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书客·睦月拾书|

2021-02-26 23:22

 No.10《诗人的思考: 蒲柏、惠特曼、狄金森、叶芝》

(美)海伦·文德勒/著 刘晗/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20年10月

一种极高的修养系于乐此不疲的细读。海伦·文德勒的这本书,对于门外汉入诗歌之门而言,大概比较有深度,但是对于缺乏细读经验的人,它不仅给出了门槛适中的启发,而且展示了面对文本的热情。文德勒从她1983年的一次听讲说起。在那次讨论会上,三位学者谈蒲柏最有名的长诗《文论》,文德勒不同意他们的说法,“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我们比蒲柏更睿智,像《人论》这样的诗歌……必须贬为过时的产物,归于文化观点博物馆。”二十年后,文德勒出版了这本书,解析那首诗为何非但不过时,而且能有力地干预当代人的感受。

“正确的文学阅读……应该让我们更进一步了解蒲柏活力十足和颠覆性的思维方式”,这是她写蒲柏的结束语。之后写惠特曼,她也是从“惠特曼从未被赋予过太多智慧”写起,她分析了惠特曼的三首诗,以及惠特曼自己对其诗作的评论,在其中,她解析出这位以原始直感著称的诗人,是如何对所观察到的对象保持“审美距离”的。这是思考带来的结果。然后对狄金森和叶芝,文德勒继续带着我们步入一条幽邃的思想通道,她把智力的荣耀送还给“诗人”这个身份,她为他们的辩护也就是对智力的赞美。

No.9

《犹太人三千年简史》

(美)雷蒙德·P·谢德林/著 张鋆良/译 宋立宏/校译浙江人民出版社 2020年6月

古文明的命运各异。在19世纪初,世上已经没有埃及王朝、希腊城邦或罗马皇帝了,但世上仍有犹太人,信奉着他们祖先在几千年前就信奉的宗教。黑格尔曾预言说,犹太教会因其价值观被基督教吸收并普遍化而结束其历史,然而犹太教却拒绝这样一种淡出。这是什么原因?每一个企图给犹太人写历史的作者,都必须首先考虑如何回答这个问题,然后又会发现,一个妥帖的回答恐怕要耗费自己无穷无尽的心血。

谢德林的这部书证明了犹太人的历史有多么难写。拿它对照西蒙·沙玛的《犹太史》,就能看出谢德林主要是“外围式”的写作,以勾勒为主要方法,读起来比较清晰,但对于这个特殊的居无定所的民族而言,沙玛那种“内观式”的角度,以收集各种碎片来捕捉犹太人精神发展的写作,对于探究其历史而言同样不可或缺。写犹太史,别想轻松概述,一旦起笔,就是在探索和尝试回答一些棘手的问题——这也是犹太民族向企图理解他们的世界下达的一封战书。

No.8《看不见的女人: 家庭事务社会学》

(英)安·奥克利/著 汪丽/译南京大学出版社 2020年9月

一项插入众多表格、数据和研究样本描述的专业的社会学研究,读起来是难免要有枯燥感的,不过奥克利的这本书受益于其主题,显示出它与当今社会的重大的相关性。“看不见的女人”是中译本增加的主标题,作者收集了众多没有面容的家庭主妇的声音,她们对于“做家务”这件事的体会,对于男性在家庭中的地位的看法,对于孩子、性别战争、女权运动和自主性、自我价值感等等的认识,等等,包含了太多能得到普遍共鸣的内容。

No.7

《隐私简史》

(英)大卫·文森特/著 梁余音/译中信出版集团2020年10月

这本书写得极好,很多段落满目珠玑,但它注定将没有结论,而是一本偏智慧的书,它利用“隐私”这个概念,把通信技术的历史,立法的历史,和独处、群居、亲密关系、宗教活动等等的人类社会的现象联系到了一起。它的第五章是“隐私与数字时代(1970—2015)”,所有的论述结束在对社交媒体“破坏个人信息已有的全部防线”的叙述中,作者敏锐地说,这是隐私管理中早已存在的特征,“能够实施的控制水平”在任何时代都是有限的,后一点观察更有意义:“而可能拦截信息传送的力量又高高在上”。

文森特不认为应该把隐私的被破坏看作一种社会倒退的表现,他说,这一现象与隐私被视为一种个人资产有关,“这对隐私的价值既是夸大,同时也是低估”。隐私范围被扩大了,但个人也无法对此全面掌控;对隐私的最佳保护就是交流过程的复合性——在社交网络中,不同的交流主主体之间存在着很大的背景距离,这个距离越大,交流内容就越不好理解。

