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与权力:民国银行业往事

杨濯2021-01-27 16:19

经济观察报 杨濯/文

三足鼎立到一枝独秀:近代华资银行的兴起

“从(外白渡)桥上向东望,可以看见浦东的洋栈像巨大的怪兽,蹲在暝色中,闪着千百只小眼睛似的灯火。向西望,叫人猛一惊的,是高高地装在一所洋房顶上而且异常庞大的霓虹电管广告,射出火一样的赤光和青燐似的绿焰:Light,Heat,Power!”

上海这个堆金积银的冒险家乐园形象,在茅盾小说《子夜》的开篇跃然纸上。在1927年至1937年的“南京十年”“黄金时代”里,作为全国金融中心和远东首屈一指的国际金融中心,上海除了拥有完善活跃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大宗商品市场之外,更重要的是金融机构云集——54家银行设总行于上海,居全国各大城市之首,而在其中华资银行无疑是最耀眼的光焰。

麻萨诸塞大学达特茅斯分校历史系程麟荪教授的《近代中国的银行业》一书通过集中分析上海的商业和金融史料,发现中国金融市场以发钞、存款与资本合计的资本实力(资力)从1894年的8.63亿元增长了10多倍至1936年的89亿元,其中华资银行资本实力高达81%。伴随着华资银行数量上的扩张和质量上的提升,40年来由票号、钱庄和外资银行构成的“三足鼎立”格局永远消失了。

曾经辉煌的票号拒绝对不断变化的政治经济环境迅速做出调整,未能及时引进和进一步完善现代运输系统和电报业务,集中经营汇款的狭窄业务范围局限了与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竞争,严重依赖清政府这一最大客户更是使“票号在清朝灭亡后就从历史舞台上消失了”。

相比之下,虽然1894年时占中国金融总资力高达35%的钱庄与地方企业的联系更加紧密,经营方式和贷款服务更为灵活,但其在42年中资力增长不到两倍,到1936年时资力占比仅占为9%。仍然享有不平等条约所赋予的诸多特权的外资银行,也经历了中国高涨的民族主义情绪的抵制和中国本土银行的激烈竞争,以至于外资银行拥有中国金融总资力的比例由1894年的32%大幅下跌至1936年的11%。

在民众民族主义意识觉醒、民族工业发展、政府建立完善银行体系的政策支持等因素助力下,华资银行的扩张最终改变了中国金融市场的力量平衡。在此过程中,私有化、集中化两大趋势尤为明显。在总共160家华资银行中,28家重要银行积累了约3/4的资本,吸收了87%的存款,提供了85%的贷款,占了华资银行总资产的84%;其中,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三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浙江兴业银行和浙江实业银行)和“北四行”(金城银行、盐业银行、中南银行和大陆银行)在近代华资银行的发展中占据了最大的份额,“虽然这九大银行的实收资本从1927年的6100万元增加到1935年的略低于9700万元,只增长了59%,但到1935年它们的存款、总资产、贷款占全部160家华资银行各项加总数据的一半以上。”

现代银行与现代工业:是催化剂,不是阻碍

茅盾在《子夜》里借一家丝绸公司的老板抱怨:“金融界只晓得做公债,做地皮,一千万,两千万,手面阔得很!碰到我们厂家一时周转不来,想去做十万八万的押款呀,那就简直像是要了他们的性命;条件的苛刻,真叫人生气!”对近代华资银行的这种刻板成见,恰恰反映了王业键在《中国近代货币与银行的演进(1644-1937)》中提出的观点:“近代中国银行业未能完成其推动工业化的历史使命……这些银行在二战以前中国工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是消极的。”

