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提科创免责清单,国企创新能力困在哪?

王雅洁2022-06-18 10:06

经济观察报 记者 王雅洁 任天天等了7年。

7年前,身为一家央企子公司科创部门负责人的他,带头推进一项新能源科技创新的项目,期间投入大量的财力与精力,最后无疾而终。对于彼时项目失败给其带来的影响,他已不愿多谈。多年过去,当国务院国资委明确表态“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时,任天天舒了口气:“这只是个开始,未来还要看配套政策以及激励政策的改革是什么样。”

6月8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一次关于科技创新的专题推进会中表示,未来将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方面的合规免责清单,对未达到预期目标、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可免予追责。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6月16日,甘肃省国资委一名国资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该地刚刚开始考虑建立科技创新方面的合规免责清单。此前,该地是根据三年前出台的违规投资经营决策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来进行科技创新项目的风险衡量。

对于各大央企和地方国企来说,创新动力不足,创新周期战线过长是长期积弊的问题所在。

在国资专家祝波善看来,国企运作是典型的风险规避型,并越来越严重,其成因是一个系统性的因素,导致不创新是最稳妥的、最安全的。另一位研究者刘明宇则认为国企正在承担国家和社会层面越来越高的期待,以至于成为“不可承受之重”。

“对科技创新的风险投资和产业化经营都需要发挥企业家精神,它的治理模式和激励机制迥异于成熟期的产业”,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副教授刘明宇说。

创新是企业家精神的核心。合规免责清单能为国企的科技创新能力解一次绑吗?

立项

一家石油化工企业工程技术试验中心主任倪黎介绍,科技创新的逻辑,主要是以科研项目的形式来体现。科研课题的申报包括国家级课题、总部课题、该公司自己的课题,以及其他分子公司的课题等不同层面的课题。在这其中,还要考虑一些相关的专业现场改造,以及科技领域的操作工人针对生产装置提供的改动建议等。

在立项过程中,常见的阻碍包括有些科研项目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规划,岳连泽说:“或者包括相关人员提出来的课题和系统内研究院做的课题有重复的情况,或者是不符合公司未来定位发展,有些项目的操作人员思路存在局限性,且和现有商品结构和产业链匹配不上,做出来也不一定卖得出去,推销到市场上去,和产业链关联度不高。”

这是一项系统工程。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昌明认为,科研项目立项,从内部来看,还是很复杂的,但是对于科技创新主体的企业而言,无论是科研技术人员本身,还是科技创新项目的推进,都需要更多地从市场需求出发,通过市场需求的角度来进行牵引。

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践行充分市场化的思维。

岳连泽直言,自己所在的企业,并不是不想按照市场化的规律行事,但是迫于考核的要求,不敢去冒更多的风险,情愿放弃高收益且有市场前景但是周期长的项目,转而选择更稳妥、更安全的小项目。“科技创新意味着从零到一,从无到有,这其中失败的风险与责任,究竟谁来承担?反正我不愿意承担。”对于岳连泽而言,签署了任期制与契约化的他,并不想在任期内冒险行事,能踏踏实实不出错的完成任务,就很好了。

创新动力不足旨在于此,还有审批流程的掣肘。

一名央企在沪国企研究所的科研管理部门领导表示,一直以来,企业内部在科技创新的投资项目审批上,都是比较繁琐的,比如说重大项目投资,以前30万(现在已修改为500万以上)以上的投资项目就要走三重一大(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程序,均需要通过党委会前置决策,然后再通过所务会来讨论审核其项目的具体支出。等到项目实际开始运作时,还需要走所内的运作流程审批。

上述领导说:“各个环节还是比较多的,经过了这些必须的环节,钱才能投出去,在有些环节当中,我们得反复解释相关项目的细节情况,比如党委会讨论投资可行性,以及投资方向的研判,这些都要层层把关。”该领导表示,他的意思并不是前置讨论等相关环节完全没有可取之处,只是市场不等人,有时候等几轮会议下来,最佳的投资时机已经过去了。

倪黎在推进项目的过程中,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他举例表示,和民企相比,比如投资多少,审批权限何如,民企领导一拍板就决定了,但在倪黎的企业,不同的投资额要上不同的会,比如上董事会,上党委会等等,各种合同和合作还要审批,流程方面比较繁琐,人员不是那么灵活。

但他对上述做法亦表示理解:“在对外合作上,国企还是比较谨慎的,站在公司领导的角度考虑,投进去那么多钱,肯定要考虑万一失败了怎么办,是否会影响到公司的利润,毕竟企业还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开会审批也有其存在的意义。”

转化

在上述石油化工企业长岭分公司员工符浩看来,科研成果转化时,需要从实验室的小环境中,转变成工业化的东西,即设备的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通盘考虑成本如何降低,人工如何减少等实际挑战。在时间周期上,科研人员甚至需要花费十年、二十年的时间去做上述事情,非常艰辛,相当于把前沿的科学从零变到一,难度非常大。

符浩直言“这个很难,我做了很多年,很不容易。”

岳连泽说:“任何一个科技创新都和激励紧密相关,现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要加大,虽然顶层已经出台了相关的转化激励办法,但是应用的时候要审批,还有成果转化后续的应用的衡量,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转化成果什么样的,怎么去兑现,都是难点。”他希望出台新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

在岳连泽看来,以其所在的工程技术领域创新为例,在工程应用领域,相关的科技创新可能不像特别尖端的科技创新那样引人注目,其创新主要是在工程中应用推广,一直以来,转化应用推广做的都不是太好,即便推出去,市场竞争力也没有那么强,加上针对成果推广也没有更多的激励措施,下面的员工压根没有动力做这件事情,不是很热衷,毕竟如何激励,激励方向以及激励定位还有金额评估的细节都没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岳连泽所在的企业没有相关经验可以参考。