只要把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提交给通信技术,你的信息就有落入旁人之手的风险。只是在1970年前,无论是信件、电报、电话和一些国家内的隐形监听,都能带来明确的“焦虑”,隐私的持有者知道,他们应该警惕那些偷看信件、窃听电话的人,但现在,最安全的“面对面交流”在所有交流的方式中所占的比例急剧减小,对于信息泄露的焦虑因为太过普遍而缺少了严重性,人在心理上已接近“群体免疫”了。文森特对《1984》的评论很有意思,他提醒说,如果记得这本书第三部分中出现的肉体暴力的话,就不该把这本书看作对隐私风险的某种预警,毕竟我们现在的处境,和奥威尔所能想象的那种是截然不同的。

No.6《夜色和月光: 梭罗散文选》

(美)亨利·戴维·梭罗/著 仲泽/译译林出版社2020年10月

译文稍微有一点造作,有时应该粗一点,“太阳每天移向西方,在鼓动我们步其后尘,成了人类西迁的光辉先驱”,这里的“步其后尘”的用词过度的考究。但梭罗也确实会驱使人去尽可能精细地遣词造句,因为就像导言中所说,他写出了“美国有史以来最为上乘的散文”,那位常常被与梭罗一同提起的爱默生,我真受不了他的唠叨。

梭罗活得不长,却留下了两本传世之书和二百万字的日记,这本散文选集,读来的感觉是他留给“美文”的空间已经不大了,他把可以想到的都想到了,把修辞的美丽和准确都做到了头,对于刻画事物的形态,这些散文简直无所不能。“田鼠在舒适的地下回廊中睡觉,猫头鹰在沼泽深处的枯树上栖身,野兔、松鼠和狐狸也钻入了洞穴。”——就凭这一句,你就能看到,人类作为食物链顶端的生物,是如何在舞文弄墨中完成一种齐桓公式的“九合诸侯”,让活在残酷的弱肉强食中的其他生物变成大自然中彼此和谐共荣的角色的。

 No.5

《自足的世俗社会》

(美)菲尔·朱克曼/著 杨靖/译译林出版社 2021年1月

读这本书时而发笑,朱克曼的写作方式之“随意”,出乎我的意料。这本书像是他的一段北欧旅居生涯的副产品,他在那几年中,跟瑞典、丹麦、挪威的很多人聊天,询问关于宗教信仰的种种事情,这些谈话都以极随意的形态呈现在他这本书中,使其读起来特别不像一本学术著作。

朱克曼的语言中少见专业术语,显得十分亲切。大家应该都觉得北欧国家的长治久安跟他们的宗教信仰有直接关系吧?——他问——但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呢?让我说说我的体会吧……书中的每一页都有新颖、有趣味、同时让人稍一动脑就觉得十分合理的点,举几个例子:他说很多北欧人是出于“习惯”去上教堂的,他们让孩子受洗也是因为家族传统而这么做,因此他们实际上是世俗化的;他说穷人容易信教,富人普遍世俗,因此宗教在普遍富裕的北欧远远不像在贫富差距巨大的美国那样有市场;他说,“基要主义的信教者”和“文化取向上的信教者”是不同的,前者是熟读经文、对各种仪式浸入很深的人,后者则貌似对林林总总的基督教故事、人物及其伦理信条如数家珍,实际上连圣经原文都没怎么看过。

书中所写的受访者、对话者都显得十分真实,他们对自己的信仰所持的态度,往往是“信了就信了呗”“就是这样”“仅此而已”,甚至会对朱克曼的问题表现出不耐烦。此书也许会让人产生“观点先行”的疑虑,但我特别信服作者的一些精辟之论,他说在他熟悉的丹麦,“宗教是一个如此无关紧要的话题”,说北欧人的世俗是“非条件反射的、理所当然的”,而正因为它的无关紧要,才使得一些典型的北欧人出于习惯而“保持一个相当虔诚的取向”,而不必经常去思考更深的神学层面的事情。

No.4

《如何遣词造句》

(美)斯坦利·费什/著 杨逸/译译林出版社 2020年10月

“文章家”们了不起的地方需要不停地去发现。这些发现并不是过度解读,而是沿着文本一寸一寸地观察。费什此书在解释一些不容易理解其好处的现代作家,比如格特鲁德·斯坦因的时候特别有见地,他说斯坦因使用去标点的长句,是因为她想要“随时随地呈现的意义”,并且引用了她关于塞尚和福楼拜如何改造了现代写作的妙语。接下来,他又解读了伍尔夫是如何实现一种“既松散又巧妙地施予了控制的风格”的。在“起始句”一章中,费什以罗思的《再见,哥伦布》的首句“第一次见到布兰达时,她让我帮他拿一下眼镜”作为例子。乍看并不惊人,但费什的解析让人恍悟,从发表的第一部中长篇的第一个句子开始,罗思就已经是一个伟大作家。