在建国后的30年间出版的唯一一部银行史专著《中国银行业发展史(1896年-1937年)》中,原中南财经学院张郁兰教授认为华资银行“给国民经济带来了破坏,对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阻碍作用”,“这一时期的买办金融资产阶级,是国民党政府反动政权的支柱,是屠杀人民刽子手的帮凶,是社会生产力的间接破坏者。”哪怕在近30年后出版的《中国经济史丛稿》中,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李瑚研究员也依然认为中国银行业“从它诞生起,就不是按着资本主义的一般规律发展的。它不但没有和高利贷者作斗争,反而自身也成为高利贷者。它和政府财政的关系最为密切,而很少对于产业进行资助。”

托马斯·罗斯基在《战前中国的经济增长》中指出,从1912年至1936年,中国的货币供应量增加了两到三倍,极大地促进了区域间、城市与乡村之间以及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经济一体化,而中国现代银行在当中贡献至大,“货币和信贷的扩张为专业化、生产和贸易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刺激”,“银行和金融的发展增强了中国市场抵御经济冲击的能力”。只是对二战前华资银发展给予积极评价的西方学者同样为数较少。

近代华资银行催化而不是损害了中国现代工业的发展,“大多数学者对金融机构在现代经济中应该或能够发挥的作用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日本和英国的例子表明:“在世界经济史上,在工业开始腾飞的时候,金融机构没有向工业企业提供大量贷款的情况并不少见。相反,从一开始就长期给予信贷是很少见的。”一些学者将英国工业化进程中最初半个世纪进展缓慢的原因归结为资本不足或至少是产业资本动员不足,使英国工业只能主要通过自筹资金和银行以外的长期信贷来增加投资。

近代华资银行将其大部分资源用于商业贷款而非工业贷款“或许并非因为那些贪婪的银行家故意给近代中国工业企业设置障碍。相反,这是一个纯粹的商业问题。”考虑到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中国工业企业面临的资金短缺、技术过时、税负沉重、内战仍频等诸多障碍,巨大的不确定导致“工业贷款的风险对于中国商业银行来说太高了”。连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创办人陈光甫自己也曾抱怨:“不知银行家并不像慈善家一般,随便可以施放赈灾。”

程教授的估测表明,其他学者的研究或许低估了中国现代银行对中国工业化的作用。据王业键计算,1936年中国工业的总资本为57亿元,其中约2.56亿元来自华资银行的信贷。因此,近代华资银行“在中国近代工业资本构成中所占的份额不超过四到五个百分点”。但程教授指出此等计算应当排除占中国工业资本总额61.4%、主要向外资银行融资的外资企业,经调整后近代华资银行对近代中国工业资本构成的贡献率约为11.7%;相比之下,日本纺织业在工业化进程中获得的外部各类贷款仅占其总资产的11%。

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银行家承认,如果没有强大的工业基础,他们的业务就无法繁荣。”1934年,中国银行、金城银行、浙江兴业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工业贷款总额超过1.7亿元,是1926年的4.6倍。而且大多数华资银行将工业贷款集中在纺织业、面粉业、化学工业等中国当时具有比较优势的少数主要产业。

超前、乐观、早夭:职业经理人与企业家精神

学者对近代华资银行的另一处批评,集中在认为近代华资银行的扩张完全依赖于对政府债券的投机,例如“中国现代银行的快速发展与政府融资有关”(国民党财政顾问弗兰克·塔玛格纳),“华资银行将公债视为投资的唯一渠道”(千家驹),“损害了国民经济,阻碍了中国现代工业的发展”(张郁兰),“它们将许多财政资源转移到基本上没有效益的政府支出上”(王业键)。

程教授通过对华资银行历史数据的梳理,令人信服地证明“政府的债券和债务并非解释近代华资银行发展迅速的最重要因素”。从资产占比来说,中国最成功的华资商业银行“南三行”和“北四行”所投资的公债从未超过其总资产的10%;从利润占比来说,1921年至1931年浙江兴业银行、金城银行、浙江实业银行和大陆银行等四家银行的总盈利5249万元中,高达72.7%来自利息收入,仅有8.5%的盈利来自有价证券,而有价证券中仅有2/3是公债;从风险来说,“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的金融信用受到持续不断的社会危机、自然灾害的严重破坏,内债的价格和收益波动极大……高折扣发行和高利率绝对不能保证债券持有者的高收益”;从经营表现来说,“凡是以公债投机和对政府放款为主营业务的银行,一般是短命银行。在1925年以前倒闭的18家银行中,直接由于公债投机而倒闭停业的有6家”。

