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案判罚开始执行 三种方式偿付 52037名投资者获赔

姜鑫2021-12-21 21:1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 2021年12月21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开始执行,52037名投资者将以现金、债转股、信托收益权等方式获偿约24.59亿元。

据了解,康美药业根据广州中院判决的投资者名单及金额,将现金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证登”),中证登再转至各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最终分配至投资者资金账户。全体投资者共获赔现金约9.765亿元,股票约1.41亿股,信托收益权份额约7070万份。债权金额50万以下的投资者共51730人,占比约99.41%。大部分投资者以“默示加入”的方式拿到了赔偿款,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在短时间内案结事了。

11月12日,广州中院作出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一审判决。因原告代表人投服中心、原告投资者及各被告均未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于近日生效。11月26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开始执行。关于证券虚假陈述集体诉讼案投资者债权,50万元以下的债权部分,将全额现金清偿;超出部分将以现金、以股抵债、信托收益权等方式予以清偿。

在该案中,投服中心作为法定的原告代表人,曾在网上公开征集50名以上适格投资者申请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自2021年4月26日特别代表人诉讼成功转换以来,仅不到8个月时间,诉讼结案并偿付。相较于域外集团诉讼动辄数年的漫长过程,在无先例可循且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交叉的复杂情况下,新《证券法》创设的特别代表人诉讼首次实践可谓高效。

据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诉讼和参与破产重整过程中始终坚持被代表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坚持在破产重整计划草案中应同等对待特别代表人诉讼中小投资者和其他小额普通债权人。下一步,投服中心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代表人诉讼常态化,聚焦重大典型案件,围绕重点统筹推进各类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应不以数量为目的,从个案试点逐步扩大到稳步推进,并注重与支持诉讼、示范判决及多元解纷机制相协调。证券公益诉讼、“支持诉讼+示范判决”等还有更大拓展空间,亟待实践推广和破题。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金融机构新闻部资深记者
关注证券、新三板、保险行业与上市公司相关领域。擅长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