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多家航司发布春节期间机票退改细则(实时更新)

飞常准2021-01-26 18:10

1月26日,民航局下发通知,明确自1月27日0时起,购买1月28日—3月8日春节期间机票的旅客,均可办理免费退票或至少一次改期。通知发布后,各家航司相继发布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退改规则。

具体如下:

中国国际航空

一、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旅行日期在2021年1月27日至3月8日期间999开头客票的旅客,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免费退票或免费办理一次客票变更至2021年6月30日(含)前相同航线国航航班。

(一)乘机日期在1月27日至2月3日期间的旅客,在1月27日0时以后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期间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含第7天)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

要求变更至2021年7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或已经办理过一次免费变更再次要求变更或退票的旅客、以及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退改。

二、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已收取的费用不予补退。

如已确定取消春运期间出行计划,请尽快通过原购票渠道提交退票或航班变更申请。对于需要办理客票变更的旅客,如尚未确定旅行日期可以先行取消座位,待确定旅行日期后再变更航班。

中国东方航空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于东航国际客票或国内客票。

2.出票时间或换开时间在2021年1月27日0时之前。3.客票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国内航段,该段航班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4.在航班起飞前提出退改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1)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的旅客,在2021年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提出退改申请。

(2)乘机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旅客,在2021年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 划起飞时刻7天前提出退改申请。例如: 2021 年2月11日09:00起飞的航班,旅客在2021年2月4日08:59提出退改申请,符合本规定;旅客在2021年2月4日09:00提出退.改申请,不符合本规定。

二、退票规定

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客票,允许按照非自愿规定办理退票

三、改期规定

1.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客票,允许按照非自愿规定办理改期。

2.如果航班取消,则无论旅客是否按照本规定第一条适用范围第4点的要求在航班起飞前提出改期申请,均允许按照非自愿规定办理改期。

3.非自愿改期时间范围扩大至2021年6月30日。本通知从2021年1月27日0时起生效。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本通知。

中国南方航空

一、适用客票

凡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乘机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784开头客票。

二、退票及变更规则

在客票适用范围内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办理免费退票或免费变更一次,免除费用包括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但必须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前南航实际承运航班。

(一)乘机日期在 2021年1 月 28 日(含)至2021年 2 月 3 日(含)的旅客,自 2021年1 月 27日 0 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2021年 2 月 4 日(含)至 2021年3 月 8 日(含)的旅客,自 2021年1 月 27 日0 时起至航班起飞前 7 天(含当日)以上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申请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规则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生效。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本通知。

四、本公告规则适用机票不允许变更航程或签转。

五、其它事项,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中国联合航空

为响应国家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的号召,落实民航局相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发布中联航春运期间国内客票免费退改政策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客票适用范围

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的,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的中国联合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客票。

二、客票退改要求

(一)变更

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变更,有效期内可以免费改期一次。

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7天提出变更,有效期内可以免费改期一次。

(二)退票

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7天提出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四)补退政策

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已收取的退改费用不予补退。

三、办理渠道

(一)通过中国联合航空官网、移动官网、手机APP客户端、官方微信账号购买的客票,可直接登录个人账号在订单详情界面提交“非自愿-疫情影响”办理退票。

(二)其他渠道购买,请通过原购票渠道办理(旅行社、代理、第三方购票网站等)。

(三)中国联合航空24小时客服热线:400-102-6666。

多彩贵州航空

为响应国家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的号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协助行程涉及春运航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特发布多彩贵州航空涉及春运(2021年1月 28日至 2021年 月8日)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航班及日期凡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航班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 2021年3月8日(含),以661开头客票 的旅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免费退票或免费改期一次:

(一)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的旅客,自2021年1月27日0时(不含)起 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旅客,自2021年1月27 日0时(含)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二、退票、改期规则

(一)改期 符合上述适用航班的客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变更的),在原客票航班起飞之前提出改期申请,可变更至航班 计划起飞之日前后十四日内的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 续费;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多彩贵州航空有限公司国内旅客运输多等级舱位 规定及使用规则》办理。

(二)退票 符合适用日期及航班的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地办理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已于2021年1月27日(不含)前办理自愿退票、 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 差价。

四、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 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华夏航空

结合局方《关于做好春运期间民航机票免费退改工作的 通知》,为响应国家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的号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华夏航空特 制定春运期间客票特殊处理办法如下:

一、适用日期及航班凡在2021年1月27日 0 时(含)前购买987票证(含经停)华夏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G5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华夏通程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7日(含) 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的客票。

二、客票特殊处理规则

在客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客票:

1、乘机日期在1月28日(含)至2月3日(含) 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 期申请的;2、乘机日期在2月4日(含)至3月8日(含) 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提出退票 或改期申请的。可享受以下特殊政策:

