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建立尖峰电价机制

2021-07-29 15:14

近日,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提出,各地要统筹考虑当地电力系统峰谷差率、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此外,要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推行尖峰电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