他说:“这其中还有很多盲点,而且,即便推广至像高精尖的科技成果转化那样的市场应用中,后续的评估也有很大的困难,也会导致推广不能落地的情况出现。”

岳连泽直言,科技创新的原动力不仅仅在于个人对科技创新的热情,还有激励的加持,才能推动科技创新向前走。

尽管国家已经出台了多项有关的科研成果转换的激励政策,但对于国有资产流失控诉的担忧,依然绑住了创新者的手脚。

长期身处科研一线的兵器装备集团上海电控所朱徐华提及上述难题时则表示,按照国家政策的要求,鼓励相关院所进行国资增值保值,同时展开必要的军民融合和投资。但是,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领导层还是担心一旦转化之后,合资并购以后,还有国资和外围资产成立新机构之后,会出现国资流失的情况。

朱徐华所在的单位正处于转型期,目前对于外部优势的企业力量,以及合资并购的需求一直存在,但是推进起来却遇到了不少阻碍,其中包括对外面公司估值的顾虑,投资入股后怎么有效管控资金,执行过程中还要考虑以后面临的各种审计等,朱徐华说:“我们一直在考虑如何规避这些问题,考虑得越多,推进得越缓慢。”

对于这一点,朱昌明的理解是,在科研体制上,科技研发和产业化之间是脱节的,科研人员即使形成了科技成果,到了产业化、大规模推广阶段也存在严重脱节的问题,科研人员的目标和考核是专利,是论文,是职称和评奖,而不是转化应用和经济收益。

朱昌明认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有着根深蒂固的认识,就是认为产业化和自己没关系,也不是自己的强项。由此导致的后果就是,科研机构对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没有积极性,科研成果一开始就没有结合市场需求,也没有考虑产业化所需要的生产成本和供应链配套等因素;企业则转化能力严重不足,投入大但成果转化成功率不高,即使转化成功也可能因为成本高而难以规模销售,科技成果转化后不能赚钱,长此以往企业对承接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也没有积极性。

改革

为了打破科技创新的发展桎梏,国务院国资委开始发力。

6月8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表示,要建立完善合规免责清单,进一步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要坚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方面的合规免责清单,或在已有的经营投资免责事项清单中补充完善相关内容,明确具体免责事项、范围标准、实施程序等。在依法依规、权责匹配、勤勉尽责、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前提下,对未达到预期目标、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可免予追责,充分宽容探索未知过程中的失败,支持国有企业家和科技人员甩开膀子大胆闯、心无旁骛干科研、一心一意搞创新。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认为,当前中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将从房地产金融繁荣走向科技和制造强国阶段,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当下尤其需要科技支撑更高水平的经济循环。科技创新和投资经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其高风险特性需要匹配更加包容试错的生产关系和体制机制。因此,完善合规免责清单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

上海天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则认为,国资委的态度非常有必要,因为国有企业的运作是典型的风险规避性,并且越来越严重。面对产业转型的外部环境,缺乏创新意识、创新机制、创新能力。

祝波善说:“这个态度可以起到一定的效果,但也不能太乐观,改变这种创新不足的状况,不是一个清单可以真正解决的问题。这里牵涉到我们的整个体系、习惯。具体到参与决策者的个人,不创新是最稳妥、最安全的。”

朱昌明则认为,清单仅仅解决了国企担心创新失败的追责问题,国企只有通过改革成为真正的市场微观主体,才能真正了解市场需求并进而作为创新主体去牵头开展创新工作,国企还要转型成为科研主体和产业主体,解决产研脱节的问题,才能研发出解决市场需求、适合产业化的科技成果。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副教授刘明宇认为,目前国企承担科创任务面临两大挑战。第一项挑战是国有企业面临体制机制的约束,在市场竞争中缺乏灵活性。

刘明宇认为国有资本是一类特殊的资本,一方面是所有者的全民属性,另一方面承担的任务具有多目标特征。前者使得政府要通过一个长委托代理链条进行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的投资、经营过程必然受到各种严格的监管和规章、制度约束。同时,国有企业不仅有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经济性目标,也有政策性的任务,国有企业的发展要服务服从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

但是,外部施加的目标越多,约束越刚性,企业的灵活性就越低。科技创新却要求企业在市场行动、机制创新方面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和快速反应能力。

第二项挑战则是国家和社会层面对国企越来越高的期望,给它施加了不能承受之重。

刘明宇说:“国有企业原来承担的政策性任务,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可以通过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利用市场机制来完成。现在的期望是让国有企业承担更多科技创新的具体任务,直接进行关键技术领域的突破和产业化推进,这对国有企业而言是一项巨大的挑战。对科技创新的风险投资和产业化经营都需要发挥企业家精神,它的治理模式和激励机制迥异于成熟期的产业。在国有企业面临较强机制约束的背景下,需要注意给国有企业的任务必须有一个合理的边界,否则会产生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在刘明宇看来,要避免出现上述情况,就要厘清国企的性质和在科创领域的角色扮演的问题。刘明宇表示,科技创新从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到产业化、产业整合、再创业,有一个长生命周期,国企参与哪些环节?国企是代表政府参与、推进科创项目,还是自身要成长为有创新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明确了国企在科创领域的角色,那么就可以通过限定任务范围和提高国企的机制包容性,来实现任务和能力的配称。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经济观察报高级记者兼国资新闻部主任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国企国资等领域。擅长于深度分析报道、调查报道、以及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