No.3

《威廉·华兹华斯传》

(英)斯蒂芬·吉尔/著 朱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20年11月

华兹华斯最具野心的著作是他的《序曲》。他在这部有关个人心灵成长的回忆录中,追述了自己的童年和青年时代,包括他在法国大革命初期,在巴黎逗留的那段经历。“年轻正是天堂!”这个天堂里还包含了一段激情四射的恋爱,产生了一个非婚生的娃。他是个有天职感的人,早就立下了写诗的志向,但写诗又是一种奢侈的爱好,必须以饱暖无忧为前提,这是他所缺乏的。他的决定是,和多萝西一起在湖区的故乡种地,努力在文字和粪肥之间分配好热情与专注力,并避免被“我一文不名”这个客观事实搅乱了心情。在华兹华斯诞辰250周年之际出版的这个中译本,原作写于三十年前,到目前仍是了解这位诗人的不二途径。

No.2

《导读萨义德》

(澳)比尔·阿希克洛夫特/(澳)帕尔·阿卢瓦利亚/著 王立秋/译拜德雅 |重庆大学出版社 2020年12月

让人豁然开朗的一部萨义德思想导读,翻译也可靠。两位澳大利亚作者讲,萨义德作为批评家的特质,是他紧紧抓住文本的“在世性”,这是他能在生涯后期成为批评家中第一人的根本所在。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统治欧洲批评界的是以罗兰·巴尔特为代表的结构主义批评家,它们的共识是,作者已被文本杀死,文本超越了作者的表达,拥有远为复杂的构造,这给了批评家和读者以无限的自由,但文本也因此被切断了和世界的联系。萨义德是最早向美国读者介绍结构主义—解构主义批评的人,可是他却反其道而行,坚持让世界与文本相连。

1917年的《贝尔福宣言》是文本“在世性”的一个范例。这则宣言创造了一个想象出来的巴勒斯坦,规定犹太人可以去那里定居,似乎默认了那片土地为两族公有,两族之间能相安无事。《宣言》的政治后果,就是巴勒斯坦人的流离失所,而萨义德为巴勒斯坦人的权利辩护,并写《东方学》,主要的原因,与其说是出于道义上的同情,不如说是巨大的学术兴趣使然。对《东方学》望而生畏的,可以看这部《导读》;而且我读完后的感受是,当年自己对萨义德自传《格格不入》空有推崇,理解得实在太肤浅。

No.1《安妮·卡森诗选: 红的自传·丈夫之美》

(加)安妮·卡森/著 黄茜/译译林出版社 2021年1月

“赫拉克勒斯的家乡哈德斯/位于岛屿的另一端,四小时车程,一座/中等大小无足重轻的城市/除了一个例外”

《红的自传》中的“XI哈德斯”一首,有“无足重轻”一词。这个诗人,这本译作,它的水准精湛到了这等地步,对任何一个词之违反习惯用法的些小改动,都会引起我的注意。倒不是注意它藏了什么“玄机”,而是注意它在整首诗的所起的四两千斤的作用。译者想必是折服于原作的分量(更准确地说是与作者棋逢对手),才乐于在这里推敲。

安妮·卡森的诗对那些古老的神话人物做了彻底的盘剥。在《红的自传》里,她所做的不只把中心人物革律翁同现代都市里的欲望体验嫁接到一起;她常常使用略去标点(可粗略地称为意识流)的手法来制造梦幻的、呓语的感觉,无论在场景叙述,还是描写,还是对话,还是呓语中,词语都紧锣密鼓,好像把她的个人记忆像一条打字纸带那样有节奏输出,让它通过各个截然不同的时空,挂上那里的颜色和话语。

《丈夫之美》是另一幅充满了独白激情的文字织锦。独白有时互相相连,有时又被拦腰掐断,有时是同一人的另一自我(书中的“丈夫”)同她的对白——“我在走上辈子已走过的过场”,像这种把熟语拆解出新意的译文太多——典故都不留痕迹,像鬼针草一样随意挂在卡森奔跑着的思维的腿脚上……打住,再写下去就要向她们致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