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东方IC)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潘俊田 8月1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资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国内首份系统部署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工作文件。
预计“十四五”末期(2025年),我国将迎来第一批大规模的风电、光伏退役,其中,风电退役规模将超过100万千瓦,光伏退役规模超过80万千瓦。
目前业内对于如何处置风电、光伏退役设备仍无定论。“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退役设备处置责任不明确,专业化回收利用企业较少、商业模式不成熟,存在简单焚烧和填埋废弃风机叶片、光伏组件等现象。”同日,发改委官网发布就《指导意见》答记者问中指出。
8月25日,经济观察网专访了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光伏专委会光伏回收产业发展合作中心秘书长吕芳。她从1999年即专注于“光伏与环境”科研,是国内光伏回收领域的专家,曾牵头实施国家科技部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和氢能技术重点专项”的《晶硅光伏组件的回收处理成套技术和装备》项目。
为了解决光伏回收向市场和产业化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她去年牵头成立了光伏回收产业发展合作中心。中心先后开展了退役光伏规模预测、回收主体研判、LCA分析、回收经济性分析以及可回收性光伏组件指南等研究项目,为行业提供研究报告和交流论坛,曾发布国内第一本《中国光伏回收和循环利用白皮书》。
“光伏(回收)在这个时间点应该从科研转向产业和市场”,她向记者介绍。
她认为“十四五”期间国内将迎来第一波光伏退役高潮,国内前期的科研准备工作也基本完成,现在推出指导意见是“正逢其时”。她谈到如果退役光伏处置不当,会产生诸如氟污染在内的环境问题,也建议应由专业的固废处理公司进行退役光伏的回收与处置。
以下是经济观察网整理的采访:
经济观察网:为什么发改委选择此时推出《指导意见》?
吕芳:我们国家一直是光伏制造和应用的大国,但是全产业链从源头到制造、应用并没有结束,还有最后一个环节才能形成闭环,就是回收。不能只制造、应用,不关心如何处理光伏组件。光伏发电是一个绿色事业,但是只有把闭环形成,它才是全生命周期的绿色。
国家早就有布局,早在“十二五”期间,科技部就已经意识到光伏还有回收一个环节需要完善。所以在“十二五”期间,科技部的“863”项目当中,我当时作为项目负责人就已经开始了关于光伏回收国家级的科研项目,是实验室级别的一个探索。
“十三五”期间,科技部又布局了一个关于光伏回收的国家重点研发专项,我还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带领十几家企业研究院所和大学一起,又做了第二个五年的技术储备。相比于上个五年,这次做成了一些真正的关键装备成套示范,去年已经验收完毕。
在两个五年规划中,光伏回收的科技研发储备工作已经做完,有了10年的积淀,又正好赶上了退役高潮要到来。我们认为在“十四五”期间,中国将迎来第一波的光伏回收退役高潮。我们国家在科技准备之后,在高潮之前推出这项政策,是恰逢其时。
经济观察网:动力电池有明确的报废标准,光伏目前还没有类似的强制报废的规定,到底什么样的光伏属于报废品呢?
吕芳:组件会按照环境性能、电气安全性能来进行分类。有两种情况,一种叫必须报废,一种叫可以报废。
必须报废,是指它的电气安全已经不再受保障,产生问题,必须报废;可以报废,是指它的环境性能、电气安全性能方面很好,只是效率有衰减,考虑经济因素后,继续使用不划算,也即所谓的技改项目,这部分组件称之为可以报废。
我们最近在一些全国政协的调研任务当中也提到,我们国家的判废依据约束性还不强,是一个相对偏软性的初步规范,所以可能工信部会牵头环保部、科技部等几个部门一起,进一步研究一些更加有约束力的判废依据。
经济观察网:光伏组件在退役之后,对于环境有什么危害或者污染,会不会像之前的电子废弃板一样,不恰当的回收其实对环境有很大危害?
吕芳:退役组件不是垃圾,而是一个资源,可以把它看成是一个矿产资源。
马上要面临的第一批回收高潮中的老组件,是10多年前制造的,它的玻璃与边框,硅、银、铜都可以再利用,只有背板会造成污染。背板大部分都是含氟背板,如果随意焚烧会产生氟化氢气体,随意丢弃放在水里、土壤里也会造成污染,都会对地球环境造成长久的损伤。这就意味着未来在做回收处理的时候,一定要有资质、技术、门槛,要对有用的东西做循环化利用,有害的东西做无害化处理,这个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做到的。
我们现在会反向指导生产的源头设计,指导其在选材的时候,选用一些非氟的替代材料。未来新的一批组件,会采用非氟材料,等到这批组件退役时,处理起来就更简单。
经济观察网:动力电池回收是生产者责任制度,在目前对于风电、光伏设备退役的指导意见中,没有提出一个明确的就是未来光伏回收的商业模式,但是有一个健全的商业模式,对于一个市场的持续发展非常重要,你认为未来哪种商业模式更适合光对光伏组件进行回收,也是生产者责任制吗?
