其对公司的指责,公司董事会均不予认可,其行为已对公司市场形象及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国盛金控称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同时保留对其不当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020年12月11日,国盛金控证券事务代表方胜玲辞职。

最近的一次解职发生在12月14日,国盛金控召开董事会,决定解聘赵岑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职务,理由是: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保障公司经营稳定。

但解除赵岑的董事职务,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表决。

深交所注意到了赵岑职务被解除事件,并于12月16日对国盛金控下达关注函,要求国盛金控结合赵岑就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详细说明解除其董事职务的原因、提议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短时间内董秘、证代相继离职,是否会影响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对于最后一个问题,12月17日,国盛金控董秘办公室回复经济观察网记者称,信披工作不会受到影响,公司已经指定副总经理李娥女士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请见公告。

赵岑发出异议之后,不断有投资者向国盛金控询问:“国盛证券、国盛期货是否其子公司?国盛证券股权是否将部分出售?江西国资将入股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盛证券?国盛证券股权转让计划进展如何?”

对此,国盛金控做了统一回复,一切以深交所信披公告为准。

至记者截稿,国盛金控尚未就解除赵岑职务一事对深交所的问询函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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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部记者
从事新闻行业超过12年,专注于时政、公司新闻报道,擅长采访、调查、取证和突破。2006年起在经济观察报华东新闻中心(上海)工作,2008年派驻重庆,负责西南地区新闻报道。常驻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