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消费带动活跃度 数字人民币场景扩容提速仍需防范风险

万敏2022-06-20 14:09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万敏  京东科技6月19日战报显示,今年京东618期间,用户在京东使用数字人民币消费金额达4亿元,同比增长超18倍,超过2020年12月数字人民币开始在京东试点至2022年5月以来的交易总和。

今年以来,随着各地政府、银行、互联网平台共同发力,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迅速扩容,向B端和G端场景延伸。同时,风险防范也出现了新的挑战,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众号推文讲解了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四类诈骗案例,提示公众防诈骗。

数字人民币场景扩容

6月19日,京东科技透露,今年京东618期间,京东科技携手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平安银行首次大规模在23座试点城市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金额超千万元,以数字人民币红包的新手段助力消费提振。

生活消费类互联网平台在数字人民币的使用场景方面具有优势,5月30日,深圳通过美团向市民发放“乐购深圳”数字人民币红包。美团数据显示,从5月30日到6月12日,报名参与活动的用户已在4.8万余家深圳本地美团商户中使用数字人民币消费。这些商户在美团平台的交易订单量和订单金额,相比去年同期分别提升56.7%和65.6%。今年1月,美团在平台各类消费场景开通了数字人民币支付通道,并上线消费补贴。1月至今,美团平台上超过90%的数字人民币补贴流向了购买日用品、订外卖等日常消费场景,其中又以30元以下的小额交易订单占比最高。

政府层面,对数字人民币的使用场景则积极从线上推入线下,从一次性购买消费推动到持续消费。6月15日,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正式发布杭州文旅惠民卡,这是全国首张政府数字人民币文旅惠民卡。这张虚拟卡涉及惠民权益众多,主要包括景区畅游、文化畅享、商圈畅购三大权益,景区方面,市民可凭卡无限次畅游杭州26个景区,包括天目山景区、瑶琳仙境、千岛湖石林景区、西溪湿地等。

目前,获得数字人民币运营资格的商业银行是推动场景覆盖的主力军,出钱又出力。如上述杭州的数字人民币文旅惠民卡,前10万名购卡市民,将享受由农业银行杭州分行提供的专属数字人民币红包29.9元,实现0元购卡。6月15日至19日,在“宋韵杭州奇妙夜”活动现场,使用农行数字人民币在指定商户支付,还可享“满20减9.9元”支付优惠,每人限享3次。

记者注意到,近期多家银行在数字人民币相关方面的招标力度不小。如本月初,农行浙江省分行数字人民币促销活动权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预估采购总金额1950万元左右。

近日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数字人民币拓展营销活动(创新场景)项目招标,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数字人民币创新场景的营销活动策划、宣传服务。采购估算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

除了在消费场景“砸钱”之外,银行也在积极提高数字人民币的使用黏性。建设银行已于近日上线“数字人民币理财产品专区”,为用户提供数字人民币理财服务。工商银行在手机银行App的数字人民币钱包项目之下增加了“组合支付”“智能兑换”两大功能,“智能兑换”是将数字人民币钱包余额自动转为银行活期存款的功能,自动转为活期存款之后用户可享受理财服务,并且能够自由地定制活期计划,自动进行余额转换,无需手动操作。

数字人民币在B端场景也取得诸多进展。缴费政务、企业缴税、普惠贷款、贸易结算等传统金融业务中,都出现了使用数字人民币的使用案例 。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中心高级分析师韦玲艳表示,商业银行在数字人民币的推广和运营过程中应充分借鉴支付宝、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在交易闭环和生态圈打造方面的成功经验,加快开放银行建设,构建与用户的生态链接,通过良好的客户体验留住客户,实现用户有效转化。特别是更多维度加强与场景平台的合作,在银行生态内拓展更多非金融模块,积极切入汽车、旅游、家装、教育、社交等消费支付场景。同时,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持续关注技术创新;重视G端场景建设,响应目前巨大的G端市场需求,更深层次切入G端服务场景。

警惕新型诈骗

央行在6月20日的公众号文章中提示,有不法分子利用数字人民币热点和部分民众贪利心态,设计虚假交易网站并伪造“利好行情”以骗取资金,被骗人充值后则永远无法体现。还有案例中,不法分子利用民众对于数字人民币的热情与好奇心,设计伪冒登记网站骗取个人信息与资金。

央行提示,“真正的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与纸钞和硬币等价,不存在交易炒作空间”以及“数字钱包的名称由用户自行设置,不一定代表对方真实身份,请勿仅依据钱包名称判定对方身份”等。

一位长期关注支付行业的人士对记者表示,数字人民币的全面推广还有问题有待厘清,一是在市场推广运营层面,需要有成熟的激励机制,比如面对商户端的推广,资金和推广团队需要准备。二是在数字人民币的支付使用过程中,参与各方的权责界定问题。任何参与方的反洗钱、拒付、盗刷等等情况如果发生,主体责任怎么确定。在现在网络支付的收单结构里,所有的参与方都有较为清晰的权责,比如发生盗刷,用户应该去找谁、谁来赔付是很清晰的。数字人民币也可能遇到同样的问题,需要界定清楚谁是市场参与者,谁是规则制定者。与现在的四方模式(卡组织、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和商户)不同,数字人民币是现金电子化,尚没有清晰的体现清算概念,创新的现金支付与传统的收单模式规则如何结合并且更新升级,尚待解决。

此前,行业内对数字人民币的法律定位问题多有探讨,有观点认为,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人民币包括硬币和纸币两种形式,未体现人民币的数字形式。因此,应通过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给予数字人民币更明确的法律属性。

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此前回应“数字货币是否必须要立法先行、要有国际标准?”的问题时表示,“这个愿望是好的,但是还在研发、创新过程中不可能把立法都搞那么清楚了。”周小川指出,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银行负责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同时要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数字货币研发出来属于人民币,那就并没有说要先立法,不立法就不能有数字人民币。

今年5月,国际清算银行(BIS)发布央行数字货币(CBDC)报告。本次共有81家央行机构参与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四分之一的机构正在开发CBDC或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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