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子公司被判商业贿赂 医保信用评价制度现首例“严重”失信

瞿依贤2021-04-13 21:28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瞿依贤 4月12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一则通报,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的鹿瓜多肽注射液在浙江省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依照规定将该公司在浙江省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等级评为“严重”,并按规定暂停该企业鹿瓜多肽注射液的在线交易。

这是国家医保局去年启动医药价格和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后,全国第一例信用评价达到“严重”等级的案例,业内称之为“黑名单”第一例。

鹿瓜多肽注射液是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是誉衡药业(002437.SZ)的子公司。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在通报中称,根据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浙0304邢初428号》)所披露的相关事实,前述鹿瓜多肽注射液在浙江省存在给予回扣的商业贿赂行为,数额较大,按照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制度,将该企业在浙江省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价格和招采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并暂停该企业鹿瓜多肽注射液在浙江省挂网交易。

据了解,浙江省对其他存在回扣问题的医药企业也按程序开展了信用评价,部分医药企业已经采取了主动降价等措施修复信用。

2020年8月,国家医保局启动医药价格和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希望针对医药领域给予回扣等突出问题,发挥医药产品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促进医药产品价格合理回归。

国家医保局表示,浙江省通报某企业鹿瓜多肽注射液信用评价结果并暂停在线交易,是全国首例信用评价达到“严重”等级的治理案例,标志着信用评价制度进入了发挥实质性效果的新阶段。

此外,国家医保局将组织各省医疗保障部门和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加快推进信用评价制度在全国范围落地实施。同时,针对近期曝光的医药企业销售费用畸高、费用列支不实等有悖诚信经营、公平定价的问题,不断研究完善信用评价制度,强化震慑作用,促进医药企业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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