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频出重拳 :提升非现场监管威慑力,强化现场检查尖刀利剑作用

胡群2022-02-11 19:0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群 2022年刚开始一月有余,中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频率已高于2021年。

2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

奔驰汽车金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一、宣传材料未明确说明贷款产品提供方,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三、有关消费者信息授权使用的格式条款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四、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执行不到位。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认为上述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并存在消费者信息安全风险隐患。

2月8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对招联消费金融处罚290万元,招联消费金融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收取平台服务费质价不符,产品定价管理不审慎,对合作商户风险管理不到位,未报告联合贷款表外风险敞口,催收行为不当,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工作不规范,消费投诉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八项。

2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的行政处罚公示表显示,快钱支付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1004万元,同时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也被处罚。快钱支付存在四项违法违规行为: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4.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同时多位时任快钱管理人员也被处罚。

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浙江网商银行被人民银行杭州中支警告并罚款2236.5万元,同时9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49万元,其中包括时任网商银行副行长、现任行长冯亮。

网商银行被处罚的原因在于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2.(1)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2)违反清算管理相关规定。3.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4.(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3)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1月6日,东亚银行(中国)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1674万元,责令限期改正。

“提升非现场监管威慑力,强化现场检查尖刀利剑作用。保持行政处罚高压态势,切实提高金融违法违规成本。加强对依法监管的科技支撑,提高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1月25日,银保监会2022年工作会议强调,2022年监管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深入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加快金融业数字化转型。

一位来自股份制银行高层管理者向经济观察网表示,一方面金融机构应深刻汲取处罚教训,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另一方面金融从业者要及时学习监管法律法规文件,完善内控合规体系并及时纳入公司经营发展的各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

提高金融违法违规成本

近年来,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增强。据银保监会2022年工作会议透露,2021年全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3870家次,处罚责任人员6005人次,罚没26.99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其中,2021年以来,监管机构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行政处罚案件中,处罚金额超千万的机构多达14家,包括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等机构。其中,资金违规进房市、理财业务、同业业务管理不规范等三类是处罚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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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当前的监管将贷款业务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重中之重。银行机构在注重公司贷款三查、内控管理的同时,还应及时按照银保监会于年度发布的消保相关条款,及时建立健全自身的消保监管自评机制,减少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升企业自评及监管机构评级结果。”2022年1月,普华永道发布的《2021年度银行业监管处罚分析》显示,按照罚款金额排名,“违规发放贷款”超过“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以及“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靠前,成为银行受罚的首要因素。

“在监管部门的持续推动和全行业的持续努力下,2021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新成效,高风险机构数量明显减少,各类金融业务全面纳入监管,金融风险总体收敛。”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风控及合规服务主管合伙人杨丰禹认为,2021年也是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的一年。银保监会持续提高依法监管,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监管机构持续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先后出台商业银行监管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规范互联网贷款业务、公司治理指引、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大股东行为监管等相关政策。着力提高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增强风险预警研判能力和监管科技的运用能力。

上月罚单数量再创新高

“2022年1月,根据银保监会公开信息,各级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共公开了261起对商业银行的罚单,处罚金额总数达到了7600.5万元,罚单数量再创2020年以来的(单月)最高水平。”兴业研究高级分析师陈昊、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撰文显示,结合2022年银保监会工作会议的相关表述,2022年产融隔离和关联交易的监管和处罚将成为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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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陈昊、鲁政委统计,2022年1月商业银行贷款三查(包括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等)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的案件数量仍然位居首位,达到了72起;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此前数月,以“授信”为主要案由的处罚相较此前也有所增加,达到了21起。

“2021年,互联网平台企业相关金融业务整改有序推进。”银保监会召开2022年工作会议要求,要坚持不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2022年要坚决防止资本在金融领域无序扩张,在金融领域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筑牢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防火墙”,加强对股东的穿透式监管,严防银行保险资金被用于盲目“加杠杆”。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规则,严厉打击“无照驾驶”行为。