按照程教授的分析,政府债券和其他债务只是在数量上短时间促进了近代中国银行业的扩张,而没有在质量上持续地支持银行业的发展;甚至可以说,投机政府债券的做法实际上损害了近代中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近代华资银行成功的原因应该在别处寻找。”

程教授认为,近代华资银行自身的业务创新(吸收公众小额存款、发放基于实物担保而非个人信用的贷款、发行纸币)和管理改革(坚持根据工作能力而非个人关系招聘和提拔员工、职工福利制度、准备金管理、银行间合作),才是其扩张和繁荣的根源所在。

但是,“为什么有些银行成功了,而有些却没有?为什么这些改革只在某些银行取得了成功?”在程教授看来,这主要应该归因于一群引领中国现代银行扩张的“中国式企业家”——张嘉璈、李铭、陈光甫、钱新之、周作民、胡筠、钱永铭等这时期主事的杰出银行家。他们都来自江浙地区,大多有留学欧美或日本的教育背景,并都在从事银行业之前接受过扎实的中国传统教育;“这些银行家深谙中西方商业经营之道,在经营银行时能够巧妙地将现代银行技术与本土商业传统结合起来”,将西方企业家的特质与同乡关系、儒家教育、绅商意识等中国本土商业特结合起来;自身坚守诚信、正直的中国传统道德规范,而且鼓励全体员工修身养性,但又提倡将每位员工的个人利益与银行的成功挂钩。

这群银行家的努力让华资银行开始转型为一种全新的商业机构,一种类似于阿尔弗雷德·钱德勒所描述的“现代企业”——传统企业转变成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拥有,受薪职业经理人做为最有影响力的经济决策者进行管理,其收入、职业和名声都依赖于企业本身的扩张和长期发展,足以更好地保障股东利益和引起“管理革命”。“与本质上是地方性或区域性集团的大多数中国企业不同,这些重要的华资银行通过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代理机构,将业务拓展到全国乃至国外。它们不仅超越了地区限制,而且将活动范围扩展到金融以外的领域。这些银行通过向现代企业发放更多的工业贷款和投资渗透到许多其他行业。”

“近代中国重要华资银行的历史表明,企业家精神并非西方文化所独有。虽然这些杰出的中国银行家被贴上了‘江浙财阀’的标签,但他们实际上是一群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家。”这一观点,无疑与自马克斯·韦伯以来大多数西方学者的主张不同。

但不可否认的是,“近代中国的银行业在引进现代企业制度方面领先于其他行业,近代银行家在业务中运用新型公司治理架构和新技术上也领先于其他商业领军者。买办可能是19世纪中国现代化道路上的先驱,而近代中国银行家则是20世纪上半叶的商业领军者。”

正因如此,时任上海银行公会主席李铭在1930年充满乐观与自信地宣称:“我看到了近代华资银行业的美好未来。”可惜的是,近代中国银行业的演化路径,尤其是各大银行以集团化企业形式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被接下来的战争彻底扰乱、倾覆、断绝。

雨打风吹去:资本与权力的对立、依存、湮灭

追溯国民党的政治思想脉络,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中民生主义“最要之原则”就是“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换言之,“金融机构、主要交通线、重工业和基础产业及其他对公共事业至关重要的经济部门,无论是实行国有还是国家管理,都应该由政府控制。”

国民政府一改北洋政府的软弱无为,对金融系统进行强力统制,全国性金融风潮在20世纪30年代基本上消失,连区域性金融风潮也很少发生;与此同时,废除厘金、废两改元、法币改革、改组银行公会、建立中央银行制度、加强金融立法等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和强制性制度变迁都得以顺利推进,华资银行对此总体上是支持的。但是历史证明,纯粹的经济自由主义和极端的国家统制主义,都不能使金融、经济和社会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

