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平安入股广州期货交易所 首家混合所有制交易所落户南沙

陈姗2021-02-06 13:34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姗 在获得证监会批准设立后,广州期货交易所(下称“广期所”)筹备组立即着手工商登记工作,2月5日,记者获悉,广期所最终确定股东8席,除了国资,还引入了民营和外资股东,成为我国首家混合所有制的交易所。

根据工商登记信息,广期所正式落户广州市南沙区,注册资本金30亿元人民币,股东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股比15%)、郑州商品交易所(股比15%)、大连商品交易所(股比1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比15%)、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比15%)、广东珠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比9%)、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比9%)、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股比7%)。

对于广期所多元的股东结构,有行业人士认为,境外资本及民营资本的引入,在贯彻粤港澳经济融合发展理念的同时,有利于广期所在经营理念、人才招聘、企业管理等多方面进行市场化探索。

广期所筹备组表示,广期所是我国第一家混合所有制的交易所,股东构成多元,包括证监会管理的4家期货交易所、广东国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境外企业。广期所将充分依托和发挥股东优势,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交易所的健康发展。

据介绍,中国平安入股,将为广期所的发展带来“金融+科技”的新思路,实现资源有力整合。香港是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港交所成为广期所股东,将有利于推动双方在品种创新发展上的深入合作,推动广期所国际化发展。内地4家期货交易所拥有丰富的交易所运营管理、风险控制和品种研究等经验,将为广期所在专业团队、管理经验、品种研发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此外,广州金控是地方国资企业,广东珠江投资是地方民营企业,均为混合所有制的重要部分,将为广期所在创新和市场化发展中提供更多思路和依托。

今年1月22日,证监会宣布,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正式批准设立广期所,并指出广期所的设立,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四部委《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强调了广期所立足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绿色发展,秉持创新型、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定位,对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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