(一)变更 可免费更改一次华夏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行程航班,免收 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若旅客第二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之 后的航班,依照《华夏航空国内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办理。

(二)退票 满足适用日期及航班的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 票地办理退票,免退票手续费。

昆明航空

春运将至,为积极响应国家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及民航局【2021】213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客票处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的昆航833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昆航实际承运航班及挂KY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客票,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免费退票或免费改期一次。

(一)乘机日期在1月28日(含)至2月3日(含)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交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2月4日(含)至3月8日(含)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前提交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

在适用范围规定时间内提出客票变更申请的,可免费变更一次至2021年4月8日(含)之前同航程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价差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2021年4月9日(含)之后航班,须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适用范围规定时间内在原购票地提出客票退票申请的,按非自愿退票办理,不收取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须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补退规定

在1月27日0时前已经办理自愿退票、自愿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补退已收取的费用。(来源:飞常准)

吉祥航空

为响应国家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的号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吉祥航空发布春运期间客票免收退票及改期手续费的温馨提示,具体提示如下:

一、适用条件

1、自北京时间2021 年1月27日0时起,此前已购买涉及吉祥航空实际承运且承运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期间的客票;

2、适用吉祥航空018开头客票,由吉祥航空实际承运航班或挂HO航班号代码共享航班客票。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取消规则

1.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需自1月27日(含)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

2.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需自1月27日(含)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

(二)变更

1.变更范围:可更改至2021年6月30日(含)

2.变更内容: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办理一次非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1年6月30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情况(二)变更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且1月27日(含)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客票不支持补退或再次改期。

三、退票及改期渠道

1、原购票渠道(旅行社、代理人、线上购票平台等);

2、吉祥航空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21-95520;

3、吉祥航空官方微信(微信号: ho-air) 输入“转人工”, 点击转人工服务;

4、吉祥航空官方APP,点击“我的”-“客服中心”-“人工客服”进入人工服务。

四、温馨提示

1、已办理值机的旅客请及时通过原值机渠道取消值机,以免造成无法及时变更;

2、为进一步防止疫情通过空中渠道传播,我们会在登机口及飞行过程中做好包括手部消毒、体温检测在内的客舱防疫工作,恳请各位旅客理解与支持。

四川航空

一、适用客票范围

凡在2021年1月27日零时前购买(或换开)876票证(包括里程兑免客票)的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客票。

二、退票、改期规则

(一)退票:

1.航班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并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未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2.航班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3月8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7天(含)前提出退票并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未在航班起飞7天前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二)改期

1.航班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提出改期申请,可变更至2021年4月25日(含)前相同物理舱位等级的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航班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3月8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7天前(含)提出改期申请,可变更至2021年4月25日(含)前相同物理舱位等级的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2021年1月27日零时前已办理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四、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厦门航空

一、适用客票

在2021年1月26日(含)前购买(或换开)厦航实际承运航班及置挂MF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使用厦航731票证开具的国内客票。

二、退票及变更规则

符合下列情况的客票,使用客票换开方式可免费变更一次至2021年3月27日(含)之前相同航程、相同物理舱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不收取舱位差价(客票签注栏EI备注:INVOL/CAAC2101);或免费退票,不收取退票手续费:

(一)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的旅客,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之前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客票;

(二)乘机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旅客,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7天(168小时)之前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客票。

(三)下列情况的客票,须按原票价适用条件办理:

1.已免费变更一次后,再次变更的客票;

2.申请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之后的客票;

3.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客票;

4.申请签转及变更航程。

首都航空

一、适用范围:在2021年1月27日零时(含)之前购买的首都航空实际承运的国内航班、及作为市场方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适用票证:898票证及使用非898票证互售的首航国内航班。

三、适用人群:乘坐首航国内航班的旅客。

四、退改票规则

㈠ 航班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在2021年1月27日零时后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以系统提交申请时间为准),且在客票有效期内(购票日期起1年内有效):

1. 可为旅客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2. 可以免费办理一次变更航班日期,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涉及跨服务等级变更,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差额。再次变更或退票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3. 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以后的航班,或2021年1月27日零时后至航班起飞前未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4.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㈡ 航班日期为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在2021年1月27日零时后至航班起飞前7天(含)外(例如:2月8日的航班日期,最晚于2月1日提交申请。)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且在客票有效期内(购票日期起1年内有效):

1. 可为旅客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2. 可以免费办理一次变更航班日期,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涉及跨服务等级变更,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差额。再次变更或退票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3. 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以后的航班,或2021年1月27日零时后至航班起飞前7天(含)外未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4.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五、2021年1月27日零时前,已申请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适用本规定。

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

1、适用条件

1.1 适用出票日期:2021年1月27日0时之前;

1.2 适用航班日期: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

1.3 适用航班:由海航、大新华实际承运的航班和海航、大新华为市场方的代码共享航班;

