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手整顿楼市:全面打击规避限购行为、骗购及违规销售

陈月芹2021-03-09 10:04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月芹 3月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海南省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此时距离2018年海南宣布实施房地产全域限购政策,将满3年。

《通知》明确,海南将维护限购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全面清理整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规避限购政策骗购、变相涨价、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海南自由贸易港良好营商环境”。

专项整治主要针对新房在建、在售项目,整治的重点内容有四个方面:

一是购房人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例如购房者和用人单位虚构劳动关系,缴交社保或个税;或利用人才引进政策,与用人单位虚构劳动关系,以此办理人才落户骗取购房资格;或是伪造银行转账、社保或个税凭证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

自2018年4月全域限购以来,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四个生态核心区市县,只面向上述4个市县居民家庭;非海南省户籍购买海口、三亚、琼海三市的房子,需至少提供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5年(累计60个月)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除上述区域外,外地人需在海南最少缴纳2年社保或个税。此外,外地人在海南购房,首套首付需要支付70%。

第二个重点整治内容是开发商违规销售商品房,如未取得预售证提前售房、要求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三是针对中介机构和人员,如帮助购房人挂靠第三方公司缴交社保或个税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在获取购房资格后立即中断社保或个税的缴交等;四是整顿销售案场未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发改部门价格备案文件等管理无序现象。

此轮专项整治将持续2个多月,分四个阶段:3月8日—3月15日为,企业自查自纠;3月16日—4月30日,市县开展全面检查;5月15日前,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督查;5月底,海南省住建厅牵头,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建立长效机制。

《通知》也明确了惩罚措施。针对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行为,将暂停项目销售和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对提供虚假证明、规避限购政策购房的个人,撤销其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列入严重失信范围,5年内不得在海南购房;对协助虚构劳动关系,代发工资,代缴社保或个税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取消其备案资格,5年内禁止在我省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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