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不规范”致营收虚增遭监管责令改正 中国西电回应:由于工作差错疏忽,已开展整改

蔡越坤2023-02-28 14:12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蔡越坤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频频受到监管关注。

2023年2月28日,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西电”,601179.SH)发布《关于陕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相关问题说明的公告》(以下简称“改正公告”)。一个多月前,由于“信息披露不规范、定制化产品研发支出核算不规范等”,致使中国西电2021年半年度报告多计营业收入7.72亿元,与会计准则不符合。

2023年1月19日,中国西电收到陕西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丁小林、田喜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2月28日,记者就此问题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中国西电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表示,上述会计核算问题,因为当时时间比较紧张,可以理解为工作当中的一个差错疏忽。目前深刻地进行了自查自改,虽然说是没有影响全年的各种关键绩效指标,但的确在工作当中因为疏忽导致相应的会计方式运用错误,公司在内部进行了整改。

信披不规范导致营收“虚增”

正是由于中国西电信息披露不规范,导致中国西电2021年半年度报告多计营业收入7.7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0.19%。

上述《决定书》内容显示,中国西电信息披露不规范主要包括:第一,2021年半年报营业收入披露不准确。中国西电子公司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开电气”)2021年从事光伏项目设备贸易业务,在上述交易中的身份实质为代理人,但日常按照“总额法”核算,期末调整为“净额法”核算。上述事项导致中国西电2021年半年度报告多计营业收入7.7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0.19%,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第二,2021年年报信息披露不规范。主要包括非经常性损益相关说明披露不充分、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及往来前五名披露错误、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披露错误。上述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同时,《决定书》指出,中国西电存在定制化产品研发支出核算不规范。中国西电子公司西开电气未单独归集定制化产品相关项目研发支出,未能合理识别并归集定制化产品的研发费用与合同履约成本,以恰当确认计入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九条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2-8定制化产品相关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陕西证监局决定对中国西电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陕西证监局也对中国西电董事长丁小林及时任财务总监田喜民出具警示函。

“总额法”与“净额法”差异

作为一家央企,中国西电上述年报为何会牵涉“总额法”与“净额法”会计方式运用错误呢?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西电隶属于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我国最具规模的高压、超高压及特高压输配电成套设备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试验检测的重要基地,是目前我国高压、超高压及特高压交直流成套输配电设备生产制造企业中产品电压等级最高、产品品种最多、工程成套能力最强的企业。

而关于“总额法”与“净额法”,为了规范总额法与净额法使用,证监会于2020年11月13日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中指出,除零售百货业务外,代为执行采购或销售的供应链企业、代理外贸进出口或跨境业务企业、大宗商品配送或医药配送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及以电商平台为依托开展电商业务的企业等,应参照上述原则和分析,结合业务模式和合同约定,判断在将商品销售给客户之前是否取得对商品的控制,并确定是以总额还是净额确认收入。控制该商品的,其身份为主要责任人,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控制该商品的,其身份为代理人,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牵涉中国西电子公司西开电气光伏项目设备贸易业务,在上述交易中的身份实质为代理人,应按照“净额法”核算,但中国西电却按照“总额法”进行了核算,由此导致信披出现了不规范等问题。

关于该业务背景,中国西电在上述“改正公告”中披露,子公司西开电气接受客户采购意向后,根据市场价格趋势与其订立销售合同,拥有自主定价权,取得货物的所有权,控制货物,在货权转移给客户之前,独立承担商品的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当货权转移给客户后,相关商品所有权以及主要风险和报酬才转移给客户。与资源充足,价格合理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基于以上业务模式,公司对该业务日常按照“总额法”核算,在编制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及2021年第三季度时,对部分项目按照总额法确认相关收入。

2021年底,基于政策要求和业务开展情况,中国西电依据新收入准则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对业务控制权进行了更为详尽、审慎的复盘与调查,结合年审会计师意见,基于谨慎原则,2021年底西开电气将“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导致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及2021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列报不准确;导致2021年度报告中分季度营业收入披露不准确。

“只是公司其中的某一家企业出现上述信披差错,我们的子企业有40家以上,因此并没有影响我们的绩效指标。”上述中国西电相关人士表示。

回应: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对于上述《决定书》内容,上述中国西电相关人士表示,“经过梳理和排查整顿,自2022年以来,公司已经全面规范地按照会计准则要求来进行整改。”

另外关于上述信披存在2021年半年报营业收入披露不准确、2021年年报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措施,中国西电在上述“改正公告”表示,公司修订发布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营业收入数据;修订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在非经常性损益和金额中披露相关情况说明。

2月28日,中国西电修订重新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针对上述中国西电存在定制化产品研发支出核算不规范相关问题,中国西电在上述“改正公告”表示,对研发项目涉及的技术人员、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学习研发资本化项目归集要求以及财务账务处理原则,进一步规范研发资本化工作。截至目前,西电西变研发支出资本化内控制度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良好且有效,符合定制化产品研发支出核算规范性要求。

关于整改总结,中国西电也表示,通过本次专项整改,公司深刻认识到了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公司根据《决定书》的要求积极开展整改,既是对监管要求的落实,也是公司的一次自我规范和提升。持续加强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意识,努力提高规范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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