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 |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建议以立法形式来规范和管理长期护理保险的运行

田进2021-03-03 17:38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田进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孙洁将在今年两会期间带来多份提案。在一份关于长期护理险的提案中,孙洁建议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多层次、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从顶层设计上规范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机制,以立法形式来规范和管理长期护理保险的运行,辅之以完备的配套政策支持。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对投保商业护理保险给予税收优惠,并通过配套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促进筹集资金。

与此同时,她还在提案中详细展现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政策推动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四方面建议。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中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54亿人,占总人口的18.1%,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1.76亿人,占总人口的12.6%,这意味着中国已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其中值得注意的一项数据是,目前中国失能老人已超4000万,有预测表明,到2030年和2050年,中国失能老人将分别达到6168万和9750万,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不足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

在巨大需求的另一面,2020年10月举行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未来的“十四五”时期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孙洁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些发达国家在解决老龄人口照护问题的长期探索过程中,逐步形成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充分利用财政税收支持政策。长期护理保险可以有效衔接老年人群的医疗和养老问题,有望高质量高效率地解决老年人的健康护理和日常护理问题,从更深层次推动医养结合的发展,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政策推动情况来看。2016年,长期护理保险在全国十五个城市开始了首批试点。2019年9月,民政部发文鼓励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2019年11月,国家卫健委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长期照护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推动形成符合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进入2020年,银保监会等部门也多次发文提出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在长期健康险领域进行更多探索等。2020年9月,长期护理保险迎来第二批试点,包括第一批试点的15个地市和山东、吉林两个重点联系省份,及新增的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山西省晋城市等14个试点城市,明确试点期限2年。

孙洁在提案中提出,当前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整体进展顺利,从试点效果来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运行相对平稳,满足了大量失能人员的护理需求,但长期护理保险在试点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一)筹资渠道过于单一,目前各地长期护理保险主要还是以医保基金作为资金来源,财政支持力度较小,缺少独立的筹资渠道和明确的个人交费要求(二)护理标准难以统一,目前对于长期护理保险全国还没有统一的失能评定标准、服务标准、支付标准等可供实施(三)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护理服务需求与供给不对称,庞大的老年人健康、医疗和护理服务需求给现行康养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四)长期护理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具有特殊性,但当前服务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还未能与长期护理保险相匹配。

为此,孙洁从四方面提出了对进一步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建议。

1.总结试点经验,借鉴国际经验。长期护理险早在2016年就开始试点运行,经过四年试点之后试点阵容进一步扩大。在目前的试点城市中,基本是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失能人员的生活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将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在待遇和保障方面,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解决重度失能老人的基本生活护理及医疗护理所所产生的费用。为了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机制,需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和理念。很多发达国家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已经成体系化发展,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和丰富经验。例如日本的介护保险经验和自立支援理念,是在介护预防的理念指导下,强调构建地区综合介护体系,在小范围区域内建立综合型养老机构和医护中心,系统化的提供住所、医疗、介护、预防、生活支援等服务的介护体系,以实现健康、安心、安全的生活。

2.加强顶层设计,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多层次、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从顶层设计上规范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机制,以立法形式来规范和管理长期护理保险的运行,辅之以完备的配套政策支持。建立多渠道筹资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从宏观层面对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整合,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强制法定参保人及其单位缴纳长期保险费,同时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对投保商业护理保险给予税收优惠,并通过配套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促进筹集资金,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照护费用支出。建立和完善长期护理的风险防范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等,更好推动其长期稳健发展。

3.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加快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建设。目前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采用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运作机制,即医保部门以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长期护理保险的具体经办管理工作,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管理。为加快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即在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提供基本的服务保障基础上,将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同样作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保障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更强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通过灵活设置保险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充分发挥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费用补偿和多样化补充作用,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协助政府开展政策研究和调研,发挥自身精算能力等优势,对参保人群老龄化和失能情况、筹资标准、待遇保障水平和护理成本等进行测算,通过专业经办服务,协助政府助推康养护理产业的良性发展。

4.对医养服务业加强政策引导和完善配套细则,为医养服务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根据国外成熟经验,由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解决了支付问题,建立了统一的失能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将有效促进医养服务产业的发展,同时专业的医养护理服务体系也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效运行的保障与支撑。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从国家层面制定医养结合相关标准,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解决长期护理服务能力不足等难题。相关部门要完善政策,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医养结合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民营机构、非营利性机构、个人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从土地、金融、税收等方面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引导和支持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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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资新闻部记者
关注宏观经济以及人社部相关产业政策。擅长细节深度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