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信托公告“世茂系”信托计划违约 世茂集团:总计尚需偿还资金6.45亿元 网传公司回应不实

陈姗2022-01-07 10:21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姗 汪青 中诚信托公告“世茂系”信托计划违约一事,仍在不断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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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事件1月6日市场上流出世茂回复称,该笔信托是以佛山德茂系“佛山国风滨江”项目作为开发主体,自项目预售以来,销售情况良好,但中诚信托因自身前期投资管理不善,不良较多,故无故要求在正常履约的项目抽贷。

1月7日上午,世茂集团对记者回复称,网传公司就本事项发布的内容属于不实信息,公司与中诚信托的合作情况及后续进展均以公司公告信息为准。

世茂集团在回复中称,中诚信托公告中所提及的3.02亿元,按协议约定,上海骞奕应于2021年12月25日(节假日顺延至2021年12月27日)偿付。按双方前序沟通的情况,上海骞奕已偿还了1.47亿元,尚余1.55亿元尚未偿付,公司及项目公司须按照协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同时,根据协议约定,上海骞奕应于2022年3月25日偿还资金4.9亿元。因此上海骞奕总计尚需偿还资金为6.45亿元,目前,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项目仍然在陆续销售并持续归集资金以备还款中。

此外,世茂集团还表示,至今为止,公司尚未有公开市场的债务违约,前述信托融资的相关事项不会触发公开市场债务的加速清偿。虽然公司在目前市场大环境下面临一定的流动性压力,但公司会坚定不移的采取积极措施加大销售、回款、资产处置等各方面的力度,公司将持续系统性地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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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出现实质性违约?

据中诚信托发布的“2020年中诚信托诚颐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临时公告”显示,诚颐11号信托于2020年9月25日正式成立。截至本临时公告日,信托计划存续规模6.45亿元,预计剩余信托期限不超过3个月。中诚信托表示,鉴于本信托计划的交易对手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点及时足额的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已出现实质性违约。

中诚信托称,根据《差额补足协议》和《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二》的约定,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届满15个月之日,共同差额补足义务人上海骞奕和项目公司累计向受托人支付的变现备付金金额不低于受托人实际支付的标的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的65%,即截止2021年12月25日,差额补足义务人累计应向受托人支付变现备付金9.1亿元。

但截止上述期限属满日,受托人累计已收到的变现备付金金额仅为6.08亿元,尚有3.02亿元未收到。差额补足义务人未及时足额履行差额补足义务,保证人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建设”)也未及时履行保证义务,交易对手已实质性违反了交易文件的约定。

公开信息显示,佛山德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广州常昇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天眼查显示,目前该项目公司处于被质押状态,质权人正是中诚信托,出质股权数额为500万元。

中诚信托进一步称,在交易对手发生实质性违约后,受托人根据《合作协议》以及《差额补足协议》相关款项的约定,并根据有关担保合同的相关约定,在2021年12月27日即向交易各方发送了《提前支付通知书》,宣告上海骞奕、项目公司支付全部剩余变现备付金的履行期限提前至2021年12月27日届满,上海骞奕、项目公司应立即向受托人支付全部剩余变现备付金7.92亿元。

截止到公告日,公司仅收到1.47亿元变现备付金及对应的期间备付金,剩余6.45亿元变现备付金及对应的期间备付金仍未收到。

对于后续将采取何种措施,中诚信托在公告中表示,将持续跟踪项目公司运营情况,关注交易对手风险的变化情况,加大与交易对手的沟通力度,敦促交易对手履行支付备付金的义务,同时受托人将视项目实际情况采取包括申请查封并处置抵押物、诉讼在内的各项必要措施,切实维护信托财产安全和受益人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中诚信托初创于1995年,前身是中煤信托。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将其持有的中诚信托32.35%的国有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国人保集团,中国人保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0年,公司完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24.57亿元,中国人保集团持股比例增至32.9206%。

近年来,中诚信托房地产业务持续扩张,数据显示,公司2015年房地产信托资产仅为158.53亿元,占比7.13%;2020年房地产信托资产达到818.78亿元,占比39.42%。

规模增长背后,是中诚信托大量发行房地产类产品,持续加码房地产领域。在中诚信托官网的“信托产品”栏目里,记录了其发行的房地产类产品。2020年以来,中诚信托就发行过包括诚融、诚元、诚颐、诚信、同鑫、盛世、汇鑫等房地产系列。

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信托成2021年违约大户。从用益信托处获得的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1-11月,信托行业共发生250起违约事件,涉及违约金额高达1250.72亿元,其中房地产信托涉及违约金额达707.43亿元,排名第一,成为行业违约“重灾区”。

记者就公告信息及网传世茂方的回应致电中诚信托方面,截至发稿,未有相关负责人与记者联系。

身处舆论漩涡的“世茂系”

事实上,被指实质性违约的“世茂系”,近期正身处负面舆论漩涡。

早在2021年10月中旬,就有关于世茂集团商票逾期的消息流出。彼时,世茂集团回应称,经过自查没有任何商票未兑付的情况,往期到期商票均已正常兑付。

仅隔半个多月,在2021年11月初,市场上再度流出“世茂与陆家嘴信托谈延期”的消息。

受上述消息影响,上交所公告称,19世茂G1(155142)在2021年11月5日上午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自2021年11月5日10时40分开始暂停19世茂G1(155142)交易,自2021年11月5日11时10分起恢复交易。恢复交易后,如该债券交易再次出现异常波动,上交所可实施第二次盘中临时停牌,停牌时间持续至11月5日14时57分。

随后,世茂集团发布澄清说明称,“目前世茂集团与陆家嘴信托合作正常。过往从未有过逾期或面临延期偿付事项”。并表示,“在市场波动频繁期间,切勿轻易根据虚假消息作投资判断,以免被利用。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呵护行业健康发展。对于编造和散布谣言行为,世茂集团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尽管世茂集团出面澄清,仍未能抵挡股债“双杀”的局面。此后,“世茂系”旗下公司更是被评级机构将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

2021年12月30日,评级机构联合资信发布公告称,决定将世茂建设主体和“19世茂01”“19世茂03”“19世茂04”“20世茂02”“20世茂03”“20世茂04”“20世茂06”信用等级由AAA下调至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

联合资信关注到,近期世茂建设发行的境内公司债券价格下跌幅度较大,在行业融资政策偏紧以及金融机构风险偏好降低的背景下,世茂建设资本市场债券价格波动不利于后续再融资。

同时,房地产市场销售下行给公司销售回款带来压力,削弱了世茂建设经营性现金流,加之预售资金监管严格,世茂建设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货币资金规模下降速度较快。

根据世茂建设股东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的营运数据,世茂集团2021 年 7-11 月的单月合约销售金额同比下滑明显,叠加再融资渠道不断收缩,世茂建设流动性管理压力将持续加大;虽然世茂建设正在通过资产处置等措施缓解流动性压力,但其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值得一提的是,在被中诚信托发布公告出现实质违约的同日(1月6日),“世茂系”旗下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称,前一天(1月5日),世茂股份第三大股东上海世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世茂股份2.65亿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质押用途为生产经营。

日前,世茂集团还宣布进行新一轮架构调整。对集团总部职能部门、区域职能部门进行整合,如裁撤区域及以下层级投资功能投资中心;区域设置方面,撤销原浙江区域公司,升级华中地区公司,并将沪苏区域公司的部分项目重新划分管辖权。

在内部公告中,世茂集团表示,此举是为主动应对宏观经济和行业环境的变化,提升公司对市场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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