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 发改委出十大措施促消费

郑淯心2022-01-17 15:0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郑淯心 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269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6618亿元,增长3.0%。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经济观察网表示,12月数据下降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还是部分区域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清零政策的要求下,人员流动性减弱,需要出行才能达成的消费需求有所减缓。

从整年数据来看,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08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两年平均增速为3.9%。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97037亿元,增长12.9%。扣除价格因素,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实际增长10.7%。

2021年人均消费支出24100元

从整体消费情况来看,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10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3.6%,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2.6%;比2019年增长11.8%,两年平均增长5.7%,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4.0%。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307元,增长12.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916元,增长16.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3%。

从类目上看,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7178元,增长12.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9.8%;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419元,增长14.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9%;人均居住消费支出5641元,增长8.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3.4%;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423元,增长13.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9%;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3156元,增长14.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1%;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599元,增长27.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8%;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2115元,增长14.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8%;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569元,增长23.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4%。

与2019年相比,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八大类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食品烟酒增长8.6%,衣着增长3.0%,居住增长5.6%,生活用品及服务增长5.4%,交通通信增长5.0%,教育文化娱乐增长1.7%,医疗保健增长5.4%,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4.2%。

具体到消费品而言,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2021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81558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9265亿元,增长12.1%。

按消费类型分,2021年商品零售393928亿元,比上年增长11.8%;餐饮收入46895亿元,增长18.6%。12月份商品零售36428亿元,同比增长2.3%;餐饮收入4841亿元,下降2.2%。

按零售业态分,2021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便利店、百货店、专业店和专卖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6.0%、16.9%、11.7%、12.8%和12.0%。

2021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30884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8042亿元,增长12.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5%;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17.8%、8.3%和12.5%。

从三季度开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有所下滑。盘和林对经济观察网表示,2021年下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下滑,除新冠疫情降低了人员流动性外,还与全球大宗商品涨价,导致部分商品成本上升有关。

“由于大宗商品涨价并非需求导致,而是供应链不畅和疫情因素,所以下游需求没有提升的情况下,诸如双十一购物节这样的消费集中时段并没有出现商品销量的爆发式增长。另外,相对来说2020年下半年基数较高,2020年上半年疫情影响经济需求,而下半年有所恢复,而2021年总体态势较为稳定,所以同比增速有所下滑”,盘和林说。

发改委促消费

为促进居民消费需求,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精准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抓住春节、元宵节等传统佳节消费旺季契机,适应居民消费习惯变化和提质升级需要,挖掘消费热点和增长点,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实现一季度经济平稳开局。

在具体措施上,《通知》指出,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满足居民节日消费需求。坚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稳定和扩大消费,落实地方主体责任,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式防控,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低风险地区要保障城乡居民区域内短途合理流动和正常消费活动。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

同时,要有效拓展县域乡村消费。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通过企业让利、降低首付比例等方式,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引导生产企业积极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日用消费品、大家电、建材、家具、汽车等,推动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与此同时,扩大居民冰雪消费、激发智慧零售新活力等十条具体措施。

盘和林认为,现阶段需要有一些刺激消费的手段,但不宜过度刺激。因为本轮社会零售总额下滑的主要原因并非紧缩,而是疫情因素叠加市场化价格因素导致的结果,刺激消费首要在于解决新冠疫情带来的问题,清零后迅速开放经济,增加人员流动即可提振消费。

他建议,可以通过供给结构改革,政策推动消费结构优化。比如家电下乡、新能源汽车下乡,比如充电桩等新基建。比如政策支持新型消费品企业,通过供给优化,推动消费升级,进而推动消费市场的繁荣。

“其次,处理好疫情和发展的关系。如果下半年消费疲软的主要因素是疫情,那么控制好疫情,抓住疫情缓解窗口期,迅速推进线下消费,则是最佳解决方式。”

盘和林认为,不宜用宽松拉动消费需求,但可以适当采用财政工具。当前情况下通胀率抬升反而抑制消费,因为通胀率抬升压力并非来自供需,而是来自物流、供应链等领域,当然可以适当的采用财政政策工具,引导消费升级,并在疫情窗口期通过政策支持适度通过优惠券的方式促进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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