国民政府成立后不久,即在1928年分别于上海和南京召开了全国经济会议和全国金融会议,邀请100多名中国商界领袖到会“批评”“帮助”和“指导”新政权。此后国民政府与中国银行家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各种版本的中国近代史教科书反复重申的国民党政权代表了中国资本家利益的“基础论”,也不是“南京与资本家的关系是不断的对抗、紧张和敌意”的“对抗论”。“主导国民党当局与中国银行家关系的原因,既不是瞬间的对峙,也不是柱子与建筑的关系,而是基于相互需求、产生双方收益的商业合作。”

1928年11月,中央银行成为国家银行。按现代的中央银行的标准去衡量,民国时期的央行体制似乎做到了“国家的银行”“发行的银行”却完全未能做到“银行的银行”:没有集中的存款准备——没有放弃营利目的的一般银行业务,没有充当一般银行的“最后贷款人”。

曾先后任北洋政府参议院秘书长、国民政府中国银行总行副总裁、中国银行总经理、国民政府财政顾问委员会副主席、铁道部部长、交通部部长、中央银行总裁、中央信托局理事长等诸多要职的张嘉璈在《通胀螺旋:中国货币经济全面崩溃的十年(1939-1949)》中慨叹,中国政府自民初以来常年赤字,这深远地影响和形塑了国民政府货币和银行政策。“政府将国家银行视为财政事务的附属,而不是经营‘支持和规范货币市场’业务的机构”,“无论是政治家还是军阀、无论是保守派还是革命派,政府领导人很少放弃这种想法——仅仅通过印钱就可以解决支出大于收入的问题。”

张嘉璈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银行业的一些主要缺点——集中于上海、缺少独立的思想和视野——并非缘于其普遍的租界出身,而是因为中国政治不成熟,银行一直需要保护。”正因如此,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不像是一棵有干有枝的树,反而像一个树丛,不断地从间隙里长出新树。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不同业态之间及同一业态内部的竞争,使得整合(外资银行、本国银行和钱庄)极其困难。”所有这一切的结果就是,等到抗日战争于1937年爆发时,中国仍然没有形成统一的银行体系和有效的中央银行系统。

更为重要的是银行业中的“国进民退”趋势。在1935年前,“中国金融体系处于一个决策和绩效由市场力量而非政府指令驱动的框架中”。1934年底,私人权益占中国所有银行业务中实收资本的60%、存款的85%、贷款的87%和总资产的82%。但到1935年,伴随着白银风潮,国民政府“通过接管中国两大私人银行并创建其他官方银行”,控制了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和中央信托局等“四行二局”。私人资本与官方资本之间的比例颠倒过来,私人资本不再主导中国银行业。1936年,中国所有银行总资产的70%由中央政府银行和25个省、市银行直接控制。只是“国民政府在现代银行业中的新地位未及充分显现,中日全面战争就爆发了。”

对一群有理想、有担当、有视野、有格局、有使命感的华资银行“中国式企业家”来说,他们的梦想和野心,或许就是本着现代意识、进取精神和民族主义热情服务社会、辅助工商,努力建立外部化的金融市场,并相应建立对发展金融交易、执行金融契约来说必不可少的制度基础,最终推动不依附于政治权力的资本扩张、商业现代化乃至整个近代中国社会的转型。

1937年全面抗战开始后的12年间,国民政府对金融业实施更为严厉的管制和专制,中国金融业蜕变为各利益集团的敛财工具和聚富途径。最终,金融和经济在1949年全面崩溃,国民政府覆亡,曾经创造过辉煌的民国银行家群体也只能成为故纸堆里的陈年往事。但是对属于华资银行家群体的“黄金时代”和属于“黄金时代”的华资银行家群体来说,1935年就已经是与权力共舞的终结,以及历史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