“综合2021年至今的监管处罚、新监管政策的出台、以及银保监会2022年工作会议精神,可以预见监管现场及非现场检查会聚焦于以下三个领域。”杨丰禹向经济观察网称,一是持续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大局、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2021年至今发布的发布公司治理准则、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大股东行为监管、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等监管规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都会是监管检查的重点。二是推进合规、有序竞争,净化市场环境、保障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尤其会持续强化针对营销及中介渠道环节、互联网平台监管套利、甚至无牌无照经营等的违反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及惩戒力度。三是通过监管评价及检查加强包括个人信息保护在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2021年银保监会推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同年11月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开始生效,监管机构必将从银保机构的主体责任、信息披露、监管评价及检查等全方位推进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银行机构应严格对照(监管机构)各项规定要求,为建立与健全企业统一的内控合规制度流程体系,深入查找并及时调整公司内控合规的薄弱环节,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集团层面的并表管理。”《2021年度银行业监管处罚分析》显示,展望2022年,仍然充满机遇与挑战。一方面后疫情时代经济总体趋稳的态势有利于银行业的基本面发展,政府对银行业的重视和支持为银行业发展提供机遇;另一方面,银行业的数字化进程要求银行机构加速创新步伐,逐步实现业务的线上化,服务的智能化,以及内控的数字化。新业态下的风险防范,内控体系搭建以及银行业各方面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强是银行机构正面临的挑战。

数字化转型新挑战

当前,中国金融行业正在加快数字化转型,在转型过程中,监管科技能力也在快速提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包括加快监管科技的全方位应用,强化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对金融科技创新实施穿透式监管,筑牢金融与科技的风险防火墙。

在中国银保监会1月26日发布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中,第六项风险防范明确指出,加强创新业务的合规性管理。建立稳健的业务审批流程,对新产品、新业务及新模式的合规性进行审查,评估范围应覆盖消费者保护、数据安全、合规销售、产品及服务定价、声誉风险、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等方面。建立有效的业务变更管理流程,对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带来的技术和业务逻辑变化、服务提供关系变化进行评估,针对相应风险制定管理策略。

“更加规范的监督管理有助于金融业务的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从监管机构的角度出发,要保障这个行业的蓬勃创新和有序发展,必须得到国家的支持和监管。”索信达控股(03680.HK)首席执行官吴辅世表示,对于部分金融机构来说,由于本身数字化能力不足够、业务拓展能力不强,在严监管的状态下想要依靠全新的场景或者产品来崭露头角,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对于监管机构来说,如何在监管力度和尺度中平衡,保障管好风险的同时又要给机构和企业腾出弹性发展、优质竞争的空间,也需要逐步探索。当前在金融与科技结合快速发展的同时,金融业务边界模糊化、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甚至有些金融科技公司借着科技的名义开展金融业务,却并不在监管范围内,容易给社会造成较大的风险隐患。另外,一些商业银行通过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实现传统的借贷业务,这个过程增加了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也会在借贷业务发生过程中出现客户的个人信息过度收集、泄漏等风险,为此国家出台了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与规划一起保障金融及金融科技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印发的《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标准,健全金融业综合统计标准,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标准建设,加强标准对金融监管的支持。

“监管部门应按照金融科技的具体属性,把所有的金融活动纳入到统一的管理范围,完善监管范围缺口。”吴辅世认为,对于金融科技公司来说,一是按照要求进行业务边界整改,应按照监管要求,将涉及网络贷款、理财等与金融行业重合的业务进行分离,做好业务整改工作。二是应做好客户隐私保护。目前,个人数据隐私安全形势极为严峻,为规范一些科技公司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我国也有针对性的出台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科技公司要提高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依法开展平台运营。

“从近期监管机构发布的文件可以预测,反洗钱将成为未来数年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之一。”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系统越复杂,规则越重要,当前中国金融系统日益复杂,监管正逐渐完善各项法律法规。

1月26日,人民银行官网发布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三年行动的牵头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

一行两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答记者问中表示,近年来,随着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发生变化,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出现一些新挑战。当前,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未充分体现“风险为本”理念,需要进一步强调基于风险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在防范利用金融体系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基础上,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1月25日,德勤发布的《2022年全球银行业及资本市场展望》显示,银行将与监管机构、金融情报机构和执法部门协同合作,更加关注反洗钱工作成果,而不只是按部就班地进行合规审查,其还将共享恶意行为参与者和金融犯罪类型的相关信息。监管机构普遍对此举表示支持,但银行应与其合作,证明自身的反洗钱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而不只是逃避法定义务。为此,银行不仅应当准备好迅速响应数据流量异常现象或其它异常交易迹象,还应继续创新金融犯罪的监控及报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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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研究院主任
主要关注银行、信托、fintech领域市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