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微敖 种昂 一年之内,北京两家法院公布了3起延庆区工程建设领域受贿案的判决情况,而行贿方均牵涉央企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这3起案件分别是:2021年9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公布的延庆区住建委原副主任刘汉宇受贿案;同为海淀区法院审理的延庆区庆隆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刘军受贿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二审裁定的廖永“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3起案件,法院对受贿者都分别做出了判决,但未提及对行贿方中建八局二建北京分公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处置情况。
中建八局始建于1952年,当前总部位于上海浦东,现有员工约43000人,下设五大分局,24家二级公司、27家海外机构;注册资本金135亿元,资产规模超2000亿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名列中建集团前列,也是中国首批“三特三甲”资质企业之一。
涉足安置房及棚户区项目 行贿延庆区住建委副主任250万
2021年9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公布了北京市延庆区住建委原副主任刘汉宇受贿案的判决情况。
1967年7月出生于北京的刘汉宇,曾当过3年的小学教师。1991年,他调入当时的延庆县建委(后更名为:延庆县住建委、延庆区住建委)工作,历任工程管理科科员、副科长、科长、副调研员等职。2010年,刘汉宇升任中共延庆住建委委员,成为“班子成员”;2012年,又成为延庆住建委副主任。
2015年12月,刘汉宇以中共延庆住建委委员、住建委副主任职务,分管延庆区住建委公路拆迁办、检测中心、北京市广厦房地产开发公司。2017年7月,他以“国企正处级”干部身份,继续原有的分管工作。
2019年5月,北京市延庆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中心出资1亿元,成立北京庆隆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庆隆公司),作为延庆区老旧小区、棚户区等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刘汉宇转任这家新成立公司的总经理职务。
同年11月22日,延庆区监察委工作人员以汇报工作为由,电话通知刘汉宇前往延庆区监察委。北京市昌平区监察委工作人员在刘汉宇到达延庆区监察委谈话室后,将他带走调查,并于同日宣布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刘汉宇一案,后交由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海淀区法院审理。
海淀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刘汉宇在担任北京市延庆区住建委副主任、国企正处级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延庆区大榆树镇部分地块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延庆区南三村(南辛堡村、民主村、百眼泉村)的棚改项目中,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供帮助,分4次收受了该公司李姓总经理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50万元。
对于上述情况,刘汉宇及其律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最终,海淀法院判决,刘汉宇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同一棚改项目 送庆隆公司董事长价值10万卡地亚手镯
同样是在延庆区的南三村棚改项目上,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也向时任庆隆公司董事长刘军行贿。
1971年10月出生的刘军,亦为北京人,在2019年5月庆隆公司成立之时,他成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2019年6月,刘军利用担任庆隆公司董事长并负责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承诺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南三村棚改项目上提供帮助,并收受该公司一韩姓经理给予的卡地亚牌手镯1只,价值人民币107000元。
2020年6月4日,刘军接到北京市延庆区监察委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前往延庆监察委的办公室。在这里等候他的,依然是北京市昌平区监察委的工作人员。刘军随即被昌平监察委带走接受调查谈话,同日,昌平监察委向刘军宣布立案调查决定。
不过,同年7月21日,刘军获得取保候审。3天之后的7月24日,庆隆公司工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刘军还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2020年9月16日,刘军卸任庆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职务。
他的案件,后亦交由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海淀法院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刘军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为获延庆中医院迁建项目 行贿评审专家102万
在刘汉宇、刘军案之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也在2021年,对廖永“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做出了二审裁定。这一案件的行贿方,依然是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963年8月出生的廖永,为山西阳泉人。2019年9月24日,廖永因涉嫌犯串通投标罪被羁押;同年10月25日,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逮捕。
廖永涉案的事由是:2018年,他作为北京市延庆区中医医院迁建一期工程的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联系的投标单位通过延庆区中医医院项目资格预审,提供帮助。
事后,廖永收受了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给予的现金人民币102万元。
延庆区中医医院迁建一期工程项目,位于延庆新城区内,占地面积117682平米,一期建筑面积即达到7.3万平方米,2018年12月8日正式开工。建设方即为中建八局。
廖永案一审由北京市三中院审理。2020年12月29 日,该院判决:廖永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廖永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4月15日,北京市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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