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4次起诉离婚被驳 :司法不应是婚姻关系的保险箱

柳宇霆2021-04-23 19:50

柳宇霆/文 近来,湖南衡阳“80后”女子宁顺花“5年4次起诉离婚被驳回”一事,持续引发关注。第5次开庭时间原定4月23日。4月21日晚,衡阳县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报,因男方申请搜集新证据,该案将延期开庭。

这起事件之所以会成为公众的焦点,主要还是离婚过程太过艰难。据女方宁顺花称,在前四次起诉离婚期间,丈夫陈定华曾多次殴打她和她的家人,并发短信称要杀害其家属,对其进行报复,“派出所因为我们两人的冲突将我们行政拘留过,法院给我发过两次人身保护令”。从之前的法院判决以及公安机关处罚决定看,宁顺花所述并非虚假。然而,即便是出现了这样的极端情况,法院仍没有支持女方的诉求,由此也引来了很多网友的不满。

诚然,站在法院的角度,也有一些值得一摆的理由,比如关于家暴,女方所能够提供的证据不足,而殴打女方家人,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家暴等。但是,证明婚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非仅有家庭暴力“一条道”。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同样是“感情确已破裂”的有力证明。

就本案来说,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多年,男方更有赌博恶习,如此明显的“感情裂纹”,却为法庭方面视而不见。众所周知,正常的婚姻关系,双方皆有彼此爱护、互相成全之心,反观本案在诉讼期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殴打对方亲属等暴力言行,早已是“破罐子破摔”了。法院所竭力维护的,不过是一段名存实亡且危险不已的“死亡婚姻”。

对于宁顺花,为结束这段并不幸福的婚姻关系,不但付出了长达5年的奔波辗转,更嗅到了危险加身的气息。在法院的判决书上,多有“陈定华因对原告律师有过激行为,还曾对原告亲人有过激言行,多次被公安机关拘留”,“法院曾多次为宁顺花发出人身保护令”等表述。不要天真地以为,只要法院不判离婚,宁顺花不起诉离婚,便可以息事宁人,宁顺花和家人的人身就是安全的。对于对方来说,既然之前从暴力威胁中得到了婚姻关系的稳定,今后也必然通过暴力威胁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

婚姻的自由,从来不只是结婚的自由,也包括了离婚的自由。固然,轻率鲁莽的离婚不可取,但壁垒重重、动辄驳回的诉讼离婚也并不合理。近年来,离婚率的高企不下,并不能全部归结为离婚轻率。据有关统计,在诉讼离婚中,约有七成以上为女方主动起诉,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当代女性自主意识、婚姻自由观念的觉醒与抗争。固守“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传统观念,一方面通过立法在协议离婚中加入“离婚冷静期”,另一方面通过司法程序,扎紧诉讼离婚的口子,人为增加了离婚的难度系数,也让婚姻自由的法定权利打了折。

司法不应是婚姻关系的保险箱。任何以暴力威胁为手段,干预司法审判、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必须受到严厉处罚,以人身保护令等法律利器有效保护良善公民安全。对于确实符合“感情确已破裂”条件的,应作出更契合法理、天理、情理的判决,让公民拥有真正的婚姻自由和幸福。

(作者为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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