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二批集中供地重新挂牌 一家企业限购3宗

陈月芹2021-08-29 14:01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月芹 8月29日,撤回23天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第二批集中供地22宗宅地重新挂牌,前海1宗、南山区1宗、龙华区4宗、宝安区4宗、光明区5宗、龙岗区5宗、坪山区1宗、深汕特别合作区1宗,总用地面积约83.4公顷。

第二批宅地将于9月28日集中出让。与上一次相比,这一次深圳调整了竞拍规则,其中20宗采用“三限双竞+摇号”方式出让。

“三限”分别为:限地价(限15%溢价率)、限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面积(普通商品房面积的40%)、限住房销售均价;“双竞”为竞地价、竞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面积;当自持租赁触及上限面积后,有2个及以上竞买人,则通过摇号确定竞得人。

此外,南山区西丽、龙华观湖的2宗宅地,则采用“单限单竞+摇号”方式出让,即限地价(限15%溢价率)、竞成交地价、地价触顶后摇号,这是第二轮供地中少数的不限价地块。

在保持挂牌起始价不变的基础上,深圳第二轮出让的地块溢价率上限统一由45%调整为15%。

此前,经济观察网获悉,自然资源部对部分城市供地部门作出新的部署,明确要求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公告需体现四个方面,如禁马甲、竞拍企业需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购地资金审查,单宗地溢价率不得超过15%;达到地价或溢价率上限的时候,可通过摇号、竞更高更优品质建设方案等方式确定竞得人。这四点要求在深圳第二轮供地中均有体现。

深圳还加码竞买条件限制,如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与第二轮用地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用地(含联合竞买)。已竞得3宗用地的企业,自动丧失继续竞买资格。

深圳并非首个对企业购地数量进行限制的城市,4天前,南京针对第二轮集中供地竞买规则发布补充公告,其中为了防止过度竞争,限制企业在同一批次出让公告中所报名地块数量,不得超过公告地块总量的30%。

深圳规自局还将住房限售写进土地出让合同,如前海桂湾等地块未来建成的商品房,购房者在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即限售3年。

部分地块要求商品房套内面积符合“7090”规定: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商品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南山区西丽、龙华区观湖等地块要求配建自持70年租赁住房,这部分户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且户型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不得低于70%。

另外,深圳还进一步下调住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3%-9.2%不等,安居型商品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2.8%-9.1%不等。如前海桂湾地块的商品房价格,每平方米毛坯均价从9.9万调整到9.2万,降幅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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