1.4 适用票证:880/895票证以及使用非880/895票证互售的海航、大新华航班客票。

2、客票处理规定:

2.1 客票有效期内退票

2.1.1 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记录,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2.1.2 乘机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 7 天已取消订座记录,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在航班起飞前 7 天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2.2 客票有效期内变更

2.2.1 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记录,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提出变更,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3月31日(含)之前,同航线、同服务等级航班一次(如涉及跨服务等级变更,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差额);如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旅客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应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2.2.2 乘机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 7 天已取消订座记录,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提出变更,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3月31日(含)之前,同航线、同服务等级航班一次(如涉及跨服务等级变更,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差额);如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旅客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在航班起飞前7天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应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2.2.3 办理免费变更业务地点:

2.2.3.1代理人所售客票原则上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若原购票渠道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免费变更业务时,可至海航各直属售票处或海航呼叫中心办理;

2.3 客票有效期内签转:按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

2.4 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一律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3、多航段客票处置规定:

3.1 所有航段均由HU\CN承运的联程客票/来回程客票/连续客票,且其中一段符合本文疫情免费退改的适用条件:

3.1.1 各航段同时办理退票或变更业务的,则未使用航段均可按本文规定免费办理;

3.1.2 各航段未同时办理退票或变更业务的,则符合本文条件的未使用航段可办理免费退改,其他未使用航段按订座舱位适用条件办理;

3.1.3 联程客票/来回程客票/连续客票定义见《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

4、其他

4.1 已购买G舱PTD3/J舱PWJ1特殊产品客票的旅客,不得办理免费变更,如符合本文免费退票的适用条件,只允许在原出票代理处办理免费退票业务,除原出票代理以外的任何单位均不允许办理退款。

4.2 已购买随心飞产品客票的旅客,如符合本文免费退票、变更的适用条件,可在原出票渠道自助办理非自愿退票,并注明疫情原因影响,经后台人员审核符合后则予以通过。

山东航空

一、适用范围

凡在2021年01月27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的324开头的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且旅行日期为2021年01月28日(含)至2021年03月08(含)之间山航实际承运航班及挂SC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在客票有效期内且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免费退票或免费办理一次客票变更至2021年4月20日(含)前相同航线山航航班。

(一)乘机日期在 1 月 28 日至 2 月 3 日的旅客,自 1 月 27日 0 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 2 月 4 日至 3 月 8 日的旅客,自 1 月 27 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 7 天(含第7天)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要求变更至2021年4月21日(含)以后的航班、或已经办理过一次免费变更再次要求变更或退票的旅客、以及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退改。

三、本通知自2021年1月27日起生效。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已收取的费用不予补退。

西藏航空

一、适用范围

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3月8日(含)之间的088开头客票,包括挂TV航班号的代码共享及国内中转/联程航班。

二、退改规则

符合以下情形的,免收退票手续费或首次提出变更至3月27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

(一)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自1月27日

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

(二)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7×24小时,即168小时)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

三、其他规定

(一)2021年1月27时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已收取的费用不予补退。

(二)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如旅客要求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三)如航班发生变更、延误或取消,按西藏航不正常航班客票规定办理退票。

瑞丽航空

一、适用范围

凡在2021年1月27日0时(不含)前购买或换开的299国内或国际客票,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

(一)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之间瑞丽航实际承运的国内及国际航班和挂DR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客自2021年1月27日0时(含)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改申请的;

(二)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瑞丽航实际承运的国内及国际航班和挂DR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客自2021年1月27日0时(含)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提出退改申请的;

(三)同一或连续票号的均为瑞丽航实际承运的联程航班,其中一段符合本文免费退改的适用条件,其他航段同时办理退票或变更,可按本规定免费办理。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出票地(旅行社、代理点、网站等)免费办理一次非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24时(不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及舱位差价。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0时(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收取相应手续费。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且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机票,可至原出票地(旅行社、代理点、网站等)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或未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收取相应手续费。

(三)线上购票的旅客需选择“非自愿退票”项目进行办理;代码共享航班需至出票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不允许变更航程、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需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五)2021年1月27日0时(不含)前已办理自愿退票、自愿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补退已收取的相关费用。

桂林航空

1、适用条件

1.1 适用出票日期:2021年1月27日0时之前;

1.2 适用航班日期: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

1.3 适用航班:由桂林航空实际承运的航班;

1.4 适用票证:730票证以及使用非730票证互售的桂林航空航班客票。

2、客票处理规定:

2.1 客票有效期内退票

2.1.1 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记录,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2.1.2 乘机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 7 天已取消订座记录,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在航班起飞前 7 天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例:旅客在2021年1月26日购买了2021年3月8日客票,在2021年3月1日(含)前取消客票订座记录,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申请退票,可免费退票。

