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要闻回顾 | 八部门:不得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学校;北京市教委:及时分批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刘荻秋2021-08-25 21:59

国常会: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8月25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纲要提出,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教育部等八部门:不得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学校】近日,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通知,就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部署。通知明确,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工作重点是: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

【国资委:聚焦主业实业 加大“两非”“两资”清退力度】8月25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聚焦主业实业,加大“两非”“两资”清退力度。按照国资委“两非”剥离、“两资”清退工作的整体部署,推动中央企业高效有序退出非主业,促进资源从非主业向主业集中,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针对中央企业在剥离“两非”“两资”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因企施策”予以指导支持,逐步建立“有进有退”的资源灵活配置机制。在退出过程中,注意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评估、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等制度规定,确保国有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国家统计局:2021年全国早稻总产量2802万吨,同比增长2.7%】8月2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2021年早稻产量数据的公告》。公告显示,2021年全国早稻单位面积产量5918公斤/公顷(395公斤/亩),比2020年增加173.0公斤/公顷(11.5公斤/亩),增长3.0%;全国早稻总产量2802万吨(560亿斤),比2020年增加72.3万吨(14.5亿斤),增长2.7%。 

【农业农村部:引导生猪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带动中小养殖场户融入现代生猪产业】据农业农村部网站8月25日消息,农业农村部答复政协提案表示,下一步,将在继续引导生猪产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带动中小养殖场户融入现代生猪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养殖体系;持续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能繁母猪存栏和猪肉产量等核心指标的监测和预警,及时精准调控,缓解生猪周期性波动;中国银保监会将进一步提升能繁母猪和育肥猪养殖险的保险服务能力,鼓励保险产品创新,督促保险公司做好承保理赔,提升生猪养殖抗风险能力。

【工信部:推动钠离子电池全面商业化】据工信部网站8月25日消息,工信部答复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815号(工交邮电类523号)提案称,将组织有关标准研究机构适时开展钠离子电池标准制定,并在标准立项、标准报批等环节予以支持。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和产业动态,结合相关标准研究有关钠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政策,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7月全国社会物流总额179.2万亿元 同比增长14%】8月25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布1-7月物流运行数据,1-7月,全国社会物流总额179.2万亿元,同比增长14.0%,增速比上半年回落1.7个百分点,两年平均保持7.1%的较快增长。

【北京市教委:及时分批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8月25日,北京市召开教育“双减”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介绍,在风险防范处置方面,市级专班制定了防风险处置方案和纠纷调处工作措施,明确加强政策解读、有序维护各方利益、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等。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还成立校外培训矛盾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对校外培训中出现的和学员、职员以及第三方的矛盾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同时,北京及时公布“白名单”(已批准恢复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上海市教委: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有效管控 校外培训行为全面规范】8月25日,上海市教委就“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海将分类控制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五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做到“小学书面作业不出校门、初中疑难作业不带回家”。

南京集中供地:到限价后提高预售条件购地6个月内不得预售】8月25日,江苏省南京市发布第二批集中供地公告,并进一步完善竞买规则。此次公告合计挂牌53幅地块,出让总面积约241.72万平方米,起始总价约621.55亿元。南京要求,竞买保证金及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须为符合要求的自有资金,报名竞买时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在现行的“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基础上,进一步确立“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的出让方式。

经济观察网 实习记者 刘荻秋 整理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