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10月17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和塞内加尔共和国财政和预算部长马马杜·穆斯塔法·巴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内加尔共和国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
当天上午,王军还和喀麦隆共和国财政部长莫塔泽·路易斯·保罗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喀麦隆共和国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
至此,中国税收协定网络覆盖范围增至114个国家和地区,基本涵盖中国对外投资主要目的地以及来华投资主要国家和地区。
中国与上述两国税收协定签署生效后,可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消除重复征税、提高税收确定性、推动涉税争议解决,对促进双边贸易、技术、资金和人员往来具有重要作用。
金杜律师事务所叶永青告诉记者,税收协定和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一样,是国际贸易和交流当中最重要的双边协定之一。签订或者安排税收协定,对两国之间交易中双方纳税人合理有效避免双重征税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促进国际经济交往和纳税人自身作为企业的发展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和‘一带一路’国家之间建立一个完善全面的税收协定网络,对于支撑和促进‘一带一路’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叶永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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