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短融、中期票据强制评级统统取消!

蔡越坤2021-03-26 21:49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蔡越坤   继证监会取消公司债强制评级后,3月26日,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关于实施债务融资工具取消强制评级有关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为促进评级行业和债券市场高质量健康发展,引导评级机构更多从投资人角度出发揭示风险。交易商协会要求,发行人在前期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申报环节取消信用评级报告要件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发行环节取消债项评级强制披露,仅保留企业主体评级披露要求,将企业评级选择权交予市场决定。

主要通知涉及:第一,申报环节,不强制要求企业提供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作为申报材料要件。申报时,企业已取得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评级报告的,应作为申报材料提供;未取得相关评级报告的,应在注册文件清单中备注;

第二,发行环节,取消债项评级报告强制披露要求,保留企业主体评级报告披露要求。但企业发行债项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劣后于一般债务和普通债券等,可能引起债项评级低于主体评级情形的,企业仍需披露债项评级报告。

据悉,该通知适用产品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含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除外。

此前,2月26日,证监会发布修订版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对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删除了办法原“第十九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调整了普通投资者可参与认购交易的公募债券相关要求,删除了评级为AAA的规定。

至此,监管的一系列动作意味着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均不再要求强制评级。

取消强制评级也将对我国评级行业带来四方面深远的影响。3月23日,联合资信总裁万华伟表示,第一,评级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将加快。取消强制评级,将推动我国评级行业发展由“监管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取消申报阶段外部强制评级要求在短期内对评级行业影响不大;但是从中长期来看,评级需求将逐步从监管需求迁移至投资人需求,信用评级机构的竞争重心将从发行人转向投资人,评级行业竞争将更趋市场化。”他补充说道。

第二,取消强制评级后,评级机构的声誉将更加重要。国内各评级机构评级业务的承接可能会更加依赖其在投资人心中的认可程度和声誉积累,评级机构的声誉和品牌成为获得市场参与者青睐的最重要的因素。促使评级机构不断审视评级理念、方法、体系,不断改善评级质量,更好地发挥风险揭示及定价功能。

“目前评级产品同质化、市场竞争激烈,部分评级机构存在级别竞争、价格竞争等非理性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加剧评级虚高问题;取消强制评级后,信用评级由发行端向投资端回归,有助于评级机构更好发挥信息中介职能,准确揭示受评对象信用风险,信用评级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凸显,评级行业整体公信力将得以改善。”万华伟强调称。

第三,评级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监管部门取消强制外部评级后,短期内部分债券的评级业务将明显萎缩,特别是大型央企、大型金融机构、龙头工商企业等优质客户有可能将不再进行债项评级,评级行业的整体收入将下滑,评级机构之间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同时,一批国际大型评级机构和国内金融科技巨头正在涌入我国评级行业。评级行业可能将出现一轮并购重组,评级行业的竞争格局将会重塑;

第四,评级机构的业务将更趋多元化。随着强制评级制度的取消,我国评级行业将延长评级行业产业链,增加高水平的符合投资人需求的评级产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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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部资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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