吕芳:我认为生产者责任制是我们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全球倡导的一种理念,这对于光伏也不例外。
但是生产者责任制有更灵活的商业模式,我不认为未来制造光伏组件的企业一定要去做回收。制造光伏组件的企业,应该把组件做的更高效、更低成本、更好用,把量做大,把价格做便宜,把效率做高,把外观做漂亮。
当然我们会觉得企业生产了企业就要回收,但是有专门做固废处理的机构。未来我们建议在商业模式上采用联合回收或者委托回收的方式,让更专业的人来做更专业的事,如果每一个组件企业都去搞个回收工厂,那会是极大的浪费。
经济观察网:据我们了解,现在民间对于光伏板的回收,可能用的是比较粗糙的方法,会对环境造成一些污染。现在英利能源和晶科能源分别建设了物理法和热解化学法两条组件回收示范产线,能否简单介绍一下这两种技术路线,以及未来会不会有更清洁的回收技术路线以及产线?
吕芳:我认为回收这个环节一定要能耗低,要清洁,否则的话就得不偿失,不能为了做一个清洁的事儿,反而去成就了一个不清洁的产业。你提到的这些情况,我觉得任何一个行业在国家还没有白名单制度规范以及标准体系没有建成时都会存在。
物理法和热分解化学法回收光伏组件,我把它比喻成王朔的一本小说名字叫《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物理法基本上是采用拆除破碎,然后进行分选,分出各种不同的材料;热化学分解法是一开始经过一些热解的过程,把封装材料解粘接,先把胶膜解开,然后会得到玻璃硅片等等,再用酸碱等反应提取原材料。
目前这两个路线的关键装备成套示范,它的能耗指标、良率、工作节拍,我们认为是国际相对比较领先的技术。未来到底什么路线才是真正适合市场和商业化的可操作路线不一定那么单一,可能是一种互补的路线。我们在研究项目当中也尝试了包括激光等等的一些方法,条条大路通罗马。
光伏行业最大的创新力就在企业,就在“民间”,制造是这样,回收也是这样。在回收的萌芽状态中,“民间”也出现了很多方法,有些方法也很好,所以“国家队伍”和“民间队伍”的创新力是并驾齐驱的,是互相补充的。我觉得未来应该让市场去选择技术。
经济观察网:我理解光伏回收主力军还是企业,用市场的活力去激发企业创新的动力。
吕芳:科技部的科研项目其实是给这个行业的技术做了基础性的、前瞻性的、共性的研究,这些项目做完之后,科研成果是全部公开的,这些实际上都为未来的企业自主创新奠定了基础,他们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做出更好的一些创新。
经济观察网:企业自主创新可能也需要一些国家的标准体系建设,包括相应的指导,来为这个行业托底,可能还需要一个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文件中也提到,现在标准体系建设也很不完善,想了解一下这个光伏回收标准体系的建设情况,还有未来的发展?
吕芳:目前我们国家有两个团体标准都在做类似的工作,一个是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在做的光伏回收标准体系,另外一个是国检集团的CSTM标准体系。这两个体系都是团体标准体系,都很完善,但他们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不同的团体都在朝着一个方向努力。
我相信在“十四五”期间能补齐光伏回收的标准体系,规范和标准是先行的,一切市场的乱象都会在规范和标准形成之后就会得到约束,行业能得到更好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观察网:光伏组件制造企业目前没有公开公布自己的光伏回收产线或者规划,目前这些光伏组件制造企业对于光伏回收是什么看法?
吕芳:我们的国重项目,有十几家企业参与,里面有晶科能源、英利、隆基绿能等企业。
组件企业现在非常不容易,竞争得很激烈,企业的利润率也非常低,淘汰也非常激烈。组件企业目前也都在做关于光伏回收的技术储备,都在布局、研究。解铃还须系铃人,它们有先天的优势去拆解回收光伏组件。
但是未来是不是真的要让它们来回收?我并不主张,我建议是让更专业的人来做,它们之间可以采用一种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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