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规则征求意见 明确五类可投基金,免除销售服务费

洪小棠2022-06-25 18:33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洪小棠  6月24日,证监会发布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后,关于个人养老金投资金融产品更加明确的计划方案,也意味着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的制度建设又前进了一步。

《暂行规定》对于可投资基金的类型、规模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对我国个人第三支柱养老体系建设及资本市场长期投资资金来源均有重大意义。

明确基金范围

根据暂行规定,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基金”),需满足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且应当具备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长期业绩良好、运作合规稳健,包括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证监会表示,相关产品名录每季度进行更新,动态调整优化,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活力,更好服务个人养老金长期保值增值。

经济观察网记者根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6月24日,在公募FOF名称中含有“养老”及“目标养老”的基金共计150只,其中最近4个季度规模均不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包括华夏养老2040三年、工银养老2035三年、广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等共计131只。

根据暂行规定,上述符合要求的养老目标基金可优先纳入可投范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如货币基金、同业存单指数基金等低风险产品暂时未被列入个人养老基金范围。这亦契合《暂行规定》坚持稳中求进,个人养老金基金“含权起步”、动态调整、稳步扩展。

此外,《暂行规定》明确,结合实际分步实施,将选择部分城市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

制定费率优惠

在费率方面,为鼓励参加人长期投资行为,《暂行规定》要求个人养老金基金设置单独的份额类别,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豁免申购限制,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免收申购费等销售费用、且采取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方式。

与此同时,在投资人领取期的资金使用阶段,为鼓励长期、分期领取行为,基金管理人可针对投资策略、收益分配、赎回机制、基金转换等方面做特别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

考核周期不短于5年

在产品管理方面,《暂行规定》亦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做出要求。

其中包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应当恪尽职守、专业审慎,结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特点,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加强对个人养老金基金资产配置、投资标的、估值方法、风险状况、产品业绩等方面的研究分析,确保投资管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长期性。

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有效机制,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保持清晰、稳定的投资风格,合理控制投资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

与此同时,《暂行规定》提到,对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产品业绩、人员绩效的考核周期不得短于5年。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坚持长期评价原则,业绩评价期限不得短于5年,不得使用单一指标进行排名或评价,不得进行短期收益和规模排名。

销售机构门槛要求

在个人养老金基金制度实施和发展过程中,个人养老金基金的销售机构也需要具备较强的个人投资者服务、合规专业及稳健运营能力。

鉴于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业务有着较强的特殊性、专业性和长期性,《暂行规定》从经营指标、公司治理、合规内控等方面对参与基金销售机构提出了针对性要求。其中包括满足最近4个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个人投资者持有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规模不低于50亿元。且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健全和完善,并满足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最近1年没有因相近业务被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处于整改期间,或者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不存在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

同时,《暂行规定》允许基金管理人及其销售子公司办理该管理人募集的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相关业务。销售机构名录每季度更新,随着公募基金行业规模增长和销售机构的销售保有量增长,符合条件的销售机构将持续增加。

对于《暂行规定》的发布,广发基金方面表示,一是为公募基金行业服务个人养老金事业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制度安排。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确立了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基础制度框架;而此次《暂行规定》的及时发布,明确了公募基金参与个人养老金的制度安排,为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更加明晰的操作路径。二是体现了稳妥审慎的发展思路。《暂行规定》对可纳入个人养老金的养老目标基金的风格、业绩、规模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销售机构从经营指标、公司治理、合规内控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三是体现了为投资者让利的行业理念:比如,规定个人养老基金将设置专门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并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费率优惠等;未来,基金管理人也将按照规定要求,针对投资策略、收益分配、赎回机制等做出特别安排,充分让利投资者,吸引更多人接受和参与个人养老基金的投资。四是提出了进一步推开扩容的长期目标。《暂行规定》指出,试点期内选择养老目标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未来,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条件的成熟,将会有更多其他类型的公募基金纳入投资范围,这也将为个人养老金投资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选择。

“监管机构将对个人养老金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实施名录管理,每季度末在官网、基金行业平台、信息平台等更新,并将不定期移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或机构。这一举措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于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实时持续监督机制,为持续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养老投资需求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广发基金方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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