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教师惩戒权还需做得更多

陈志文2020-12-31 11:31

陈志文/文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公布,其中明确规定老师可以有批评、罚站之类的惩戒权。

能否批评、罚站也需要出台一条明文规定来明确,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学校教育的窘迫环境:老师们不敢管,不愿意管,惩戒很容易被归为体罚,惹来不尽的麻烦。

不知道什么原因,在很长时间里,我们的教育理念在一些专家与舆论的影响下,发生了明显的偏差,诸如“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这类说法流行教育界,对学生只剩下鼓励表扬,没有了惩戒,甚至走到了排斥一切惩戒的程度。很多的惩戒教育被归为体罚或变相体罚被全面禁止了,老师管教学生的权利几乎被完全剥夺了。

这些说法也进一步影响到很多家长的理念,对孩子过度呵护,甚至骄纵,一方面导致孩子基本行为规范失守,另一方面,很多家长对老师正常的批评与管教不认可,频繁投诉。尤其是一旦孩子出现极端行为,所有的责任很容易就归结为老师的批评与管教。这一系列做法,完全扭曲了学校教育,校园里普遍出现了不敢管,不愿管的现象。在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些小霸王学生,连基本的教学秩序都无法保障。

在笔者看来,这次政策的出台是一次重要的教育纠偏。但即便如此,很多老师依然顾虑重重,不敢用,不愿管的心态仍然非常普遍

要落实好教师的惩戒权,还需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需要厘清正常批评与惩戒的界限。

就在这一条例公布的当天,媒体报道广东一位初三学生跳楼身亡,父亲追究学校与老师的责任,理由是:语文课上,老师涉嫌存在不点名批评学生的情况。一旦孩子出现极端事件,家长不会反省自己的教育问题,更多是指责学校的批评、惩戒,这是不正常的。相关部门尤其是司法部门不能和稀泥,必须厘清相关的责任界限,不能让老师与学校成为无限责任公司,否则就永远没有人敢举起惩戒的教鞭,去管教孩子。在大量的司法实践中,和稀泥的情况非常普遍。如此的环境下,想让老师正常管教孩子是很困难的。

作为教育管理部门,也需要勇于担当,在此类问题上维护教师管教学生的权利,而不是为息事宁人,在家长投诉甚至是无理指责时,一味惩处教师。2017年,江西某县就发生了类似的事件,一位老师批评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遭到学生辱骂,甚至人身攻击,当地教育部门没有处分学生,却对老师与校长给与了严厉处罚,引起社会强烈反弹。

其次,要落实好教师的惩戒权,还需要全社会在理念与思想认识上纠偏,才能形成合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人的成长就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是对原始天性逐步约束规范的过程,是树规矩的过程,难免使用惩戒,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目的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即便是西方社会,对学生的惩戒也是学校日常规范之一,比如罚站,比如对于严重违反校规的关禁闭(关一个人的屋子)。至于英美私立贵族学校,规矩更是多如牛毛。

在这里我也想对家长说,在家庭教育中,也不要谈“惩戒”色变,从小只有表扬与鼓励的孩子,一旦遇到挫折,遇到批评、否定,是很容易走极端的。

只有认识到惩戒是教育的可用手段之一,才能真正统一思想,包括家长的教育观念,最后形成合力,获得家长、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也容易形成舆论的合力。

再次,要落实好教师的惩戒权,还需要对老师的包容,不能把老师的惩戒放在放大镜下检视。如果我们拿放大镜看,一些惩戒可能会被错认为“惩罚”、“体罚”。正因为此,很多一线老师更在意的是细则,哪些惩戒可以做,哪些不可以,这也充分反映了老师们杯弓蛇影的消极心态。

当然,我们也需要明白,惩戒不等于体罚,更不等于可以随意惩罚,对于胆敢以此为由肆意体罚学生的老师,也需要坚决纠正,严肃惩处,尤其是冷暴力的方式,特别需要防范,这是另外一方面的事情了。

(作者系中国教育在线总编辑)

版权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经济观察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