2.2 客票有效期内变更

2.2.1 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记录,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提出变更,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之前同航线航班一次;如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旅客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应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2.2.2 乘机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 7 天已取消订座记录,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提出变更,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之前同航线航班一次;如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旅客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在航班起飞前7天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应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2.2.3 变更操作流程:

2.2.3.1各单位以OI换开的方式操作变更,并在后续航班相同舱位订座,若无相同舱位,可在有空余座位的情况下联系呼叫中心K位,同时在PNR中备注:“SSR CKIN GT YQBG HK1/PN”、手工修改FN、FC等项保持新票票面价与旧票票面价一致,EI项打印:原客票限制条件,YQBG;

2.2.3.2代理人所售客票,可至我司呼叫中心、授权售票柜台、不正常航班处理小组办理;

2.3 客票有效期内签转:按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

2.4 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一律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3、多航段客票处置规定:

3.1 所有航段均由GT承运的联程客票/来回程客票/连续客票,且其中一段符合本文疫情免费退改的适用条件:

3.1.1 各航段同时办理退票或变更业务的,则未使用航段均可按本文规定免费办理;

3.1.2 各航段未同时办理退票或变更业务的,则符合本文条件的未使用航段可办理免费退改,其他未使用航段按订座舱位适用条件办理

江西航空

一、 适用客票

在 2021 年 1 月 26 日(含)前购买(或换开)江西航实际承运航班及置挂 RY 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且乘机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28 日(含)至 2021 年 3 月 8 日(含)的使用江西航 989 票证开具的国内客票。

二、 退票及变更规则

符合下列情况的客票,使用客票换开方式可免费变更一次至 2021 年 3 月 27日(含)之前相同航程、相同物理舱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不收取舱位差价(客票签注栏

EI 备注:INVOL/CAAC2101);或免费退票,不收取退票手续费:

(一)乘机日期在 2021 年 1 月 28 日(含)至 2021 年 2月 3日(含)的旅客,自 2021 年 1 月 27 日 0 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之前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客票;

(二)乘机日期在 2021 年 2月 4日(含)至 2021年 3月 8日(含)的旅客,自 2021 年 1 月 27 日 0 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 7 天(168 小时)之前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

客票。

(三)下列情况的客票,须按原票价适用条件办理:

1.已免费变更一次后,再次变更的客票;

2.申请变更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含)之后的客票;

3.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客票;

4.申请签转及变更航程。

本通告政策至 2021 年 1 月 27 日 0 时起生效。符合本通告适用范围的客票,已在 2021 年 1 月 27 日 0 时前申请退票或变更的旅客,不补退变更及退票手续费。

深圳航空

一、适用范围

凡在 2021 年 1 月 27 日 0 时前购买或换开的深航 479 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乘机日期为 2021 年 1 月28 日(含)至 2021 年 3 月 8 日(含)之间深航实际承运航班及挂 ZH 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在客票有效期内,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免费退票或免费变更一次:

(一)乘机日期在 1 月 28 日至 2 月 3 日的旅客,自 1 月 27 日 0 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 2 月 4 日至 3 月 8 日的旅客,自1 月 27 日 0 时起至航班起飞前 7 天(含)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

旅客首次提出变更申请,可为其免费变更一次至 2021年 3 月 27 日(含)之前同航程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同物理布局子舱位价差、淡旺季价差。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含)之后航班,须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符合以上条件的客票,旅客提出退票申请,可为其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四、上述时间均为当地时间。

五、本通知自 2021 年 1 月 27 日 0 时起生效,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在 2021 年 1 月 27 日 0 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不适用本通知。

浙江长龙航空

一、适用客票

自北京时间2021年1月27日起,凡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的由长龙航空实际承运的国内航线客票(注:客票号以891开头),且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

二、退、改票规则

(一)退票和变更的申请时限

1、乘机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之间的旅客,需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非自愿退票或改期申请。

2、乘机日期为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的旅客,需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含)提出非自愿退票或改期申请。

3、2021年01月27日0时前已办理完退票或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费或变更手续费。

(二)变更规则

1、符合“二、(一)”申请时限规定的,可将客票更改至2021年6月30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和子舱位差价;再次变更或变更至6月30日之后的航班,需依据

客票使用条件正常办理。

2、客票仅可改期,不可变更航程及签转。

(三)退票规则

1、符合“二、(一)”申请时限规定的,免收退票手续费。

2、已经按“二、(二)”办理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正常办理。

三、办理渠道

符合条件的旅客可通过原购票渠道(旅行社、代理人、线上购票平台等)办理退改手续。

四、温馨提示

1、已办理值机手续的旅客,请先通过原值机渠道及时取消值机,以免无法办理退、改手续。

2、如您有其他疑问,请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956199或登录浙江长龙航空微信公众号点击“其他”-“在线客服”咨询。

(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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