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观察】刘延辉:需求侧改革绝不是简单的扩大内需

刘延辉2020-12-30 14:43

刘延辉/文 需求侧改革是在我国正在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提出的,需求侧改革与供给侧改革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必然对应着供需两侧。

供给侧改革贯穿整个十三五时期,已取得了重大成效,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需求侧改革提上日程可以说是自然而然的。

在供给侧,一般是通过财政与货币政策促进生产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推动技术进步与生产效率提升,从而提升整体经济供给能力。在需求侧,一般是通过有效扩大需求推动经济增长,通过需求改革来调节经济周期,这个过程中也不排除伴随一定程度的加大政府公共支出与适度扩张性财政政策。

当前要进行的需求侧改革旨在提高供给与需求的动态适配性,打通堵点,补齐短版,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水平动态平衡,提升国民经济整体效能,是实现新发展格局的关键。

需求侧改革必须紧紧扭住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现在内需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已达90%左右,其中最终消费贡献率占到六成左右,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但是,当前要进行的需求侧改革绝不是简单的扩大内需,而是重在调整结构的同时,提升经济活力,改善市场环境,推动消费升级,形成高质量多层次的消费格局与秩序。

需求侧要素主要是消费、投资与外贸,在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呈现出新特征、国内国际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的情况下,有必要对以上三个领域的需求侧改革进行些具体分析。

首先,在消费领域,需求侧改革不是鼓励超前消费与借贷消费,而是意在在消费领域创造新的消费需求的同时推动消费升级,特别是服务领域的消费需求与升级,也包括影响消费心理与预期,意在通过开拓新型消费市场,推动消费产业升级,实现从一般性消费向高端消费和服务性消费的迈进,从而最终形成高质量多层次的消费格局与秩序。

这就需要,一是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在我国已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情况下巩固成果,重视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有效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采取措施平衡与调节高收入群体收入,尤其是防止资产泡沫导致的两极分化。国内消费市场的扩大有赖于包括收入分配改革在内的诸多配套改革措施,均衡区域之间、产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也有赖于创造良好的国内市场环境。二是切实落实稳就业与扩大就业。三是重视和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以上都应是需求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在投资领域,不会也不应外在表现为广义货币增长的传统刺激模式,必须重新评估通过传统的信用扩张增加投资推动经济增长的做法。

一是调控企业和民间投资需求,引导正确的投资行为,企业与民间投资也要适应和响应市场与产业需求,将资金投向有利于增强国家综合国力和真正适应社会和人民需求的领域,更多投向科技进步与创新领域,增强发展后劲。

例如有的企业将过多的资源投入所谓互联网模式创新,投向层层包装的所谓金融创新,更有甚者进行只惠及少数人的无节制扩张,成本与风险留给多数人和全社会承担,在客观上妨碍了实体经济发展,而且在全社会形成不健康的导向与氛围。因而,需求侧改革的政策效果理应包含着引导企业提高供应链把控能力的同时防止垄断与资本无序扩张,强化其社会责任意识。

二是政府的公共支出调控方面,切实增加公共消费、医疗卫生、养老、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支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满足感与安全感,让人们不仅手里有钱而且敢于花钱。

最后,在外贸领域,必须强调双循环是坚持开放合作的双循环,国内大循环绝不是自我封闭自给自足,国际市场是国内市场的延伸,两者是统一体,因而需求侧改革要求必须进一步稳定与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总之,需求侧改革是一个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需体系、也包括建立完善的生产体系、市场体系、收入分配体系在内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过程。需求侧改革要求深化与加快相关配套改革,因而必然导致后续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从而逐步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

(作者系中国保险学会研究二部负责人、理学博士,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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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博士,现为中国保险学会研究二部负责人,主要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保险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